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为王游淼 【推荐书评】看完《乱世为王》 真的很激动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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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评<乱世为王> 有些书,看了才知道,写的仿佛史诗一般,气势恢弘磅礴.书中攻受,从相识的一个世家纨绔少爷,一个脏贱的犬戎奴,到后来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辅和统领万

评《乱世为王》 有些书,看了才知道,写的仿佛史诗一般,气势恢弘磅礴。书中攻受,从相识的一个世家纨绔少爷,一个脏贱的犬戎奴,到后来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辅和统领万军的外族战神。60万字,1.3M,娓娓道来看完仍旧意犹未尽。

一个好字,真的已经无法用来形容。作者文笔惊艳,逻辑清晰且伏笔埋的深刻,并将小说中所有人刻画的有血有肉。从未有一个小说,我在看的时候,能真的感觉到身临其境,看到前面猜不出后面的情节,跟着主角们的一举一动忐忑不已,每当看到战争之际更是紧张到像也是其中一员,以至于看的时候,每当看到有人死去,无法接受。

其中攻受的感情更是看得我激动不已,那是怎样的一种深刻入骨的爱,与别的小说经历死别不同,这里最让我动容的是攻受二人的一次生离。

在政治立场不同的情况下,攻受不得不分开,受有国家复兴重任在身,而攻则想夺回失去的族部,雪地上的一次别离,生生斩断了俩人的情愫,游淼跪地三拜,悲与君永生不见。然而,或许是当年那多情一眼,也或许,是那一日李治峰头顶的五彩琉璃光。

攻毅然放弃心中志向,追向受的脚步。依稀记得游淼和后来的皇帝以及一众世家子弟官员,在小破庙里躲避鞑靼族的追捕时,李治峰满身鲜血的敲开破庙的门,将狼牙放到游淼手中,那是犬戎族定情时的信物,当年丢了,现如今,狼牙有主人了。

而后攻受一个文官一个武官,在朝中辅佐新帝登记,并逐步收复河山。这里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则是聂丹,一代天启战神,是真正的将中豪士,北方有鞑靼族贺沫帖儿战神,而南方则是聂丹。

然而似乎也是天注定,仿佛自古唯有英雄战死才能更显其悲壮,聂丹在一次至关重要的战役中惨遭设计,被抓住凌虐致死。看到这里我内心久久无法平静,那是一个战场上气势冲天的大将,一个七夕江边为死去的妻儿放灯的柔情男儿,一个结拜之时豪情万千的大哥,一个铁骨铮铮尽忠至愚忠的臣子,就这么死了。

犹记得当年游淼抢他的扇子,他不给,后来才知扇上字:一将功成万骨枯。仿佛当初便预知今日。

有时候我会想,在当时的那个年代,人到底都在为什么而战,或者说,是什么,能让人有那么强大的勇气,去上战杀敌。有时候我羡慕古人,仗剑走天涯,身披星月,以天为被地为床,快意恩仇,仿佛都在一念之间。不像今人,有时若行尸走肉,碌碌无为以至找不到方向,总是想要抛掉一切,却又觉被生活所困。

但是看完这篇小说我才发现我想错了。豪情万丈的江湖梦谁都有,悠然自得采菊东篱的盎然生活亦是每个人都渴望的。然而,能够敢于肩负重任,执起自己的责任,远比抛掉一切来的更为艰难,而这种人,更是具有一份别人都无法企及的勇气。

聂丹是,游淼更是。生在世家,纨绔子弟本可一生做足,然而或许是从莫名有了一个大哥开始,也或许,是从开始拜师学艺起,他已然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执起了属于自己的责任。

天启与外族之战,有多少次,他想放弃,从此便与李治峰过属于他们的小生活。然而,国破家亡,数万百姓无家可归,城被占家被毁,胸中就算再累,也从未有实际的退缩。

而李治峰,已不再是年少轻狂一战败北的犬戎三皇子沙那多,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犬戎奴,也不再是峰管家,而是天启的又一战神,他曾经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当年会输,直到遇到游淼,直到结拜了聂丹与赵超,十年来,他与游淼聚少离多,远征五胡外族时,他胸中怀着的,是对聂丹的敬意与惺惺相惜,他心中念着的,是对游淼的深切爱意,他渴望的,是收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曾经他说,犬戎人没有家,但是后来他又对游淼说:你在哪,家就在哪。

彼时他们尚是爱意情浓的小情儿。直到他被游淼穿上了红的衣,缠了发。塞外风沙起了又落,他看到犬戎人的颓废,心中更是复杂,男儿血性已不容他再这么坐视不管,他也已不再是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年。身披铠甲战沙场,一片丹心为谁知。

遥望苍穹思归路,天下已在咫尺时。 于是,天启胜了,旧太子归来的内战,也被平复了。 聂丹曾与游淼说,战了这么多年,才明白到底为什么而战。 是为止而战。那夜夜空落下一枚流星,一代战神,灵魂随着天启,万古长流。

最后的最后,犬戎族新王李治峰,带着五万犬戎兵,在茂城外等待着游淼。他吹着笛,伸手将狼牙又一次给了游淼,犹记得当年游淼缠着李治峰,问他犬戎人怎样求爱,李治峰说:当天晚上,去自己相中的女人屋外吹笛,并送狼牙。

一切似回到最初,去做客的翩翩少年,偶发善心,买了个人,从此,丢了心。 曾是翩翩年少时,不愁锦衣与玉石。 怎料一处无心事,便付情爱难再持。 遥望漫漫星野路,五色琉璃梦中痴。

只愿与你长厮守,坐享明月起落迟。 作者对《乱世为王》的简介是:曲终人醉,多似浔阳江上泪,万里东风,国破山河落照红。 我想说,即使我再怎么写,也写不出这片文章到底有多好,唯有看了,才能体会得到。而作者文笔实在是太过强大,战争场面描写的气势恢宏亦犹如身临其境,朝堂唇枪舌战亦是精彩。

耽美读过这么多,就我的阅读范围来看,古代题材里,这个是写的最好的。既有执手奋斗,又有国破家亡,残酷战争。以前很少读长篇,觉得长篇读起来费时费神,不过怎么说呢!

总觉得一本书与读者之间,是有一种缘分的。迄今为止就读过三本长篇,非天夜翔的《二零一三》(改名《末日曙光》),香小陌的《悍匪》,和这篇顾雪柔的《乱世为王》,都是偶然一时兴起读到的。也以此为幸,在尚有热情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三本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