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萌判刑几年2016 湖南:2016年406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被判刑

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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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湖南日报3月15日讯(记者于振宇 通讯员曾妍)3月1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法院2016年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戴逢春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在槟榔中添加"霉克星")案等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2016年,湖南法院依法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90件,判处406人,其中3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据了解,湖南高院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加强沟通配合,制定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措施

湖南日报3月15日讯(记者于振宇 通讯员曾妍)3月1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法院2016年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戴逢春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在槟榔中添加“霉克星”)案等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

2016年,湖南法院依法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90件,判处406人,其中3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了解,湖南高院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加强沟通配合,制定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措施,形成打击合力,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线索通报等八项工作制度。

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对于少数依法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