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贤治语录 林贤治:革命寻思录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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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对我而言,我们在别样的黑暗和危险的未来前景中能够看到的一缕不确定的.忽隐忽现的希望之光,完全可以概括为革命和自由.--汉娜·阿伦特隐喻中的革命革命并非古已有之,

对我而言,我们在别样的黑暗和危险的未来前景中能够看到的一缕不确定的、忽隐忽现的希望之光,完全可以概括为革命和自由。

——汉娜·阿伦特

隐喻中的革命

革命并非古已有之,它是现代的产物,又倒过来推动现代性的发展,所以,马克思把它称作“历史助产士”,又或“历史火车头”。

作为政治术语,“革命”(revolution)源自天文学,拉丁文为“绕转”,经典的意义如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所揭示,指行星围绕某一中轴而作的圆周运动。其中的涵义有:一、变化,动荡,更替;二、反叛或复辟;三、非人力所能及,有一种不可抗性。

占星家从天体的循环运动中窥见玄机,确认行星到达某个特定位置时,命运会突然改变,神秘中多显不祥。实际上,“革命”一词在最初使用时,其变动性特征带有消极性含义,几乎成为“动乱”、“灾难”的同义词。

在法国,直到启蒙思想家马布里、伏尔泰、达朗贝尔一代人起来,“革命”一词才被赋予了积极的意义。据考证,最早作出这种词义转换的是马布里。在名为《法国历史批评》的著作中,他虽然未及把“革命”和“动乱”作出彻底的区分,但已然指出: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有比“革命”更坏的事情,就是不自由或被奴役。他说,如果一个民族要在“革命”与“奴役”之间进行选择的话,则宁可选择革命,而且,唯有通过革命才能摆脱奴役。

重要的是,马布里把革命同自由联系起来。

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狱被狂怒的民众攻占。当晚,国王路易十六被告知这一消息时,随即问道:“这是一场叛乱吗?”一位公爵回答说:“不,陛下,这是革命。”

一个新词从天而降。

正是法国大革命,给“革命”一词注入历史的意涵。

在芬兰,“革命”由代表“权力”和“推翻”的两个词组成。“推翻”突现了革命中暴力变革的特点;而“权力”,不单指政治系统的权力,还意味着社会的权力分布格局,通过后者的改变,致使整个社会结构出现重组。戈德斯通认为革命包括三个必不可少的方面:国家崩溃、夺取中央政权和建立新制度。

对于失败的革命来说,新制度只能流于乌托邦形式。但是,当乌托邦有条件现实化的时候,它会体现一种新精神,现代精神。然而,托克维尔说:“人们终将相信,即将到来的革命,目的不是推翻旧政权,而是旧政权的复辟。

”这里多少显露了出身贵族的托克维尔保守的胎记,他过于强调传统势力。不过连同阿伦特在内,许多革命的阐释者都肯定了其中有关“复辟”的拉丁文原义。它所指的是,革命的实质在于恢复为旧制度所废弃的某种自然秩序,回到自由的原点。

正义或平等,都是自由的延长。自由是权利,是状态,也是秩序。作为社会政治运动,如果不能创建一个趋于开放的、活跃的、多中心的秩序,则不足以言革命,至少不是成功的革命。

革命始于反抗

1944年8月25日,巴黎在德国的铁蹄下获得解放。当子弹仍然在呼啸,加缪主编的《战斗报》头版刊出大标题:“从抵抗到革命”。他在时评中写道:“这个刚刚降生的可怕婴儿,就是革命……今晚还在战斗的巴黎,明天就要发号施令。不是为了权力,而是为了正义……”但是,很快他就从革命退回到反抗,他不相信“彻底的革命”,认为革命必将走向专制主义,由是提出“相对革命”的思想。

几年后,加缪把相关的思想系统地写入随笔式论著《反抗者》中。他指出,反抗诞生于无理性的境遇与不公正的生活状况。“反抗者”是一个说“不”的人,但也不放弃说“是”。说“是”,是因为反抗者必须自我审视,从自身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那里找到行动的理由,坚持自己的意愿,坚信一种价值判断。

但是,反抗并不仅仅涉及个人的权利,在意识到自己的权利的同时,觉悟到群体的需要,从而表现出人类在其生存活动中愈加广阔的意识。人类的互助性建立在反抗之上,而反抗又从这互动关系中找到自身的根据。痛苦是个人的,但当进入反抗行动,痛苦则为集体所有,成为众人的遭遇了。于是,加缪用笛卡尔的口吻强调说:

“我反抗,故我们存在。”

加缪比较了反抗和革命:一、革命从思想开始,将思想注入历史经验中,而反抗只是从个人经验走向思想的运动。二、反抗对结果不做承诺,既不建立政府,也不阐明理由,事实上是目的模糊的抗议行动;而革命,则明确地以思想规定行为,用理论改造世界。

因而,三、反抗杀人甚少,革命则同时毁灭人与原则。他列举历史上的反抗,说是1793年结束了反抗的时代,开始了以断头台为标志的革命时代。在二十世纪,他把斯大林在苏联掌权、墨索里尼在意大利上台和希特勒在德国的统治并提,指出一切现代革命均导致国家的加强,国家权力奇特可怕的大,与反抗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出于人道主义立场,加缪在杀人问题上一再讨论反抗与革命在原则上的区别。他提出政治上有两个典型的二律背反的例子:一是暴力与非暴力的对立,再就是正义与自由的对立。历史上,革命的最大矛盾在于它所追求的正义,却要通过非正义与暴力来实现。

反抗原则上放弃暴力,如果不可避免,也当保留其破坏的暂时性和有限性,并且始终同个人的责任联系起来。关于正义和自由,加缪说,二十世纪的革命为了过度征服的目的,将两个概念完全割裂开来:绝对自由嘲笑正义,而绝对正义否定自由。

他认为,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彼此的界限。如果没有权利明确指出正义与非正义,自由是无法想象的;只有恢复自由的价值之后,才有正义可言。在“思想的正午”,加缪高调呼唤反抗,呼唤个体、人道和自由。他声称,自由是唯一不朽的。

加缪在《反抗者》中表现出对革命的否定,以及反对苏联的体制和政治生活的批判态度,立即遭到他多年的朋友萨特等人的反击。

事实证明,加缪对于苏联及其意识形态的批评是正确的。书中有关人道主义的内容,总体上具有正面的价值,在充满死亡的极端的二十世纪,特别富于积极的意义。加缪拒绝把历史看作绝对的东西,反对以历史的名义使暴力合法化;但也容易因此昧于历史发展的情势,忽略甚至无视其中的客观因素,把产生于旧制度的许多罪恶加之于实际上已经被抽象化了的革命之上。

在论战中,萨特指出:人们是在历史的行动中理解历史的,加缪的错误在于脱离置身其中的历史,这批评应当不无道理。

在这里,加缪仅是一位忧郁的诗人。

加缪在《反抗者》说:“革命是形而上的反抗合乎逻辑的发展。”反抗是一个起点,不同寻常的起点。哪怕使用如斯科特说的“弱者的武器”,作一些不起眼的消极的反抗,也是日渐积聚的小小柴薪,为有朝一日焚毁腐朽的大厦所必需。

反抗是前革命。革命包含了反抗,但反抗并非革命,而且未必一定达至革命。反抗一般及于近距离的可见目标,如地主、老板、监工、警察、官员,或者物化如机器、车辆、建筑物,却不及无形的制度。反抗接受既定制度的权威性,最激烈的反抗恐怕就是推翻政府,但当另一个政府取而代之时,可以发现,原来不过置换了一块招牌而已。

然而,不能因此便说反抗是多余的。对个人来说,反抗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扩而广之,反抗是社会正义的伸张。人类通往自由之路,抑或奴役之路?反抗跨出决定性的一步。

高尔基说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似乎同意了下述观点:“革命正是在那过时的和狭隘的条件下找不到正常发展机会的精力的爆发。”这种说法带有精神分析性质,所谓“精力”,可称集体“力必多”,不特革命如此,其实反抗亦如此。反抗可以瓦解社会,与革命比较,缺少的是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所必需的东西。

勒庞有革命四要素说,即思想观念、领袖、军队和大众,对所有革命来说缺一不可。斯梅尔塞关于集体行动提出六大因素,比勒庞说得更具体,即结构性诱因、结构性紧张、普遍化信念、诱发因素(触发性事件)、有主义的动员和社会控制失效。

其著名的“加值理论”认为,所有的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发生,都是由这六大因素决定的。其中,他特别看重组织的作用。组织使一般的集体行动具有高效性,进而升级为社会运动和革命;革命组织无疑是更为严密的,尤其是东方革命。六大因素的构成及相互间的影响,决定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政治革命的不同特征。

论所有这些因素,法国大革命是最完备的。它是农民叛乱、街头政治与议会政治的结合,此外还有对外战争的间奏。意大利作家科尔兹奥·马拉帕特在《政变术》中以布尔什维克攻占冬宫为例,当作政变的一个范式。1905年革命以后,布尔什维克作为政治少数派在短短时间内踢开临时政府,排除强大的异己力量而独掌政权,确实不能小觑地下密谋的作用。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多次比较革命的东方类型和西方类型。那种把十月革命与法国大革命看成同一个传统,而把英美当作另一个传统的理论,是不确的。至少,十月革命缺少法国大革命的自由主义因素。

革命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鲁迅创造过一个“大革命”和“小革命”的概念,大革命即广义的革命,它包括以不废除政府为前提的体制内改革在内。日本的明治维新,以及拉丁美洲(古巴除外)现代化的过程,都可以算是其中的例子。

所谓“改良”还不同于自然演变,它是政治家头脑的产物,最好的设想也是谨慎而有限的变化。改良与政变一样,发生在政府内部,反抗运动则崛起于外部社会,而与政府相对峙。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发生的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以及席卷欧美的学生运动都带有反体制性质,运动的结果最终都为原体制所吸收。

自然,这是民主社会,所有的抗议运动都构成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如此大规模的集体行动所以能够保持非暴力形式,正是拜当年的暴力革命之所赐,这是毋庸讳言的。

对独裁专制政体而言,革命虽非特效药,却是最好的药物。这样的政体是僵化的政体,根本无健康的改良或改革可言;当意识形态已然破产,唯靠军队、武警和监狱维持政局。一个失去社会信任同时失去自信的政府,像害怕鬼魂一样害怕任何组织,集体罢工、游行之类的社会运动都将胎死腹中。

革命来自体制外,改良在体制内进行;革命所要的是全般,改良着眼于局部;革命是突变,改良是渐变;革命动员民众参与,从无序到有序,改良仅是少数行政官员按部就班的工作;革命不一定使用暴力,但不拒绝暴力,改良则从根本上排除暴力;革命是属于未来的,只能在行动中制订计划;改良按既定规划进行,因为属于现在。

潘恩在《论人权》中把革命按不同的原则分为两类:“积极革命”和“消极革命”。消极革命旨在逃避或摆脱某种巨大的灾难,所以能够冷静地应对各种问题,谈判、协商、说服,都可以成为斗争的武器,只有对最顽固的敌人才使用暴力。积极革命是要取得巨大的实际利益,所以总是情绪激昂,取激进的状态,从来不懂妥协和退守;但因此,冒险取得的补偿,也就往往因报复性行为付诸东流。

两类不同的政治性格,因为同为革命,故而都为这位天生的革命家所肯定。

本雅明论历史哲学,指出革命是随时可能发生的事,因为:“被压迫者的传统教导我们,我们生存的紧急状态,并不是例外,而是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