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黔生的派系 为还人情债索贿的皮黔生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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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皮黔生一案中,行贿者就一人,吴卫国.而涉及到的滥用职权案也与吴卫国有关.吴卫国比皮黔生小两岁.1995年初,皮黔生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皮黔生一案中,行贿者就一人,吴卫国。而涉及到的滥用职权案也与吴卫国有关。

吴卫国比皮黔生小两岁。1995年初,皮黔生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在天津市里的一次会议上,他提出了通过融资方式发展开发区交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解决客运的问题。

会后,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宝金问皮黔生是不是真有这个想法。皮说当然是真的。李宝金要给皮黔生介绍一个叫吴卫国的,很有实力,他在天津项目做得挺大。

之后不久,李宝金给皮黔生打电话,撮合他和吴卫国吃饭。之后,他们开始交往起来。

1995年底,皮黔生去香港。吴卫国给他拿了5万元港币的“零花钱”。皮黔生抽了一摞,拿走2.5万元。

1996年5月,和吴卫国达成合作意向后,皮黔生在未经开发区管委会职能部门立项、管委会会议讨论、计划部门批复的情况下,决定由开发区投资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分期支付给星运集团。

吴卫国给开发区提供了一些验资报告等材料,显示星运集团总资产是6061万美元,根据汇率折合成人民币4.9亿元。吴卫国说,开发区投资1亿元只能购买星运集团20%股份。

双方谈妥后,皮黔生安排时任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霍津义与吴卫国具体办理转股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星运集团资产应由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权威的评估报告来确定,但皮黔生认可4.9亿元,就拍板决定了。

1996年5月29日,天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天津星运集团转股20%的申请,工商部门据此作出变更登记。为使股权转让程序合法,1996年8月,在霍津义安排下,开发区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星运集团资产作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为3.1亿元人民币),并将评估时间提前至1996年5月6日,以造成购股前进行评估的假象。

1997年5月10日,在开发区工委召开的会议上,皮黔生未按照规定将增资扩股事项报请工委会审议,只是简要予以通报。

同月,皮黔生决定改增资扩股为购买星运集团股权,并指派霍津义与吴卫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是:开发区投资公司在已购买星运集团20%股权基础上再购买星运集团80%股权中的31%,开发区投资公司占星运集团51%股份。

自1996年6月至1998年2月,皮黔生指使霍津义拨付给星运集团购股款2.5亿元人民币,其中2.2亿元人民币被直接打入吴卫国在天津违规开设的国际账户中。此后,这些钱款被吴卫国个人使用和转出境外,至今无法挽回,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