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钊个人资料 驻马店黑社会老大石二群发家史及资料 抢银行成富翁有4个女人12个孩子

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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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石二群在驻马店市区乐龙小区的一处别墅石二群在农村老家的院子杂草丛生27日上午,记者的热线电话不断,说驻马店市的风云人物石二群,在驻马店市区多处搞房地产开发,大都手续不全,大都是"小产权"房.他不吸烟,不喝酒,又常做好事,经常与他生意往来的商户说,没料到这个深沉的男人竟是抢银行的主犯."他有4个女人,12个孩子"朋友眼中的石二群:"在驻马店商界,都知道他有4个女人,12个孩子."驻马店市房地产老板李某说,在这方面,石二群本人也从不避讳."

石二群在驻马店市区乐龙小区的一处别墅

石二群在农村老家的院子杂草丛生

27日上午,记者的热线电话不断,说驻马店市的风云人物石二群,在驻马店市区多处搞房地产开发,大都手续不全,大都是"小产权"房。他不吸烟,不喝酒,又常做好事,经常与他生意往来的商户说,没料到这个深沉的男人竟是抢银行的主犯。

"他有4个女人,12个孩子"朋友眼中的石二群:

"在驻马店商界,都知道他有4个女人,12个孩子。"驻马店市房地产老板李某说,在这方面,石二群本人也从不避讳。"他的4个女人,老婆和他是同龄人,很贤惠;‘老二’、‘老三’和‘老四’,都是三四十岁,个子高,身材好,人长得又漂亮,给他一共生了12个儿女。"

"他的老婆,与‘老二’、‘老三’和‘老四’都能和睦相处,共同坐在一张酒桌上也不会闹别扭。"商人张先生说,他多次与石二群的妻子及"老二"、"老三"、"老四"一起吃饭,见他们谈笑风生。

"他的4个女人,在驻马店市区都有面积很大的房子,石二群对子女们的教育很严格。"驻马店市区一酒店老板告诉本报记者,前年暑假,石二群请他的一个上大学的女儿吃午饭,给女儿不停地夹菜,耐心讲做人的道理;在一旁服务的女员工,感动得直抹眼泪。

卖"小产权"房一路绿灯生意伙伴眼中的石二群:

"他在东南亚有大生意做后盾,很多时候,一打他的手机,他就说正在东南亚忙。"给石二群已有十多年生意往来的刘先生说,石二群脸黑黑的,又矮又胖,可人缘极好。

"他不爱说话,从不吸烟,从不喝酒,可爱请客,出手大方。"刘先生说,酒桌上,谁说话他都是看着对方,耐心地听,很尊重人,很少反驳。因此,商界的人都爱给他打交道。

"他的第一桶金,是建乐龙小区。"一名经常给石二群工地上供应水泥、钢筋的大商户说,乐龙小区在驻马店市委、市政府的东南侧,是黄金宝地。紧接着,石二群又开发了市委、市政府南侧的"天中第五大道小区"。"他搞的房地产,大都手续不全,大都是‘小产权’房,可卖得很快,管理部门从不制止,生意做得顺风顺水。"

多名房产开发商证实,石二群虽是农村人,但熟稔驻马店的情况,人情练达,是一个会做大生意的好料。

同村人眼里的石二群:有了钱不给自家盖房子先修路

"他学问不高,最高学历是初中。"27日傍晚,本报记者驱车来到驿城区水屯镇赵桥村大石庄村民组,村民们从记者口中得知他和他的弟弟、同村的村民李某等5人16年前一起抢银行,都摇头不相信。

74岁的村民乔兰说,村民李某在宿鸭湖边搞养殖。每到春节,李某杀猪,给村里每家每户免费送,他咋会干出抢银行的坏事?

"村里4米多宽的水泥路,都是石二群掏钱修筑的。"大石庄村民组的一名村民摇头叹息,石二群的父母10多年前去世,他和他的家人都进城了,这几年发了财,不少给村里投资,路是他修的,路边的树是他掏钱栽的。

"他老家的房子,早已露天。"在村民引导下,记者来到村中,见一处低矮的4间瓦房、3间侧房房顶已凹陷,没有围墙的院子里杂草丛生。

"他有了钱,不给自家盖房子先修路;他很少回村儿,每次回来,一到村头就下车,见人就让烟。都认为他是一个懂礼节的大好人,却干出了抢银行这种伤天害理的大坏事。"村里一名老人说,"他是心里琢磨事的人,从小就有城府"。(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李凯文/图)

复议申请人石二群。申请执行人杜雪景。被执行人驻马店市新世纪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伟,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申请复议人石二群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驻法执字第107-2号罚款决定书,向本院申请复议。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申请复议人石二群称,2007年2月份,驻马店高新区金河办事处小界碑村委吴庄村民组与驻马店市吉安地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地公司)签订《联合建房合同书》,约定以该村民组所有的21.

6亩村民生活安置用地与吉安地公司联合建房。之后,吴庄村民组协调吉安地公司与新世纪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伟签订了《协议》,由吉安地公司支付160万元拆迁补偿金,新世纪公司在2007年9月1日前拆除完毕。

新世纪公司到期后将主要设备拆除,但地上附属物因工程量较大没有拆除。吴庄村民组为不影响吉安地公司施工,在《协议》到期后决定将新世纪公司地上附属物拆除。

在拆除地上附属物期间,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执行杜雪景申请执行新世纪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将新世纪公司位于吴庄村民组21.6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设施查封,并向吉安地公司法定代表人石二群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石二群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及时向吴庄村民组告知了通知内容,并把驻马店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后张贴在该工地,但吴庄村民组仍继续拆除剩余附属物并施工。石二群认为其本人没有指示公司人员做任何毁损查封物品的行为,又多次制止吴庄村民组拆除行为,完全履行了协助义务。

因此,驻马店中院不应对其处罚,(2008)驻法执字第107-2号罚款决定书应予撤销。本院经审理查明:杜雪景诉新世纪公司借款纠纷一案,驻马店中院于2007年5月21日作出(2007)驻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限被告新世纪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杜雪景483.

5万元及利息。(2007)驻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新世纪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杜雪景于2007年10月26日向驻马店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驻马店中院于2007年11月17日作出(2007)驻法执字第10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新世纪公司承租驻马店高新区金河办事处小界牌村委吴庄村民组的21.

6亩土地上的所有附属物及设施。2007年11月22日,案外人吉安地公司向驻马店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称上述财产新世纪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伟已协议出卖给吉安地公司,驻马店中院查封吉安地公司财产错误,并违法拆除驻马店中院已经查封的新世纪公司汽车展厅等附属物,虽经驻马店中院制止,仍继续实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