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富商送章子怡2个亿?赵欣瑜:他花钱不吝啬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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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月18日,章子怡的代理律师黄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购物导报>社(该社在其发行的<完全娱乐>上刊登了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 谈

1月18日,章子怡的代理律师黄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购物导报》社(该社在其发行的《完全娱乐》上刊登了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 谈金钱桃色纠纷 解惊天迷局真相》一文)停止侵权,删除有关的侵权报道并赔礼道歉。朝阳法院立案法官在审查立案材料后,决定予以立案。

昨天出版的《完全娱乐》发表的声明中称,只要一收到法院传票,“我们会依法律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声明中还表示,“《完全娱乐》愿为此事提供一个公开报道的机会,让当事各方呈现在阳光之下。”

此前,《南都娱乐周刊》披露了章子怡与赵欣瑜矛盾激化的更多“细节”,对此,记者联系上赵欣瑜,她进行了回应。

据周刊报道:“章子怡对赵欣瑜说,你介绍我认识几个老板吧,我找他们出钱(做生意)。于是就有了章子怡与A先生的一段‘交情’。但赵欣瑜气愤的是,章子怡拿了钱,并没有继续做生意,而是自用,最终导致‘泼墨门’事件的发生。”

赵欣瑜回应:这个说法完全是胡扯!

据周刊报道,章子怡在一开始结识赵欣瑜时就带着很强的目的性:章子怡原本并不认识赵欣瑜,但通过某种渠道了解到赵欣瑜的能量很大,于是有心结识。见面时,章子怡极力表现出自己热情、乖巧的一面,一直叫赵欣瑜“姐姐”,甚至亲手为她按摩。

赵欣瑜回应:第一次与章子怡结识应该是在2008年的“芭莎慈善夜”上,她通过朋友介绍来和我打招呼。刚说了没几句,她就一个劲地叫我“姐姐”。但后来情况变了,我发现她并不讲感情,只认钱。至少现在看来,我不知道她叫的那声“姐姐”到底是真诚的,还是虚伪的。

之前赵欣瑜曾对媒体说,是她在2008年银泰中心举办的“芭莎慈善夜”上,将“好姐妹”章子怡介绍给了上海富豪A(这与她透露的结识章子怡的日子应该是在同一天)。据赵欣瑜之前所称,在与章子怡的交往过程中,A富豪一掷千金。有传言称,算下来有将近2亿元。

赵欣瑜回应:当时A先生的确完全陷入了与章子怡的这段感情,所以在金钱方面从不吝啬。之前说过的那些东西,的确买过,但我不知道有没有2亿元,总之很多很多。

继赵欣瑜爆出A富商的存在后,《南都娱乐周刊》报道说:“除A先生外,章子怡还与多名富豪交往密切,其中有浙江籍的S富豪,章子怡与他在一起的时间比A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