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吴小华 一个金坛市纪委书记吴小华为何对问题总是捂着、护着?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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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年六月出版发行的<中共金坛历史>第二卷(1949-1978),耗资近50万元.印数5000册.该书大小问题和错误628处,是允许值的20倍.在全市,乃至全省同

今年六月出版发行的《中共金坛历史》第二卷(1949-1978),耗资近50万元、印数5000册。该书大小问题和错误628处,是允许值的20倍。在全市,乃至全省同类书中实属“罕见”。 一、关于缺失的重要内容42项;二、关于书中与史实不符的问题40处;三、关于书中体例错误的情况(19处);四、关于书中病句的情况(238处);五、关于书中错标点和错别字的情况(201处)。

另外,书中内容重复的有28处,超时段的12处。不该出现的“金坛”字样有132次。其中有90%以上是人为造成的。是金坛市委党史工委、市志办主任赵利群不负责任、工作马虎的原因,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现列举数例。

P64第3段第3行:(1953年)全县有选民306231人,(据统计局编的《金坛40年》P16记载:1953年末全县总人口30.95万人,难道未成年人也是选民?)。

P86:1956年7月,金坛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成立,县科协在科学普及、技术承包、科普文明村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先后7次派代表到北京参加全国科普工作会议、积极分子代表会议。(1956年,根本没有技术承包、科普文明村建设工作。据金坛县志P607记载,“先后7次”是1956年—1987年31年的情况)。

P 116第7行:生产队建立农技领导小组(生产队建立农技员)。

P 134倒数第4行:(大跃进时期)少数地方深翻土地的深度达1丈(深翻土地最多4、5尺深)。

P241第2段第6行:“农用化肥施用量1966年为零”(据《金坛四十年》P58第2段第4行:“化肥,全县五十年代年平均用量1100吨,六十年代(年平均用量)11100吨”)

P275第2段第2行:“在解放后的29年中,相继开展的诸多政治运动,给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它违背了习总书记去年提出“两个不能否定”。而且也不符合史实,解放后有相当一部分政治运动,如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改造”等运动,是被实践和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

P275第4段第3-6行:“解放后,金坛恢复农业生产,大兴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解决群众温饱问题。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县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排除干扰,迎难而上,大力发展支农工业和社队工业,逐步走上富裕之路。

”(本书叙述至1978年,那时“温饱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更谈不上“富裕之路”。据《中共江苏地方简史》P201记载:“到1989年(全省)基本解决温饱问题。”所以它完全违背客观史实)。

有的把1949年发生的事情写成是1950年;有些政治运动只有部署没有结果或结论;在一个段落内同一单位出现两个成立时间;人民大会堂还没有建,党代会就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金坛城“六城门、两水关”写成“四城门、六水关”等 。

该书的败笔真是太多、太多了!可以说,它是全省最差的一部县(市)级的党史。 简直到了令常人难以容忍的地步。一些老领导、老同志(有的是过去的县领导)看了以后,他们是这样议论的:“这本书太粗糙了,有许多地方像是流水账,有的语句不通,叙述混乱,没有重点,还有不少错别字”、“发生史实错误真不应该,正规党史怎么能不尊重历史呢!

”、“难道这本书就没有人把关?有许多问题应该可以看出来的!这是谁分管的?”、“这种书最好全部收回,重新修订,否则影响太坏了!

损失几十万元是小事,挽回影响是大事”、“我们在审稿会上提出的那么多意见和建议,也没有吸收几条?好像戏弄我们一样的!”。常州市委党校的一位老领导说:“编书要时间服从质量,不能仓促行事”……这是党史条线的耻辱,是史志部门的悲哀!

这是一起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例,在金坛全市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中共金坛历史》第二卷的差错率是它的20多倍。有悖正史、信史起码要求。它辜负了那个时代的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还损害了市委、市府的形象!

如不及时纠正,以正视听,就会以讹传讹,给世人、后人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就要成为历史的罪人(据了解,该书已送省、常州市党史部门、出版社、图书馆、博物馆数百本)。

半年多来,赵利群既无愧疚、自责之心(群众路线教育中,民主生活会上没有一句这方面的自我批评),更无整改、补救之意(该书勘误表都没有搞,也不想搞。更不想收回),照样心安理得。好像谁也奈何不了他?!

大约去年201312月,评审会、审稿会后,我把《中共金坛党史》送审稿中存在的问题,口头和书面向市委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小华作了汇报。希望引起领导重视。

今年4月,当我看到终审稿,发现评委、老领导们的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没有被采纳,非常着急,于是又口头和书面向吴书记作了汇报。

“问题较多,不宜出版,否则影响正史的可信度,影响市委的形象”。吴的答复是:“文责自负”,

我说:“出了问题,个人负责是小,损害一部党史的声誉和一级党委的形象是大”,吴说:“没有那么严重吧”。

“吴书记,您最好花一个小时看1—2章,就知道该书质量究竟如何。”吴说:“我不用看”

6月25日,《中共金坛党史》发行会召开前,我出于对市领导的形象的关心,又到吴书记办公室,对她说:“该书问题很大、错误很多,请您心中有数,讲话时留有余地”。吴说:“该书是按程序来的,不会有什么大错”(意思是只要程序合法就行)。

同时告诫我:“书已正式出版,你也不要再反映了,要维护整体形象”。(至此,不知吴书记看到这本书否?看过几章几节?如果看过,凭她的本科文化水平,又是担任领导干部多年,应该觉察至该书问题的严重性。

 此后,7月11日、8月4日、8月14日、8月22日、8月28日,本人先后五次口头或书面向市委分管领导请求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8月22日,我将《中共金坛历史》存在的若干问题(打印稿29页)送给吴小华。

期间,不知何故,该问题几乎没有进展,市纪委书记吴小华既没有组织人员核实,也没有组织专家评定;没有要求制定《勘误表》下发,或收回该书,更没有问责的意向。而是以种种理由:“文责自负”(只说不做,不兑现她的承诺)、“你反映不一定正确,你说错的,并不一定是错的”、“反正这本书的程序都过了”、“你说失职就是失职,你说要问责就问责?!

”、“上级有批复,该书就是合格的”。作为一个纪委书记如此不注重调查研究,如此官僚主义不尊重事实,对下级反映的问题拖着不处理。

而且还经常带有训斥的口吻:“你有完没完?现在已经既成事实了,你看怎么弄?!”、“你这样闹下去,影响了我正常的公务活动,干扰了赵利群(史志办主任)的工作秩序?”、“你懂不懂组织纪律?这个问题不准随便向上反映!

(恨不得要对我动纪)”不可思议!是不是向纪委反映问题就是无组织?向上级反映情况就是无纪律?这话出自纪委书记之口真是可笑之至! 8月下旬,我又将情况向省、常州市有关领导作了反映,估计上面领导都作了明确的指示。

所以,吴小华找我去,准备针对我反映的问题召开一次座谈会。     9月25日,吴小华召集原常州市委党校副校长沈建钢、原市政协副主席孟济元及四位作者及金坛党史志办全体人员召开《中共金坛历史》编纂总结会。

(事先吴小华叫我提供的四位老领导:原县长、原县委办公室主任后来为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原县委宣传部长后来为县政协副主席,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后来为县政协主席的联系方式,还让人电话通知,他们都作了充分的准备,结果正式开会一个也没有通知他们参加,事后他们非常气愤!

纪委书记就不要讲诚信吗?!他们本意是想对该书提出意见,为修订提供帮助),围绕我反映的问题之一——关于《中共金坛历史》二卷与史实不符的问题(47处)。

经过与作者校对,还有40处有明显问题。其他重要内容缺失、体制错误、超时段、语病、错字等问题一概不问。沈建钢说了三点。

一是该书总体说框架、结构、议论和中央保持一致。史料丰富、史论结合。二是除史实不准以外,书中确实存在语法、分析、议论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编写党史等史书要“时间服从质量“。要对该书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四是党史部门的同志要加强学习,提升党史工作水平。孟济元说:该书立论较好,基本能反映那段历史。针对存在的问题(会后)下发一个勘误表。会上,我想发言,吴小华就是不允许。

最后,吴小华总结:这次《中共金坛历史》第二卷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成果(简直是胡说八道,官僚主义)。我们要增加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这主要是针对我说的)。会议临近结束,我追问:吴书记,这本书这么多问题怎么处理?要不要发一个勘误表?得到的回答是不发“勘误表”。可以说,这个会议基本没有解决问题。

10月9日,我又找到吴小华办公室,对她说:“如果对《中共金坛历史》二卷”存在的问题还不处理(下发勘误表),我就让公众去评判。得到的答复是三句话:(一)该书是成功的、合格的;(二)对你反映问题可以交给赵利群,等下次修订时再说(这完全是过门话,一种藉口,连错误都不敢承认,还会去修订?);(三)不发《勘误表》。

这件事到此为止,你不能再无组织无纪律,纠缠不休。白纸黑字,这么多明显的错误,特别是有40处史实错误,42项重要内容没有写上,还说是该书是成功的。真是无语了……难道纪委书记就能是非都不分了吗?在我心目中,纪委书记是正义的化身,应该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带头秉公办事。

难怪一些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一些老百姓非要要集访、甚至进京上访;问题不闹大了,就没有人去解决?这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肃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的当下,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一个县级纪委书记对这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重官僚主义、不负责任的作风,一而再,再而三,久拖不决,息事宁人!

捂着、盖着、护着?是不是怕暴露“灯下黑”?为什么吴小华书记不敢追查问责、伸长正义?有错不纠,有责不问。这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还是对“不作为”的干部负责?!

我看金坛纪委书记吴小华也是“不作为”。

作为一名纪委书记更不应该把反映人当作对立面,不断加以训斥!说什么:你这样(向上反映)是“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而且带有威胁的口吻,言下之意,如果再这样就要对我动纪了。

    最后,我请求上级纪委加强督办,尽快纠错、追责.给金坛党员干部、全市人民、后人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一个交待。避免以讹传讹,遗害无穷!该问题的处理请吴小华书记回避(因为一她是分管领导,二我完全不信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