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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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5年11月陕西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遴选面试公告根据<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截止2015年11月18日18:00,本次遴选报名结束.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附后).二.时间地点面试于 2015年11月26日8:00在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五楼会议室)进行.三.有关要求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5日18:00前在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13号办公楼一楼综合科

2015年11月陕西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遴选面试公告

根据《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截止2015年11月18日18:00,本次遴选报名结束。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时间地点

面试于 2015年11月26日8:00在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五楼会议室)进行。

三、有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5日18:00前在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13号办公楼一楼综合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造成无法进场考试的,后果自负。

2、面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安康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3.面试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务必在2015年11月26日7:30前到达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楼侯考区参加面试,11月26日8:00前未能到达侯考区,视为放弃考试。

4.本次面试实行集中、统一、全封闭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学习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等物品进入考场。

联系电话:0915-32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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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县创业就业平台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群众收入倍增,按照《汉阴县关于创业就业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目前本部门各项职能职责,特制定以下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培训:创业对象可免费参加“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培训时间7-15天),通过对有创业意愿的及现有的小企业创办者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创办企业的能力,提高现有企业的生命力和赢利能力,并在此过程中创造就业机会。

1、提交资料:参加创业培训应提交以下资料:⑴本人免冠彩照1寸5张;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⑶本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⑷填写《创业培训学员资格审查表》1份;⑸填写《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表1份;⑹填写《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人员登记表》1份。

2、办理程序:各类创业对象持以上资料到汉阴县人力资源

市场一楼就业培训窗口报名(也可到所属乡镇社保站报名),经县再就业中心初审,上报市级创业培训机构审查合格后开班。咨询电话:5218072

(二)技能培训:针对龙头企业及创业基地建设,开展“订单”培训,涉及培训专业有营业员、服务员、烹饪、面点、食用菌栽培、蔬菜种植、养殖、计算机操作等20个专业。

1、提交资料:参加技能培训应提供以下资料:⑴本人免冠

彩照1寸6张;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1份;⑷填写《陕西省就业培训人员登记表》1份。

2、办理程序:参加培训人员持上述资料汉阴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培训窗口报名(也可到所属乡镇社保站报名),经县再就业中心初审,报招标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审查合格并公示培训人员信息后开班。咨询电话:5218072 (附:2013年度职业培训计划)

凡创业对象有创业项目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一)对经营个体的,可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

1、个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提交资料:

⑴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1份(统一样式,登陆汉阴县人社局网站下载);⑵申请人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尚未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在本人户籍所在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或直接到县人力资源市场(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一楼)小额贷款窗口、职业培训窗口登记参加培训;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⑷《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没有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一份交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由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按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办法办理;⑸申请人经营项目的创业计划书(参加创业培训时已发);没有培训的,培训以后补交;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属县政府主管部门或镇政府确定种植、养殖业等产业大户的,提供县政府主管部门或镇政府的书面证明和承包经营合同等,购买营运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等)及复印件1份;⑺申请人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购买营运车辆的不需要提供;⑻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还行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证明材料(反担保措施主要有反担保人担保、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

反担保人担保是指由在岗的财政供养人员或中省驻汉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为贷款人提供在县小额信贷担保办公室的担保,反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创业人员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社区和承贷银行共同评估认可后,也可作为抵押和质押品。(注: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办理程序:申请人将下列资料交县人力资源市场小额贷款窗口,由县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进行考察,根据考察项目情况,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贷款金额和期限提出建议,经县人社、县财政局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由申请人及担保人须当面同时到场签订担保协议后送交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咨询电话:5218211

(二)对领办或合伙经营创办小企业的,根据项目规模、就业人数可给予20-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具体为吸纳安置就业人数在5人以上的,可申请自贷贴息20万元,在此基础上按照吸纳就业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3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为2年。

1、领办或合伙经营创办小企业应提交资料:⑴贷款贴息申请报告;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企业吸纳安置从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登记证》;⑷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各1份;⑸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⑹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注:上述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材料证明:按每人(符合反担保条件的)不超过8万元数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人,反担保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收入证明,填写《汉阴县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人资格审核表》(需信用担保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2、申报办理程序: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县人社局再就业中心办公室进行申报,由县再就业中心派员对所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评估意见报县人社、财政联系会议审批后,办理其相关贷款手续。咨询电话:5271712

(三)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确定(按人均5万元累加),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财政贴,期限不超过2年。

1、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申请财政贴息应提交资料:

⑴贷款贴息申请报告;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企业在银行办理的借款合同及电子打印利息清单原件;⑷招用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书、招用人员身份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安康市失业人员证、毕业证、复原退役证、失地农民证明、返乡农民工证明)、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⑸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五大保险任意缴纳一项);⑹《安康市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自行贷款申请财政贴息审批表》。⑺企业银行贷款卡复印件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电子打印贷款卡明细表。(注: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申报资料一式4份)

2、申报办理程序: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县人社局再就业中心办公室进行申报,由县再就业中心会同县财政局企业股对所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由县人社、财政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并签注初审意见后报市局小额信贷办公室审批后,办理其相关贴息手续。咨询电话:5271712

(一)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并在我县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本县户籍)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缴费额的全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程序及提交资料: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库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费原始票据于每年10月份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社区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由县人社局所属经办机构兑现到个人。咨询电话:5218072

(二)对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孵化基地创办的企业,安置“4050”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为企业招用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为其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办理程序及提交资料: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持新招用安置就业人员花名册、工资表、招用人员身份证明(含《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退伍证》、《残疾证》等)、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原始票据到县人社局再就业中心进行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5271712

1. 免费为创业对象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评估、管理咨询、技术指导、市场开拓等各类优质服务。

办理程序:创业对象将需要开展何种业务内容书面申请报创业指导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随即抽调创业专家采取“会诊式”、“上门式”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指导活动。联系电话:5271712

2.免费为企业开展劳动法规、社会保险等岗前培训工作。

办理程序:需要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将培训的内容时间安排申请书面上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联系电话:5271712。

3.免费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通用)。

办理程序及提交资料: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人员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乡镇社区开具的失业证明)复印件1份。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1张(社区及镇社保站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指导窗口审核后办理。联系电话:5218151。

4.免费为失业人员开展求职登记,免费为企业做好招工宣传推介会及招聘工作。

⑴个人求职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职业介绍窗口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经县职业介绍所审核后,在汉阴县人力资源市场及网站发布个人求职信息。联系电话:5212630

⑵单位招聘须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职业《许可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简章等资料到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职业介绍窗口填写《单位招聘登记表》,经县职业介绍所审核后,可在本地的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汉阴县人力资源市场上发布招聘(工)广告及招聘信息。联系电话:5212630

5.免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能力考核工作。

办理程序及提交资料: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培训结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培训窗口进行登记,经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技能开发科统一组织开展鉴定考核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国家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专项能力考核证书。咨询电话:5218072

6.免费高校毕业生入库人员的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办理程序及提交资料:本人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籍档案(包括初高中档案)、两寸照片3张(电子照片)到汉阴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申报登记,经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库及人事代理手续。咨询电话:5213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