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厅张黎明 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受审 涉嫌受贿8000余万元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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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南都讯 昨日上午,62岁的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柏青被指控在1992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

南都讯 昨日上午,62岁的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柏青被指控在1992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金宝集团公司、广东中誉节能科技公司等27个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水利工程承包、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儿子黄晖等人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12 .

5073万元、港币2579 .3万元、美元8000元。

面对巨额受贿指控,黄柏青在法庭上承认“事实基本存在”,但辩称儿子“并不知情”,都是自己和行贿人先“敲定”后再通过儿子黄晖接收款项。但这一辩解与检方指证内容相去甚远。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宣判。

涉案多个房产、水利工程承包

通过儿子收受数千万元贿赂款

2015年4月,广东省纪委披露黄柏青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黄柏青被广东省公安厅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指控,黄柏青涉嫌受贿的时间发生在1992年至2014年间,跨度长达23年。发生权钱交易的事项,主要涉及他在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等职位上。

共计折合8000余万元人民币的总受贿金额中,检方列举的受贿事项共27项,起诉书长达11页,内容繁多,在广州地区落马官员职务犯罪中亦属少见。黄柏青所涉受贿事项中,金额较大的多与工程项目承包有关。

如在2007年至2013年,黄柏青被指利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广东金宝集团公司在开发惠州“城市佳园”房地产项目、中标惠州市马过渡河整治工程B T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在2009年下半年至2014年间,黄柏青通过其儿子黄晖(已提起公诉)在深圳、香港等地,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庄恭钦(已提起公诉)以干股“分红”名义贿送的人民币1450万元、港币1350万元。

另外在2004年至2012年,黄柏青被指利用担任惠州市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为粤华投资集团公司在投资建设惠州市剑潭水利枢纽工程、惠东县西枝江综合整治工程B T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

其间,黄柏青通过其儿子黄晖在深圳先后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光升贿送的人民币1660万元、为黄晖支付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99 .99万元及购房补偿款人民币500万元,共计人民币2359.99万元。

在上述两笔指控中,黄柏青通过儿子黄晖收受的款项,均超过千万元级别。

黄柏青还被指另在韶关乐昌峡水利枢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惠州大堤南堤安全加固工程、梅州大堤南堤除险加固工程、兴宁合水水库灌区加固改造工程、高州9·21灾后重建项目曹江河水毁河道修复应急工程等一大批水利工程中为承包商提供帮助,并收取数额不等的贿赂款。

利用水利系统领导职务便利

染指河砂开采,致资源几近枯竭

基于先后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黄柏青被指利用手中权力,染指了不少水利系统的项目,从中收取好处。

如2009年至2010年,黄柏青被指为广东中誉节能科技公司董事长顾月洪(已提起公诉)在取得广东西江肇庆笋围标段河砂开采权、批准延长肇庆笋围标段河砂开采期限等事项提供帮助,其后直接或通过儿子黄晖在惠州先后收受顾月洪贿送的中誉节能公司30%的股份,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翡翠花瓶一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电动按摩椅一张(购买价人民币2.

5万元)、丰田陆地巡洋舰汽车一辆(购买价港币55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502.5万元、港币55万元。

黄柏青还被指早在1995年至2008年于惠州担任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就为惠州一家贸易公司董事长陈观城投资经营肉联厂、取得东江干流惠州河段河砂开采权等事项提供帮助,之后通过儿子黄晖在深圳收了陈观城人民币800万元。

据此前《广东党风》杂志文章披露,黄柏青染指非法采砂行为持续时间长,导致部分河段超采严重,他自己也成为非法采砂背后黑色利益链条上的“蚂蚱”,导致非法采砂现象“禁而不绝”,河道生态与河道安全不堪重负,资源几近枯竭。

卖人情收好处费

下属升迁、商人子女工作安排、调动

除了在工程承包、河砂开采审批等领域大肆受贿,黄柏青还被指多次在下属职务调动、升迁,商人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方面做人情,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如在1995年至2012年间,黄柏青就曾为时任惠州市惠城区副区长曹某某女儿工作调动方面提供帮助,加上为惠州当地一家公司在改建项目上帮过忙,黄柏青后于家中、酒店收受了某公司董事长陈某京贿送的港币30万元。

1994年,黄柏青利用担任惠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时任惠州市惠城区轻工业产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何某深职务调动提供帮助,此后多年的中秋、春节期间,黄柏青多次收受何某深贿送的人民币11万元、港币20万元。

1995年至2011年,黄柏青为男子何某鸿提拔担任惠州市拍卖行副总经理等事项提供帮助,后在家中多次收受何某鸿贿送的人民币40万元。

2010年至2013年,黄柏青不仅为惠州市一家货运公司总经理朱某钦在水电站建设上帮忙,还为其女儿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事后收受了朱某钦贿送的人民币21万元、港币28万元。

黄柏青昨日还在法庭上承认,他曾为时任广东省水利厅东江流域管理局局长的李海燕(另案起诉)在工作调整、职务升迁及家属工作安排上提供帮助。1998年至2012年间,黄柏青在家中多次收受李海燕贿送的人民币36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8000元、价值18万元的红木家具一套,以上共计人民币54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8000元。

黄柏青称李海燕是跟了他多年的老下属,这些事都是“自己主动为对方做的”。

另外在2007年至2010年,黄柏青还被指为时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张黎明(另案起诉)在职务升迁等方面帮忙,后多年的中秋、春节期间收受了张黎明共计人民币110万元。以及在2012年为惠州市水投集团董事长钟日强(另案起诉)的职务调整上帮忙,后收受钟日强贿送港币30万元。

还有为广东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东江分局原局长杨锦财(已提起公诉)的家属调动工作,以及为杨本人从部队转业调入水利厅工作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杨锦财贿送的人民币共计8.4万元、港币4.3万元等。

庭审直击

“我把自己儿子也害了”

昨日的庭审现场,面对总金额8000多万元人民币的受贿指控,黄柏青坦承“事实基本存在”,并称受贿数额以法庭最终认定的为准。对于检方指控其儿子参与了多笔巨额受贿事项,黄柏青一开始就强调“儿子是不知情的”,行贿人请他办什么事,以及给多少好处费,“都是我和对方敲定的”,他只是让儿子或儿子的公司去接收了这些款项。

除了涉嫌受人请托办事并受贿,检方昨日披露的多笔数额较小的受贿金额,黄柏青表示都属于逢年过节对方给的红包和礼金,自己实际上并没有在具体事项上帮过对方什么忙。

黄柏青在最后陈述阶段称,如今坐在被告席,“心情是沉重的,深感羞耻,无颜见家乡父老,也无颜见领导和同事,家人和朋友”。他说自己落马拖累了同事,拖累了老父亲,以及自己60多岁的妻子,“尤其是我把自己的儿子也害了”。据悉,其子黄晖目前也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黄柏青称,他目前已经通过妻子在进行退赃,司法机关也冻结了他和儿子名下的房子和汽车等财产进行处理。

检察机关称,黄柏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黄柏青到案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