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李启红 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始末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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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坊间种种猜测.而起诉书显示,的确是股票让李启红发了大财,也栽了跟头.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

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坊间种种猜测。而起诉书显示,的确是股票让李启红发了大财,也栽了跟头。

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李启红

2007年5月,谭庆中在担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将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注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构思告诉郑旭龄,共同研究资产重组的可行性。随后,谭庆中要求郑旭龄准备一份关于集团公司重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整体上市的材料,并于2007年6月26日向李启红全面汇报了整体上市的工作情况。

2007年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人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

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科技”(2008年8月更名为“中山公用”)股票停牌。

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股票复牌,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定向增发收购乡镇供水资产的预案公告。

2007年5月至6月,谭庆中多次向李启红汇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资产重组的事宜。

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了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内幕信息。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与林永安商定后,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资产重组,股价会上涨的内幕信息,并让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人民币236.

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人民币677万元,以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人民币400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人民币277万元,指使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人民币669万余元。

后于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公用科技”股票,账面收益人民币1983万元。

中山公用集团多名高管涉案

据调查,2007年6月11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已形成,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为这一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在此期间,除了李启红外,公用集团亦有多名高管利用内幕信息炒股。其中,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从郑旭龄处获知内幕信息后,与其妻子黄某和母亲麦某共买入88.44万股,并于2007年10月8日至10日卖出,账面收益高达人民币1809万余元。

为规避证监会调查转走赃款

为应付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李启明曾伙同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

2010年4月初,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其合作伙伴郭长棋的存款账户,用于收购建大电器工业(中山)有限公司20%的股权。随后,林小雁安排林伟成于2010年4月6日、7日、9日分3次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郭长棋的存款账户。

涉嫌受贿

另据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某某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了帮助。并接受了梁某某的请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某某的子女等人解决入学问题,在家中共收受梁某某贿送的现金40万港元。

2009年6月至8月,李启红接受广东省中山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某某的请托,商请拱北海关副巡视员兼中山海关委副书记梁某某为曾经受过海关行政处罚的该公司申请双A信用级别事项给予支持,并于2009年9月在家中收受关某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染指房产市场

反对楼市“低迷”

还有传闻称,李启红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但该项目因某种原因没有获得合法手续,而李启红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使得该项目获得了审批,此事被人举报至纪检部门。另外也有多名中山人士向媒体反映,李启红家人涉足当地房地产市场。

2009年1月中旬,国际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公开资料显示,李启红参加中山市人大会议第十五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会时曾发表过与房地产有关的言论。她说:“我听到不少市民对救市政策有偏见,认为政府出台政策救楼市就是偏帮房地产商”“政府救的不是一个房地产业,而是整个产业链。一个房地产业可以拉动50多个产业,建材、家私、家电、灯饰等行业都与之密切相关”。李启红认为,“楼市低迷,对政府的整个税收都会有影响”

免职决定

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日前,李启红的两位弟弟李启明和李启和目前也已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先后担任过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山市妇联主席等职务。1997年-1999年李启红任中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书记,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长人选变动情况,广州市委常委、萝岗区委书记薛晓峰提名为中山市市长候选人,李启红不再任中山市市长。[2]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10年10月28日在京闭幕。经表决,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因涉嫌经济违纪问题,代表资格终止。[3]

中国共产新闻网北京2011年1月7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在广州召开。全会一致通过:李启红因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李启红十届省委委员职务。[4]

涉案受审

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10人之多。这10人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还有李启明的妻子。李启红所涉嫌的罪名,有内幕交易罪、泄露内部信息罪、受贿罪。[5]

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达10人,因此庭审安排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经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李启红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将坐上这个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经理郑旭龄、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于案情重大,对于旁听人员的安检极其严格,连手机都不得带入法庭。

罪行宣判

李启红听判后当场失声痛哭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原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于2011年10月2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6] 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人一同听判。

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其他同案人也各领其刑。

被告人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上千万元。

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宣判后,李启红辩称有自首情节,认为判决过重,并当庭痛哭。众被告人均未当庭提起上诉。[7]

网友反响

案发后,李启红本人对“利用内幕交易信息炒股票”非常后悔,在分别接受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的调查时供认,她当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对证券法缺乏了解,如果知道绝对不会这么做,后来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她恳求司法机关看在她是自首的分上,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她愿意将非法所得上交,也愿意接受罚金的处罚。

李启红的这一番话遭到网友的怒批,他们认为,堂堂市长以不了解证券法为自己开罪,“是不是太可笑了”。

和讯网友“三言小小”:“可笑,一个堂堂市长,被双规后,用一句‘不了解证券法 不知道会违法’来为自己开罪。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市长的?那她为什么只把这些信息给自己家的人,她完全知道是违法行为,只是心存侥幸。一市之长,分管工作的基本法都不懂,是不是太可笑了。是啊,像她这样的领导,太忙了,忙工作、忙吃喝、忙应酬、忙赚钱,哪有时间学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