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马晓峰 乌兰县召开全县统战民宗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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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挖掘特色亮点,推动全县统战.民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新的一年里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挖掘特色亮点,推动全县统战、民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进展。3月20日,乌兰县召开全县2017年统战民宗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马晓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副主任何德生、县政府副县长仁秀兰、县政协副主席菊红花主席台就坐,会议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志强同志主持,各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驻县军警部队、各驻寺指导员、寺院民管会主任、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书面传达了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省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并印发了《2017年县委统战工作要点》、《乌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工作要点》和《乌兰县2017年春节工作要点》,并要求与会人员认真传达学习,遵照执行,推动工作。

随后,县委副书记马晓峰同志作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我县2016年统战、民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全县统战、民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要工作任务。

县政府副县长任秀兰同志宣读了中共乌兰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全县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乌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表彰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

授予中共柯柯镇委员会等6个单位为全县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路通等6名同志为全县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柯柯寺等3座寺院为全县和谐寺院荣誉称号;授予苏南木加等4名同志分别为全县优秀僧侣、优秀阿訇、优秀民管会主任荣誉称号;授予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张国宾等5名同志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铜普镇等28个集体为“乌兰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满加等24名个人为“乌兰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主席台就坐的领导对受表彰的寺院社会化管理、非公经济领域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状。

最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志强同志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迅速传达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对统战民宗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具体切实可行措施,精心组织好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马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用会议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着力推动统战民宗各领域工作深入开展。

要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一些重要政策规定、重要工作部署,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三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各党(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贯彻会议精神、做好统战民宗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