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景建董事长赵新生勾结官员制造冤案 天理不容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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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山东景建集团董事长赵新生总经理赵鹏,因为在当地是有名的房地产商,所以在安丘一手遮天,连市委书记都要让他三分,此人心狠手辣,为了利益不足手段,竟然勾结当地政府官员制造冤案,把一个给他打了十年江山的员工,判了十五年,我想问一问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安丘政法委书记江波,你们是共产党人,是老百姓的靠山,可是你们在(2013)安刑初字第195号刑事案件中,你们的良心到哪里去了,你们共产党人的纪律到哪里去了.因为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在山东景建集团的一份申请书上签了字还写了一句希望"公平.公正"处理此案

山东景建集团董事长赵新生总经理赵鹏,因为在当地是有名的房地产商,所以在安丘一手遮天,连市委书记都要让他三分,此人心狠手辣,为了利益不足手段,竟然勾结当地政府官员制造冤案,把一个给他打了十年江山的员工,判了十五年,我想问一问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安丘政法委书记江波,你们是共产党人,是老百姓的靠山,可是你们在(2013)安刑初字第195号刑事案件中,你们的良心到哪里去了,你们共产党人的纪律到哪里去了。

因为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在山东景建集团的一份申请书上签了字还写了一句希望“公平、公正”处理此案,下发到政法委书记江波同志哪里,然后江波同志又分别下发到了公、检法。

我真不明白双方打官司,原告山东景建集团,是一个身价几个亿的集团公司,而被告是个打工族,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这两边力量的悬殊大家可想而知,可是您一个市委书记却还在用你们的行政力量在维护景建,你们不觉得有愧么,我们的情况说明我给您刘书记发过两次快递,到签收了,我不知道您在原告申请书上签字是为了什么?

真是为了让此案公正吗?可是为什么有您的签字此案会判的这么荒唐,而且您的这张签了字的申请却流向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我真能不明白,我想所有的老百姓都能不明白,接下来我就此案简单的想问一问我们的父母官,一下几个问题。

1、公安机关在第一次审案时刑侦队队长王素红竟然可以一个人审,而且还引诱欺骗被告做出了第一份笔录,后来被告向法院等相关部门反映过此事,但是没有人理会,而法院却已这份笔录给赵某定了罪,我不知道安丘公安是不是都是这样审案的,这及违反了刑事诉讼法50条和116条“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的规定。

2、安丘检察院该回避却不回避,安丘检察院在办此案时,却帮山东景建买地开发,同时又以低价回购了一部分房子,赵某当庭提出希望安丘检察院回避,可是安丘检查院自己做出不予回避的决定,法庭上检察人员的反映已经超出了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该有的反映,恨不得一次开庭立马就判。

一个最简单的细节,赵某有原告2003年4号文件证明自己所拿的120万元是合理的,刚开始被告还没有提交2003然后4号文件时,检察人员已崔明兴的提供假的口供,说120万元是侵占,当被告拿出真的2003年4好文件时,检察人员不假思索的说,“120万元应该拿,但是拿的程序不合理”,后来被告家人到检察院找到这名检察官时,询问拿钱的正常程序时,他告诉被告家人他不知道。

在这里我就又想不明白了,你作为一名检察人员,你代表的是中国的法律,是安丘检察院,不是山东景建的工作人员,可你作为一名检查人员,不回去好好调查文件的真假,不去调查真相,却在法庭上不顾自己的身份,不顾法庭的威严,却为原告山东景建据理力争,知道的你是检察官,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山东景建的走狗哪,一副要把被告打入十八从地狱的嘴脸。

3 、对于个人侵占120万的问题,第一次开庭我方已经说得很明白在大包干下,款项先进入景建集团账户内,公司扣除一定比例的承包费后返回四分公司,这时的款项属于四分公司,已不属于景建集团,这120万元是从四分公司支出的,增加的只是承包人韩阳德的成本,由承包人承担,并没有侵犯景建公司的利益。

不应该构成犯罪。而且在这期间景建集团不断地提供假的人证(时任景芝建设公司董事长崔明兴)及书证(2003年04号)文件,我方有原件证明景建出具的是虚假的材料,我们在法院一再提出由法院或者检察院给我们两份材料做鉴别,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实际行动,反而安丘法院却说我们没法证明2003年下发的文件现在还继续沿用,这不是强词夺理吗?要拿也是应该景建拿出已经废止的材料才对,安丘法院这不是睁眼说瞎话么。

4、说赵某个人侵占2000多万,这更是昧着良心,什么叫侵占,我是初中毕业,但我也知道侵占是把别人的东西拿到自己家中或存在自己的名义下,但是这2000多万即没从赵某家拿出,也没有证据证明在赵某的名义下,试问这样怎么可以断定赵某就是侵占哪?法院的审判员、审判长,我不知道你们受了什么样的压力,竟然昧着良心把赵某判了15年。

山东景建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建设,与市里领导关系甚好,作为我们老百姓管不着,但是国家赋予给你们的权利是希望你们去主持公平、公正,严厉打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政不得干涉司法,但是在安丘这里,赵新生真的就一手遮天吗?

刘书记、江书记、您二位不是亲自签名希望此案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吗?可是你们知道事情的真相么?公检法不去向你们汇报吗?难道是公检法不敢向您们汇报实情吗?您们既然关注了此案,就不想知道真相吗?还是就想要这个结果。

我从听说景建赵新生和赵鹏已“不判赵某有罪(15年)就把景建集团搬离安丘”一说,当时我不信这样会要挟到我们的父母管,但是现在我不得不信,公检法的这种离谱的办案,必定有人撑腰。以上所写这是这个案子不寻常的冰山一角,我想问到底是谁再为赵新生级山东景建在撑伞。

刘书记在安丘您是老百姓的依靠,当您手中的天平倾向于个别人或组织的时候,您是否想到您是共产党员,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为了一点利益,不顾自己的形象,不顾自己的身份,还堂而皇之的说什么“公平、公正”在你心里什么是公平、公正,牺牲一个小老百姓的一辈子,来讨好一个大蛀虫,真就是您心中的公平吗?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当官的理想吗?

一个人又有几个十五年,一个人又牵连多少个家庭,您晚上睡不着觉时,请您想想,您当初入党时的理想和抱负,就是为了成就今天的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