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李明杰 学院与南京市公安局签订交流合作共建协议

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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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4月20日下午,学院与南京市公安局签订交流合作共建协议,党委书记余新民,党委委员.副院长袁广林,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同志等出席签约仪式.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副市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孙建友,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明杰,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勇,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军,党委委员.警务保障部主任侯成林,政治部组教处.训练学校.办公室.指挥中心.刑侦支队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李明杰常务副局长主持.余新民书记与孙建友副市长签署合作协议余新民书记在签约仪式上讲话孙建

4月20日下午,学院与南京市公安局签订交流合作共建协议,党委书记余新民,党委委员、副院长袁广林,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同志等出席签约仪式。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副市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孙建友,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明杰,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勇,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军,党委委员、警务保障部主任侯成林,政治部组教处、训练学校、办公室、指挥中心、刑侦支队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由李明杰常务副局长主持。

余新民书记与孙建友副市长签署合作协议

余新民书记在签约仪式上讲话

孙建友副市长在致辞中对余新民书记一行来宁表示欢迎。他指出,刑警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教学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特别是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信息安全等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刑警学院毕业生在南京市公安局各个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省会城市,南京市公安机关地理位置特殊,承担的安全保卫、治安维稳任务繁重,市局坚持创新驱动,先后推出“微警务”、“民意110”、“互联网 公安”工作等举措,有效维护了城市安全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同时,南京市局也迫切需要刑警学院在疑难案件侦破、检验鉴定、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方面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校局合作”对创新民警教育训练模式,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市公安局一定珍惜这次难得的共建机遇,以此为新起点,坚持“相互协作、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与刑警学院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教育训练实战化机制,实现公安实战与公安院校教学、科研的无缝对接,构建实战部门与公安院校协作共建、合作育警的长效平台。

孙建友副市长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余新民书记在致辞中首先向南京市公安局长期以来对刑警学院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简要介绍了学院的办学历史、优势特色、发展思路和改革举措。他指出,南京市公安局地处长三角发达地区,多年来,在江苏省公安厅和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肩负维护南京政治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任,同时,探索实践了“微警务”、“民意110”、“互联网 公安”等很好的经验做法,密切了公安队伍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非常值得各地公安机关借鉴推广。

他强调,深入推进校局合作是新形势下公安人才培养与民警素质提高、学科专业建设与警务模式创新、公安教育与公安实战深度融合、互利共赢的有效载体,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构建协同发展长效机制的必由之路。

我院与南京市公安局的合作由来已久、源远流长,此次的合作共建既体现了南京市公安局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也是对我院办学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学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将立足于“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发挥人才科研优势,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与南京公安机关的同仁们并肩努力,携手提高来宁实习和工作学生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共同开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形成校局合作的最佳格局,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携手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仪式上,余新民书记与孙建友副市长代表双方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我院和南京市公安局将以公安实战和公安队伍建设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广泛开展务实合作,通过建立对口协作、对接共建机制,促进公安理论与公安实战的深度融合,广泛组织学术交流、协同开展实习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实战研讨及合作,在专业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发展、新型智库建设、科研项目攻关、公安民警培训、服务实战办案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