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刘小龙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第四专题集中学习教育会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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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党委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第四专题集中学习教育会

江西

中国江西网讯 11月23日,厅党委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第四专题集中学习教育会,围绕“依靠群众求胜利”主题进行集中学习。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为文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群众立场、使用群众方法、深入群众当中、发动群众力量、带领群众前行,从群众的角度去实现群众的利益,以符合群众的需要做好群众的工作。

会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满松,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龚惠民,厅经侦总队政委刘小龙,厅刑警总队总队长胡景辉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主题作了发言,畅谈了对“依靠群众求胜利”的理解和实践,交流了各自学习认识和群众工作的体会。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郑为文围绕“依靠群众求胜利”这一主题谈了个人的学习感受。他说,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学习实践谈体会,内容丰富、认识深刻,说明大家前期学习很扎实、思考很系统,让在座的同志很受启发和教育。

郑为文指出,我们的党作为执政党长期处于领导地位,同志们容易以“领导”的思维模式去考虑问题,容易出现群众的想法应该符合我们意愿的现象。他指出,井冈山精神最核心的是坚持群众立场。革命战争年代,老百姓跟着我们党干革命,就是因为我们党走上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始终坚持站在人民的立场,让我们的工作努力去满足群众的想法;要使用群众方法。落实到工作中就是时时处处考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以事实来说话,用行动来证明。

对于公安工作具体而言,就是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录、录警必处,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公”;要深入群众当中。我们身居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不能丢掉深入群众的作风,不能把工作停留在简单的听汇报、看文件。

既结合现代大数据的新方法,又保持群众路线的好传统,把事关群众的各类信息汇集起来,真正做到认识群众、了解群众;要发动群众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树立全社会安全意识,才能够顺利进行公安文化建设;要带领群众前行。

作为先进政党的一员,不能背负着个人乌纱帽和既得利益的包袱,要始终想在群众前面、走在群众前面、干在群众前面,想群众之所想、知群众之所知、为群众之所为,带领群众走出一条改革发展的创新之路。

郑为文强调,抓好"两学一做”还要重点结合两项学习内容,即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议精神。他指出,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核心是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即推进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既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

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鲜明提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这一重大历史任务,明确了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此次党代会精神,把握好会议主题内容,切实保持社会治安稳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厅党委成员李煌、叶国兵、王跃辉、张冬庆出席会议。厅副巡视员杨军、孙勇、刘日华、王少刚,以及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张悦 记者焦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