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汪精卫的老婆为何拒绝毛泽东特赦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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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汪精卫1944年11月在日本病死.办完丧事,陈璧君带着一群亲信,回到广东.日本天皇1945年8月14日下诏,宣布无条件投降.陈璧君躲在广州家

汪精卫1944年11月在日本病死。办完丧事,陈璧君带着一群亲信,回到广东。日本天皇1945年8月14日下诏,宣布无条件投降。陈璧君躲在广州家里,度日如年。

就在陈璧君陷入绝望之时,一位不速之客郑介民(***军统局广州站主任)敲响了褚公馆的大门,称是奉戴笠之命迎接汪夫人。不料却中了戴笠的圈套。陈璧君被押往南京看守所,开始了她的囚徒生活。

陈璧君拒不认罪:蒋介石卖国

据《江门日报》刊载的《陈璧君末日的故事》,1945年12月6日,国民政府颁布了《惩治汉奸条例》,明令由各省区高等法院或其分院审理汉奸案件。条例规定,凡犯了通谋敌国十二项罪行中的一项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1946年2月16日,徐文祺对陈璧君说:“汪夫人,请您预作准备,明天上午9时离开南京去苏州。”

第二天上午,陈璧君及褚民谊、陈公博乘囚车去火车站转乘火车到苏州,被押人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

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经多次侦查,以汉奸罪对陈璧君提出检控,列举她五大罪状。

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公审陈璧君,由于她是汪伪第一夫人的特殊身份,苏州市民倾城而出。正如《申报》报道:高等法院满坑满谷,争看头号女汉奸。

审判长孙鸿霖、检察官韦维清、推事石美瑜与陆家瑞、书记官秦道立等入庭开座。陈璧君在法警挟护下,由候审室进入法庭。读完起诉书,审判长问:“被告有无答辩?”

陈璧君拒不认罪,与检察官展开针锋相对的舌战,矛头不时指向蒋介石。

检察官问:“汪逆与日媾和,你赞成吗?”陈璧君答:“汪先生的主张,我绝对赞成。”

检察官问:“中央在南京决定抗战大计,汪逆也参与决策,为什么会变了呢?”陈璧君答:“蒋介石明里言战,暗里也在乞和,同意德国大使陶德曼调停一事,足可佐证。”

检察官问:“汪逆欲与日媾和,为何不向中央建议,而私自逃离重庆呢?”陈璧君答:“蒋介石屈从英美压力,又害怕打不过日本,出尔反尔,时而言战,时而谋和,汪先生认为不足与谋。”

4月22日下午,审判长在法庭上宣读对陈璧君的判决书,当读至“处无期徒刑”一句时,陈璧君说:“我有枪毙的勇气,无坐牢的耐心!”最后,审判长说:“被告对本判决如是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陈璧君高声说:“我当然不服,但我绝对不会提出上诉。判我无期徒刑,是最高当局早就决定了的,不过借你的嘴巴宣布而已。即使上诉,绝无可能更改。这一点,我比你们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