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商联陈晖 漳州市工商联前往泉州交流学习民商事调解工作经验

201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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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漳州市工商联携手中级人民法院前往泉州交流学习民商事调解工作经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商联<关于建立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 5月15日,由漳州市工商联张镇山副书记.黄文龙.苏艺峰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毅勤副院长联合率队一行8人前往泉州市就构建商会.行业协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与兄弟单位进行了交流学习.座谈会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慧瑛副院长对漳州考察团一行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考察团介绍了民商事纠纷解决的"泉州模式",泉州市

漳州市工商联携手中级人民法院前往泉州交流学习民商事调解工作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商联《关于建立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 5月15日,由漳州市工商联张镇山副书记、黄文龙、苏艺峰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毅勤副院长联合率队一行8人前往泉州市就构建商会、行业协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与兄弟单位进行了交流学习。

座谈会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慧瑛副院长对漳州考察团一行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考察团介绍了民商事纠纷解决的“泉州模式”,泉州市工商联陈晖副主席则从如何选好商会调解员、如何发挥基层商会的主观能动性等方面作了情况介绍。最后,考察团还实地考察了解了晋江陈埭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

通过交流,漳州工商联、中级法院率队领导肯定了泉州市“地缘与商缘相结合、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司法公信与商务诚信相融汇”的纠纷解决机制,表示将把“泉州模式”中的优点和亮点带回去,借鉴泉州经验,构建具有漳州特色的民商事调解机制,加强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化解民商事方面的矛盾纠纷,确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保障和促进漳州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