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刘大伟 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小院”做好大文章烈山焕发新气象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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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淮北6月17日电(胡磊)淮北市烈山区地处地矿结合部、城乡结合部、山区与平原结合部,治安形势复杂,每年都有大量的司法案件,烈山区检察院42名在职干警立足基层,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办理了一系列涉及社会治安、支农帮企,以及整治贪污腐败的大案要案,社会发展焕发更新活力。烈山区检察院也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基层领导干部的贪腐严重危害基层群众的利益,2015年,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损害民生民利,烈山区检察院严厉查处了这起小官巨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刘大伟在担任烈山社区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以及兼任多家村办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时,指使他人挪用集体企业资金和工程款4700万元,用于注册6家自己控制的企业;伙同他人将1490万元股权侵吞;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225万余元和800多平方米住房等。刘大伟共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贪污罪、行贿罪等7项罪名。

为办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往返全国多地,核查上百个银行账户,形成卷宗多达22册。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012年以来,烈山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2件68人,全部为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人民群众最希望的是社会稳定。王圆满、李自强聚众斗殴、李端体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在烈山区是一起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事件。在审查这起案件时,烈山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对这起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参与引导侦查取证,对案件从重从快处理,通过侦诉协作补强证据,以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名定性起诉,王圆满、李自强、李端体分别判处4年、3年、3年不等刑期。

以化解矛盾、促和谐发展为目标,烈山区检察院严惩社会暴力性犯罪和侵财犯罪的同时,还深化服务“三农”、工业和“三产”服务业,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还促进了社会经济较快发展。

在“基层小院”的护航下,烈山区走上了社会和谐发展的快车道。烈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毛强认为,烈山区检察院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认可,离不开他们对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职能的创新。近年来,烈山区检察院相继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出台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制度,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探索民行诉讼监督新方式,以及首次采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支持仲裁的形式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有效推动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人是做一切事情的基础,“我们有钢一样的领导班子,铁一般的高素质队伍,这是我们检察院能多年保持先进的原动力。”毛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