李安泽被放出 江西发改委原主任李安泽疑因于姐被查牵出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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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当然,李安泽与"于姐"的交集不止一幅画."于姐"的丈夫出事后,李安泽身边的人都很担心他的命运.一位曾对李安泽表达过关心的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都会说,'我

当然,李安泽与“于姐”的交集不止一幅画。

“于姐”的丈夫出事后,李安泽身边的人都很担心他的命运。一位曾对李安泽表达过关心的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都会说,‘我没事’。”

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要出事,这源于他昔日的同事、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对他的举报被媒体铺天盖地地曝光。

周建华2012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2013年7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该案正处在二审阶段。

周建华举报称,该案起源于“于姐”的丈夫和李安泽的打击报复。周通过其家属和律师,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密集地举报李安泽。

李安泽被举报任新余市市长时“贱卖”土地,致国有资产流失近10亿元。当年的地块,如今已是楼宇林立。

在周建华举报李安泽的诸多事项中,最严重的一起是,李安泽违规将300多亩土地廉价出让给“于姐”的商人朋友,致国有资产流失近10亿元。

他举报称,新余高专为了专升本,经新余市委、市政府批准择地新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拍卖老校的300多亩土地筹集。2009年,这300多亩地对外进行公开拍卖,但时任市长的李安泽擅自中断了拍卖程序,以建设国际商贸城为由,按协议价70万每亩将土地出让给了与“于姐”关系密切的浙江商人陈某。

而大约半年后,相邻地段的新余市委党校80多亩地拍卖价325万一亩成交,卖了近3亿。周建华认为,无论环境、地段都比党校好的新余高专校区300多亩地只卖了两个多亿,致国有资产流失近10亿。

周建华的辩护律师周泽向媒体提供了一份签订于2009年5月20日的土地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土地面积为339.03亩的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泰耐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业与房地产开发,双方商定,地块出让价为人民币70万元每亩,总价为23732万元。

当时,代表泰耐克公司签署合同的正是陈某。

《中国经济周刊》从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土地中标结果中获悉,该地块被分为四块标的在3年间分3次被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拍得。其中,2009年10月编号为1-5-355的 43.7亩地,成交价为84.

7万元/亩;2010年1月,编号为1-5-353的128亩地以出让底价80.5万元/亩成交;2011年10月,编号为1-5-354-1的117.6亩地出让价格为201万元/亩,1-5-352的28.7亩地出让价格为271万元/亩。这4块地总计318亩,成交均价约为121万元/亩。

从公示的结果看,相比同样地段的土地交易价格,该地块每亩约121万元的成交价是明显偏低的。《中国经济周刊》从新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2010年11月30日,与其相近的位于北湖西路(原市委党校)的土地经过1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03次的激烈竞价,最后是以325万元/亩的竞拍价成交的。

在周建华看来,李安泽此举是为了巴结“于姐”夫妇,以图获得晋升市委书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