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刘志奇 河北承德为8个县配备“金融副县长”

2017-09-1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2月26日,记者从承德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充分发挥金融工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破解区域性融资瓶颈难题,提高基层干部运用学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能力

2月26日,记者从承德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充分发挥金融工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破解区域性融资瓶颈难题,提高基层干部运用学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能力,承德市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监局等8家金融机构中选派8名优秀干部挂任县政府副县长,成为当地在建设金融体系、搭建市场融资平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第一责任人”。这也是该市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针对基层金融工作保障能力薄弱、企业上市融资难等现实问题,承德市决定为8个县配备挂职“金融副县长”。在人选的确定上,进一步扩宽选人用人范围,从国家和省级金融单位中层业务骨干或市级金融单位分管业务工作的副行长级干部中遴选。

在遴选过程中,坚持纵向和横向沟通相结合,主动向多家省级金融单位发出邀请函,打破地域、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面向各类金融机构吸纳人才。在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面的考察了解,注重优先考虑具有金融业务一线工作经历的业务骨干,经综合比较分析后,提出挂职人选建议,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履行挂职程序。

对选派到各县挂职的“金融副县长”实行双重管理制度。派出单位负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编制管理等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具体工作事项。

“金融副县长”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挂职期满后另行选派,对其中工作表现突出、本人申请,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意继续挂职的,可延长一年至两年。对在挂职期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本人愿意留在地方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正式调任县政府班子任职。

在金融系统选派干部到县区挂职,是承德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它不仅为地方政府破解经济发展瓶颈提供了突破口,还为金融机构参与地方建设搭建了平台,实现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机构发展的互促双赢。

兴隆县“金融副县长”、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刘栋感慨的说:“我们大多来自银行系统或金融主管部门,在金融岗位工作多年,现在能有这样一个机会融入基层、服务群众,我们会竭尽所能,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地方金融事业发展找到新路径。”

近日,承德市委领导将与挂职“金融副县长”进行任前谈话,组织集中培训后,即到岗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