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桐乡 桐乡“吴英”牵出7亿元大案

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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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当年轰动一时的东阳富婆吴英因涉嫌诈骗罪被绳之以法.如今,在桐乡也出了个类似于"吴英"这样的角色,而且通过她,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的非法经营大案--报

当年轰动一时的东阳富婆吴英因涉嫌诈骗罪被绳之以法。如今,在桐乡也出了个类似于“吴英”这样的角色,而且通过她,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的非法经营大案——

报案:千万富婆欲“自杀”

2010年11月20日上午,桐乡市公安局来了20多名男男女女,他们吵吵嚷嚷着来报案,情绪都很激动。他们说,一个姓富的女人做生意向他们借钱,因为都是亲友关系,他们都慷慨解囊,有的不惜举债相借,少则几十万元,最多的600万元。

他们当中有的是富某的亲戚,有的是她十分要好的小姐妹。他们说,11月3日借款到期,可就在这一天,富某却喝农药欲“自杀”。尽管富某被抢救过来了,但“人活着,钱没了”,他们多次上门与其洽谈还款事宜,均没结果。于是,这些债权人几经商议,最终选择了报案。

富某,女,44岁,小学文化,我市高桥镇人。别看她大字不识一箩筐,却因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给人以精明强干的模样。她摆过地摊做过服装,也曾拉上几个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小打小闹。生意场上的风雨,练就了她巧言令色、天花乱坠的习性。

2009年,富某突然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婆”。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在乡下老家,认识她的人都在盛传富某发了大财。原来,富某在众多场合吹嘘自己通过招投标承揽了几宗大的建筑工程,利润“相当可观”,并且出手大方,处处表现得豪爽阔绰。

与此同时,她又宣称,其在工程招投标或串标中需要大量资金,如将钱借给她用可获高息回报。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亲朋好友被她的假象所迷惑,于是,大家纷纷倾囊借钱给她,有的还到处筹款举债相借。11月3日,是约定还款的最后期限,富某却因无力偿还服毒“自杀”。骗局“穿帮”,好多借款人面临倾家荡产。

调查:柳暗花明又一村

显然,富某已涉嫌诈骗罪,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随之展开调查。调查中,办案民警不仅获得了富某诈骗的证据,而且又有新的发现:富某在以建筑工程招投标骗取借款的同时,还以“高进低出”的手段,从事着银行承兑汇票的非法贴现活动。

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银行存单,“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富某为了还债,隐瞒了自己早已债台高筑的真相,为继续骗取他人借款,她以承揽建筑工程为由,借取银行承兑汇票,在明知要亏损贴息的情况下,以低于票面金额3%左右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活动。

“低于票面金额3%”,例如用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卖给下家97万元,富某再用这97万元去偿还先前的借款本息。就这样,她“拆东墙补西墙”,循环往复,窟窿越堵越大,最终陷入绝境无力偿还。经初步查明,富某涉嫌诈骗的金额高达1840万元。

随着调查工作的步步深入,民警还发现与富某一起从事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活动的人,还有潘某、庄某、沈某、张某、施某等多人。随着案子越查越大,涉案人员越查越多,涉案金额也越查越高,由此,另一宗特大的系列性非法经营案渐渐浮出了水面。

立案:公检法达成共识

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案情被迅速上递,引起了嘉兴、桐乡两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非法贴现,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然而,这类案件的查处在桐乡乃至嘉兴都还是“空白”,没有先例,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这类案件的判例也极少。那么,这样的案件该从何入手、怎么查、取证有什么要求、证据规格又该是怎样的?这一道道难题都像是横亘在办案人员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嘉兴、桐乡两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亲自听取案情汇报,精心组织公、检、法协调机制,并由公安牵头,多次召集检察院和法院的专门办案人员对此案进行“会审”,深入研究讨论。公、检、法三部门最终达成共识,侦破此案首先要查获被非法经营的承兑汇票,这既是侦查方向,也是查清全案的关键所在。

2010年年末,浙江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

侦查:历时半年攻坚战

确定了侦查方向,但没有任何可借鉴可参考的“样本”,从未碰到过这类案件的专案组民警们只能“摸着石子过河”,一边办案、一边实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

民警的思路是:以查银行账户作为突破口,先对富某所有涉案的银行账户进行详细查询,要求银行方面提供富某账户上每一笔往来交易金额,先查到对方的账户(号)及个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再向下查,查到转账给富某的对方的账户(号)及个人、单位,剔除借款给富某的人员,其余的即为富某进行贴现的下家,再以同样要求查询为富某进行贴现的下家的账户,一直查到出现为这些人进行票据贴现的单位为止,再从该单位去调取与该笔款项相对应的承兑汇票。

同理,向上追溯,查到富某转账给对方的账户(号)及个人、单位,剔除富某还款的人员,其余的即借给富某承兑汇票的上家,再以同样要求查询借给富某承兑汇票的上家的账户,一直查到出现为这些人进行票据贴现的单位为止,再从该单位去调取与该笔款相对应的承兑汇票。

按这种方法查,应该说能够查获绝大部分承兑汇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只能查到少部分。参战民警克服手续繁杂、工作量大等种种困难,放弃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休息,以单位为家,一头扎进了浩瀚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之中,展开了一场长达半年多的旷日持久的攻坚战。

结案:8名嫌疑人被起诉

案子查到了2011年的6月,民警通过查询银行账户的方法,一张张一笔笔弄清来龙去脉,终于查清了这起非法经营案中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各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他们之间上下家的关系,理顺了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资金链”及承兑汇票在上下家进行贴现的流程。

在这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办案民警共查实犯罪嫌疑人用于非法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达1300多份,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经审理查明,潘某、庄某、沈某、张某、施某等7人为非法牟利,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分别于2010年4月至11月间,以收取票面金额2%至3%贴息款的方式,为他人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活动,均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截至发稿时,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中涉嫌诈骗的富某和涉嫌非法经营的潘某等共8人,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他们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7月4日,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就本案接受了笔者的采访。

笔者:本案给国家造成了多少损失?

民警:据测算,这起特大的系列性非法经营案给国家金融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800万元。

记者:非法经营,它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民警:首先,它危害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巨额税收流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票据贴现等各种非法金融业务造成财税损失高达近千亿元。其次,逃避金融监管,为犯罪活动推波助澜,不法分子通过它进行洗钱,使贪污受贿所得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

第三,容易滋生其他犯罪行为,一是利用假的承兑汇票进行诈骗;二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将收取的承兑汇票通过非法经营的中介进行非法套现,滋生职务犯罪,如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三是通过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向金融部门进行套现,造成骗贷、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四是利用承兑汇票挂失止付手段,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以骗取财物。

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被国际恐怖势力所利用,为恐怖活动转移、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