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查徐长江 文峰股份涉徐翔案遭证监会处罚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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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若然)日前,证监会官方渠道正式发布对曾卷入徐翔操纵市场案的文峰股份的<行政处罚书>.<行政处罚书>文件显示,文峰股份在2014年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处罚书>表示,2014年12月22日,文峰股份公告称,公司股东文峰集团将分别转让1.1亿股给陆永敏,转让总额为8.6亿元.证监会表示,已查明上述股份转让中,自然人陆永敏存在为文峰集团代持的情形,且陆永敏受让股权出资实际是以借款的名义,分两次从文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取得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若然)日前,证监会官方渠道正式发布对曾卷入徐翔操纵市场案的文峰股份的《行政处罚书》。

《行政处罚书》文件显示,文峰股份在2014年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处罚书》表示,2014年12月22日,文峰股份公告称,公司股东文峰集团将分别转让1.1亿股给陆永敏,转让总额为8.6亿元。

证监会表示,已查明上述股份转让中,自然人陆永敏存在为文峰集团代持的情形,且陆永敏受让股权出资实际是以借款的名义,分两次从文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取得。文峰股份未如实披露股份代持事项,违反了《证券法》。文峰集团由陆永敏向子公司借款来进行股份代持,而上市公司文峰股份对此一直未曾如实披露股份代持事项。

据媒体报道,在转让消息发布后,公司股票随后两日连续涨停。文峰股份于2015年2月28日抛出“10转15派3.6元”的高送转预案,股价一度飙升,最高涨幅高达500%。而据媒体此前报道,文峰集团董事长徐长江于2015年4月7日至5月6日一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文峰集团及其子公司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幅减持文峰股份累计套现70亿元。

证监会表示,在上述案件中,文峰集团、陆永敏是股份代持的直接参与者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而徐长江则直接策划、组织了股权代持事项。证监会决定对文峰股份、文峰集团及代持主体陆永敏分别给予40万元罚款及警告;对时任董事长徐长江作出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及高管等12人予3万或10万额度的罚款,涉事16人共处罚款232万元。

据了解,此前,文峰股份也曾于2016年4月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者内容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