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林事件 江泽林就本报报道批示彻查索钱事件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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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三亚8月11日电(记者宗兆宣)本报昨天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一工作人员向摩托车主索要电话费和香烟的文章见报后,引起了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的

本报三亚8月11日电(记者宗兆宣)本报昨天关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一工作人员向摩托车主索要电话费和香烟的文章见报后,引起了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的高度重视。江泽林专门就此事批示,要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查此事,并将查处情况进行汇报。

7月27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一编号尾数为“128”的执法人员在查扣一辆摩托车后,于8月1日和8月3日先后2次要求车主卢定宇交纳90元的电话费,并让车主购买了两包芙蓉王香烟。本报昨天独家对此事进行了重点报道。

昨天上午,江泽林看到了本报的报道后,非常重视此事,并在该报道上作出批示:“送郑通卫处理此事,并将情况反馈给我。”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郑通卫局长告诉记者,本报的报道给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敲响了警钟。他们非常欢迎《南国都市报》的监督,待调查结束后,将清除当事的害群之马。此事无论牵涉到什么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初步判断当事人是韩少珍

8月10日郑通卫在海口招聘人员,但看到报道后马上指示该局督察科调查此事。

经过调查,督察科发现韩少珍以前的制服编号为“089128”,通过电信部门证实,摩托车主卢定宇确实交纳了4个小灵通号码共计90元的电话费,其中所交费的一个号码户主正是韩少珍。

督察科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初步判断索要电话费和芙蓉王香烟的可能就是韩少珍。督察科希望纪检部门也能介入调查,全面查清此事。

8月1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和下属的河西大队、河东大队、直属大队的执法人员阅读、学习本报刊发的《勒索电话费还要“芙蓉王”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一工作人员竟如此执法》的文章,并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

10日晚上摩托车主遭恐吓

10日晚上,摩托车主卢定宇遭到一名男子的恐吓,这名男子用公用电话先后拨打了近10次卢定宇的手机,质问其为何要告他,是不是想死,并威胁说:“我要打死你,打死你全家。”为此卢定宇11日一直不敢出门去上班。而据卢定宇介绍,打电话的男子就是向自己索要电话费和芙蓉王香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