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我是歌手 中了《我是歌手》二等奖? 女子被骗走4万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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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荧屏上五花八门的电视节目愈演愈烈,丰厚诱人的大奖也吸引众多眼球.然而,此形式却成了一群不法分子骗钱的"门道",他们利用当红电视节目进行诈骗.

荧屏上五花八门的电视节目愈演愈烈,丰厚诱人的大奖也吸引众多眼球。然而,此形式却成了一群不法分子骗钱的“门道”,他们利用当红电视节目进行诈骗。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检察院获悉,一诈骗团伙以《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当红电视节目名义,谎称受害人中大奖,然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为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诈骗,短短半年间便诈骗80余万元。目前,该团伙中8名成员已被批捕。

女子收到电视大奖短信

今年3月15日,28岁的重庆市民吴秀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她中了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节目的二等奖,奖金为15.8万元和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由于她平日关注《我是歌手》节目,从未中过奖的吴秀满心欢喜,以为自己交了好运。

“短信里还注明了一个网址和验证码,说是通过登录网站领取奖品”,吴秀回忆称,她随即登录短信提供的网站,眼前显示出一个《我是歌手》栏目的网页,在网页的右上端,有一个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的提示框。

“我输入手机号码后,又弹出一个要我填写个人信息的界面”,吴秀说,想着填写资料又不会有损失,她按照提示填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等信息,并勾选了邮寄领取奖品的方式。

当吴秀以为自己离大奖只有一步之遥时,网页上又弹出包含获奖信息、公正信息、联系电话及领取奖金规则等内容的界面。不知如何领奖的吴秀拨打了网页显示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说普通话的男子,该男子自称是《我是歌手》栏目组工作人员王勇,并告知吴秀想要领奖还需缴纳5600元的保证金及200元邮费。

4万余元保证金“打水漂”

自己中了奖咋还得先交钱?这让吴秀心生疑虑,开始怀疑中奖信息的真实性。“他说网站上有公证处的公正信息,还有其他获奖人的名单”,吴秀说,虽然王勇在电话中一再告知她中奖信息绝对真实有效,但她还是决定放弃奖金和奖品。

令吴秀没有想到的是,“中奖”容易弃奖却难。“他说我已经登录网站并录入信息,领奖资料已经提交法院备案了”,吴秀说,工作人员王勇称若她放弃领奖,或超时未办理领奖,湖南卫视将起诉她,要求她赔偿数万元的违约金。

听到王勇说得有模有样,吴秀决定赌一把,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向对方打款5800元。“打款后我又联系王勇,他说确认钱到账后会将保证金和15.8万元奖金一起打给我。”吴秀说,一个小时后,奖金的事依然没有消息,她又再次联系王勇,这时,王勇又称领取15.8万元奖金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已经投入5800元的吴秀开始有点着急了,告诉王勇她没那么多钱,王勇听后“挺身而出”,称可以以他个人的名义为其担保10%的个人所得税。听信王勇的话后,吴秀又再次打款15800元,结果依然没有等到15.8万元的奖金。

“他说要给公证处5万元保证金才能拿到奖金,而且还承诺帮我承担一半保证金”,吴秀说,无奈之下她第三次打款25000元,结果王勇又将电话转接给另一工作人员,称必须补齐剩余的25000万元保证金才能领奖。

为了领奖,吴秀已经付出了4万余元,可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身陷骗局,于是向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报案。

抓获8名诈骗团伙成员

同年3月,警方还接到另外两人报案,称被人以同样方式诈骗。3月19日,公安机关立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戴强等8人以知名电视节目的获奖需要被害人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为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诈骗。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此次抓获的8人是该诈骗团伙中的部分成员,从2012年12月开始,他们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不特定受害人发送《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中国最强音》等知名电视节目的获奖信息,在获得受害人信任后,以收取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形式骗取钱财。半年内,该团伙在重庆诈骗10万余元,在全国诈骗80余万元。

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检察院获悉,该诈骗团伙中的戴强等8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捕,公安机关正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

揭秘

伪造官方网站 群发假消息“钓鱼”

这样一个诈骗团伙究竟是如何运作的?“他们分工合作,有人负责骗人,有人负责取钱。”承办该案的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姗介绍,8人团伙中有3人是“接线员”,负责与受害人通话,进行诈骗,另外5人则是“取款员”,负责诈骗成功后前去银行取钱。

据犯罪嫌疑人戴强交代,他是“取款员”,每次取钱后分得赃款的10%,若他忙不过来,就叫另外4人中的1人去取钱,分赃款的5%给对方,自己得5%,而剩余90%的赃款交给“接线员”张自海。戴强交代,通过“取款”业务,他共分得赃款近7万元。

负责“接线员”工作的吴鑫称,张自海是团队的核心人物,去年年底,在外地打工的他被张自海召唤回海南做“大业务”。“他找人伪造了电视节目的官方网站,还从网上花100元买来1万个手机号码,找短信群发公司群发中奖信息”,吴鑫交代,“上钩”的受害人登录网站后,会主动与他们联系,这时他们就冒充栏目组工作人员,告知对方领奖需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

“要是对方不相信,我们也有法子”,吴鑫交代,由于受害人登录网站后填写了个人信息,他们便以此进行威胁,称已将受害人信息送交法院备案,若拒绝领奖,将承担违约责任。当受害人打款后仍未收到奖金时,吴鑫等人又以“需要财务审核”等借口进行拖延,或称“奖品价值太高,按照国家规定,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转交给“颁奖部”的张自海继续行骗。吴鑫交代,每次诈骗成功,他可获得骗取金额的10%。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提醒

检察官:天上掉“馅饼”往往是陷阱

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中奖为名收取所谓保证金,进行诈骗的案件并不鲜见,受害人往往会误信骗子的花言巧语而上当受骗。张姗称,不论骗子打的幌子是多么知名的电视节目,只要对方向自己要钱,市民就要留神。

“这种诈骗活动往往是集体作案,从表面上看,市民一般很难区分真伪。”张姗说,由于该类诈骗网站做得很逼真,接线员也装得很专业,甚至电话还会在多个部门之间转接,实际上这些不过是骗子为了增加可信度而做的局罢了。

张姗指出,该案的特别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除了许诺只要缴纳保证金就可获得价值不菲的大奖外,还会在受害人犹豫时进行恐吓,不少受害人因为害怕惹上牢狱之灾而支付保证金,“这种危胁毫无法律依据,完全可以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