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华政 刘晓红(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20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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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刘晓红,1965年生,江苏南通人.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学研究会会副秘书长.上海国际比较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仲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上海-罗纳·阿尔卑斯国际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和承担了教育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和上海市教委多项科研项目.主编.参编或独立撰写了<冲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刘晓红,1965年生,江苏南通人。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学研究会会副秘书长、上海国际比较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仲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上海-罗纳·阿尔卑斯国际调解中心调解员。

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和承担了教育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和上海市教委多项科研项目。

主编、参编或独立撰写了《冲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专论》、《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学》、《商事仲裁法学》、《国际私法学》、《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与解决问题研究》、《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理与实证》、《国际商事仲裁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非诉讼解决研究》及《Chinese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等10余部法学教材和学术著作,并在国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法学论文六十余篇。

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和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曾华东政法大学本科优秀主讲教师,华东政法大学教学名师和“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曾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

2009年当选“上海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分管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工作,协助分管外事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