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临沭 “最美警察”: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王坤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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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坤,男,汉族,1978年9月5日出生,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曾被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县委县府.临沭县公

王坤,男,汉族,1978年9月5日出生,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曾被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县委县府、临沭县公安局授予先进工作者、创先争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012年6月20日晚9时50分许,临沭县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王坤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后准备离开时,一辆面包车向交通事故当事人亲属高军疾驰而来,由于高军背对着汽车,对突如其来的危险毫无察觉,紧要关头,王坤猛地一把将高军推开,自己却来不及躲闪,被撞飞10多米远,倒在血泊之中……

6月20日21时多,临沭县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王坤、杜超带领一名协勤按照临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振兴南路处置一起三轮摩托车单方肇事案件。处警民警现场勘查完毕,并向驾驶员及其亲属交待有关事项后开始撤离现场,这时驾驶员亲属高军从路边跑到王坤跟前,进一步咨询事故后续处理情况时,一辆面包车自南向北冲着他们疾速驶来,没有任何减速或转向的迹象,而此时高军毫无察觉。

在这危急时刻,他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猛地将高军向路边推了一把,自己却躲闪不及,被车撞飞,倒在血泊中。

其他民警听到“嘭”的一声才发现车旁的王坤被撞飞了10多米远,满脸是血。此时被撞倒的王坤心里还惦记着高军,挣扎着爬起来后,发现对面的高军坐在地上,才放下心来,并嘱咐同事杜超把驾驶员控制住,再过去看看高军怎么样了,赶紧打120救人。

经临沭县交警大队调查,肇事驾驶人王某驾驶红色五菱之光面包车驶经现场时,意识模糊,未发现人员和车辆。对肇事驾驶人王某进行血液抽检显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毫克,系醉酒驾驶,王某因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当晚,王坤被送到临沭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仅全身伤口的缝合手术就用了三个多小时。其身体多处挫伤,左肩关节囊撕裂,右腿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等。21日,王坤转至临沂市人民医院骨科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好在因为王坤关键时刻的一推,驾驶员的亲属高军除头部轻微受伤、肋骨骨折外并无大碍。

回忆起当时救人的场景,王坤说:“自己并没考虑太多,看到飞驰而来的汽车,只想将高军推离危险区,当我把他推开后,那辆车便撞过来了。交警的肇事处理本来就是高危工作,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我不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这是警察的本职,是我应该做的。这次真是万幸,两人都保住了,推人一把能救一条生命,受伤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