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设立资格的通知

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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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你局<关于对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审核的请示>(河金贷[2014]4号)收悉.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

你局《关于对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审核的请示》(河金贷〔2014〕4号)收悉。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现核准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由河源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源城区的产业转移园内“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小额信贷业务。

二、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性缴足;主发起人为河源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5561705-X)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其他股东童小林、陈秀梅、邓映康均出资2000万元,均占注册资本的20%;陈巍峰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先;住所为河源市大同路东长安路北金碧花园B07号。

三、核准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

四、请你局转发此批文,并要求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法向当地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待你局核验其开业证照齐备后发出开业通知,明确其具体业务范围和不得经营的业务活动,并在当地向社会公告。

五、请你局指导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正式开业前安装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并认真督促源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做好对河源市源城区万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