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公安局高闯 安徽泗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陈立军酒后驾驶撞人后找到人顶罪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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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提示:4月10日20时许,泗县经济开发区长沟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悬挂江苏牌照的尼桑轿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老人当场受伤.在事

核心提示:4月10日20时许,泗县经济开发区长沟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悬挂江苏牌照的尼桑轿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老人当场受伤。在事故认定书上,交警部门认定轿车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骑自行车的人无责。事故发生后,老人被送往医院。目前,受伤老人仍然处于重度昏迷中,几乎已成植物人。陈立军在医院内打字条,他表示承担一切责任

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自行车相撞,机动车方面负全责,情节明了,责任清晰。这又是一起复杂的事故:事故发生当晚,泗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陈立军即向伤者家属承认“自己酒后开车撞人”,并写了一张表示承担一切责任的字条,并签名。然而,事故发生12天之后,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人却是他人。

这其中是否有人“顶包”?伤者家属提出了质疑。对此,陈立军则称自己是为缓和矛盾,出于好心才写下的字条。而泗县公安局局长李忠奇对本报记者称,欢迎媒体监督,如有民警违规,将严肃处理。

1个月前 “一切责任由我负”

车祸: 情节明了,责任清晰

4月10日20时许,泗县经济开发区长沟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悬挂江苏牌照的尼桑轿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老人当场受伤。

在事故认定书上,交警部门认定轿车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骑自行车的人无责。事故发生后,老人被送往医院。目前,受伤老人仍然处于重度昏迷中,几乎已成植物人。

事情发生时,被撞老人的侄女婿马成平正在和朋友吃饭。“先是一个朋友打电话和我说,别吃饭了,哑爷被撞了。”马成平告诉记者,哑爷就是被撞的老人,他叫武哑巴,是妻子许小丽的叔叔,又聋又哑,大家都叫他哑爷。

诧异: 好友承认祸是他闯的

接到电话后,马成平刚准备打车到现场,这时手机又响了。“是陈立军打来的,他也告诉我哑爷出事了。奇怪的是,他在电话中说,人是他撞的。”马成平说,陈立军是泗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马成平和陈立军及其妻子为同学,平时关系不错。

赶到现场后,马成平并未见到伤者以及其他人,在距离事故第一现场的几百米处,马成平见到了陈立军和扶着树呕吐的武哑巴。

“当时陈立军说,车是他开的,人也是他撞的,什么事情他负责。”因为和陈立军关系很好,且当时看到武哑巴的伤情也并不严重,所以马成平当时并未进行深究。“而且陈立军说,该看病看病。”

干脆: 写字条认下车祸责任

随后,武哑巴被送往泗县人民医院。当晚,武哑巴伤情恶化,颅内大出血。在手术后,武哑巴一直昏迷,几乎成为植物人。

而就在当晚,陈立军也赶到泗县人民医院。在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陈立军坐在武哑巴的床前,不断称“该治病治病。”

随后,在伤者亲属的追问下,陈立军承认自己开车撞人。

同时,4月10日21:20,武哑巴的侄女许小丽和陈立军对话时,当许小丽问到底是谁开的车,为什么车内有呕吐的痕迹时,陈立军再次承认“就是我喝那么多酒,是我吐的,车也是我开的。”

同时,许小丽又出示了两张字条。一张字条上写到,“武哑巴被撞伤一事,所有一切均由我负责。(药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其他后果,由我陈立军负责。”签名为“陈立军”,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

而另一张字条上写的是“说明:武哑巴的治疗费用由王永安承担。2011.4.10晚”。

据了解,王永安为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分管督察大队。

1个月后 认责只是“为了缓和矛盾”

疑云:车祸责任人怎么变了

5月4日,许小丽从交警部门拿到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对于认定书上的事故责任人,她感到“不可思议”。

许小丽对于认定书提出了质疑:“这个司机,我们赶到现场没有见到,也不是这个人到医院提供的医药费。为什么事故责任人就变成了这个人了?”

4月22日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交警认定司机为计某,“4月10日20时05分,计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泗县开发区长沟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出事地点,操作不当,撞到前方同方向武哑巴骑的自行车,造成武哑巴受伤。”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计某负全部责任,武哑巴不负责任。”

5月24日中午,记者假称武哑巴的亲属陪同许小丽和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人计某见面。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计某称距离事情发生的时间太久了,“很多细节不记得了。”同时,计某称,当时事情发生之后,他即离开现场,“回家筹钱去了。”对于陈立军承认自己为司机一事,计某称“不知道,不认识陈立军。”

改口:为了缓和矛盾才认责

5月25日,记者在泗县公安局见到了陈立军。相比事发当日的字条,陈立军对事情有了新的说法。陈立军称,当天他和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武军、该局纪检主任唐怀雨、该局长沟派出所所长高爽一起吃饭。在饭后,高爽叫来一个亲戚开车送他们回家,在路上发生了事故。

“当时我是乘客,但不管是职业道德还是和被撞老人亲属的私人关系,都要送他去医院。”陈立军说,他们随后将人送到医院。同时,他承认,当晚除了高爽外,几人均喝了酒。

“当时确实说车是我开的。也打了条子。”陈立军说,当时情况紧急,伤者需要送去救治,但是家属情绪激动,为了“缓和矛盾才说车是我开的。”

“在医院内打条子,是因为伤者家属不断纠缠,为了缓和情绪。”同时,陈立军称,之所以说是自己开的车,“也有和伤者家属关系较好的原因,希望能尽快救治。”

当记者问起,作为督察大队大队长,在伤者家属面前承认自己为司机,是否涉嫌“顶包”?对此,陈立军称,“不涉嫌,我和交警队讲的不是这样的。我这是做好事,为什么会成这样?”他多次对记者说,“明明是好事,但是现在我觉得很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