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信芳子女争房产 为争房产互相怄气 六个子女全不尽孝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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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记者解金钊)为争老人名下的房产而闹了别扭,年过八旬的马爷爷夫妇膝下虽有六名子女,但都相互怄气,也不愿赡养二老,二老为此将诸子女告上法庭.日前,西青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二原告租房.雇佣人员及生活支出等实际需要,结要求诸子女每人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并无不当,一审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马爷爷夫妇均年过八旬,膝下虽有六个子女,但均不能很好地履行赡养义务.事情缘自马爷爷名下有套房子,他本打算把房子给小儿子,然后搬到他家去住,由小儿子一家照料,但却遭到其他子女极力反对.为此,兄弟姐妹相互怄气,也都埋

本报讯(记者解金钊)为争老人名下的房产而闹了别扭,年过八旬的马爷爷夫妇膝下虽有六名子女,但都相互怄气,也不愿赡养二老,二老为此将诸子女告上法庭。日前,西青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二原告租房、雇佣人员及生活支出等实际需要,结要求诸子女每人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并无不当,一审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

马爷爷夫妇均年过八旬,膝下虽有六个子女,但均不能很好地履行赡养义务。事情缘自马爷爷名下有套房子,他本打算把房子给小儿子,然后搬到他家去住,由小儿子一家照料,但却遭到其他子女极力反对。为此,兄弟姐妹相互怄气,也都埋怨老人,便开始对老人不管不顾。

日前,由于年老体弱,又无生活来源,加之生活无法自理,马爷爷夫妇将六名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以用于租房居住和雇人照料。

庭审中,五名子女表示同意给付赡养费,但小儿子则称父母曾答应把房产过户给他,但没有兑现,还因此导致他与妻子产生矛盾,所以一定要父母先解决房屋问题,才同意履行赡养义务。西青法院审理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现二原告年老多病,丧失自理能力,六被告应尽赡养义务,使二原告能够安度晚年。二原告子女较多,却在风烛残年提出自行租房居住和雇人服侍,已属无奈之举,但法院尊重二原告意见,予以照准。

法院认为,考虑到二原告租房、雇佣人员及生活支出等实际需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要求诸被告每人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并无不当,小儿子以先解决房屋纠纷为前提再履行赡养义务的辩解理由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综上,一审判决六名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