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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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检察长曹建明11月6日在我院就如何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并看望慰问一线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检察长曹建明11月6日在我院就如何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并看望慰问一线检察干警。座谈会上,辽宁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代表分别从规范内部管理、推进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交流了基层院建设的经验做法,结合四中全会要求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完善打算。

座谈会还特别邀请了王亮、高宝玉、王家娟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与检察干警一起共商基层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责任,共谋基层院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上的思路和措施。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检察长指出,这些年来辽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是积极融入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五点一线”战略工程、沿海经济带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省检察院撰写的多份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是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一手抓反贪、一手抓反渎,一手抓大案要案、一手抓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手抓办案力度、一手抓规范执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居全国前列。

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诉讼监督工作整体推进。三是坚持不懈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项教育”活动,定期举办“辽宁检察论坛”,突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检察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四是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省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意见,坚持重心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人才在基层培养,基层面貌显著改变,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检察院和模范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辽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检察人员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结果。

曹建明检察长就如何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提出以下六点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大意义

基层检察院作为重要的基层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法治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力军。同时,基层检察院又处在检察机关落实中央部署、强化法律监督的第一线,全国88%的检察院在基层,75%的检察人员在基层,9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

从这个意义上讲,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全会精神能否在基层检察院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不仅直接关系到检察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也关系到法治建设全局,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特别是广大基层检察院要牢固树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进一步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上下功夫,真正把全会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当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把检察监督落实到基层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这些年来,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但也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际上,一些基层检察院监督成效不明显,既有能力不强的问题,也有决心不大、底气不足、不敢担当的问题。

尤其在基层,监督的对象往往都是经常打交道的“熟人”,敢不敢监督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检察机关不仅承担着诉讼职能,更重要的是承担着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能。

广大基层检察院一定要从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出发,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严惩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到基层

基层检察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打交道最频繁,是社会各界感知检察工作最重要的一面镜子。基层检察院能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直接关系到整个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广大基层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四中全会部署,坚持从自身做起,坚持不懈地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增强司法公信。

按照《决定》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始终坚持严格司法。无论是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还是查办职务犯罪,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我们提高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监督,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庭审判检验。

二要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强化对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的保障,尤其要切实解决好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在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都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防止单纯追诉观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认真落实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坚决防止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以及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三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既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又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常委指出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在基层还比较多,希望各级检察机关引起足够重视,下大力气进行整改。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司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如何制定层级清晰、权限明确的内部管理规定,如何进一步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如何建立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要认真落实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执法办案说情报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制度,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四、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实到基层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是全国检察机关共同的责任,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处在推进改革的“终端”,我们提出的各项改革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关键看是不是符合基层工作实际;中央和高检院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是不是落实到了基层。

广大基层检察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上来,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工作中去。对《决定》新提出来的重大检察改革举措,希望基层检察院在深刻理解中央要求的基础上,发挥首创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思考,提出意见建议包括实践中好的经验,为高检院提供参考;对中央和高检院已经部署的各项改革,包括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力争早见成效。

五、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把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到基层

深化司法公开是提高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三中、四中全会明确部署的一项任务。现在的检务公开,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职能职责公开,也不仅仅是新闻宣传、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举报宣传周活动,而是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

高检院在去年5个省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5个试点省份。客观来讲,司法越公开,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素质能力要求就越高,我们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就越大,尤其基层检察院压力可能更大一些。

但这正是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作用的体现。基层是检务公开的重点,也是检务公开的难点。广大基层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意识,积极拓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真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特别是,要抓紧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审查、保密审查、公开风险评估与防范等机制。

要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大力加强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正确的检察声音。

六、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把“五个过硬”落实到基层

基层检察队伍是基层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广大基层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基层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基层检察队伍。

一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基层检察人员旗帜鲜明地做到“五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

要扎实抓好“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基层院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吃***的饭、砸***的锅”。

二要抓住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基层检察院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其他部门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充分调动基层检察人员积极性。

三要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特别是,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人员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着力加强和充实基层检察院办案一线力量;要以业务一线、基层干警为重点,制定和落实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深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强化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切实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提高相应待遇保障,鼓励和支持检察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四要大力加强基层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地市两级检察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层队伍作风明显好转。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一刻也不能放松,这也是对我们干警最大的爱护。

特别是,要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各项检察纪律,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检察队伍。

在辽宁期间,曹建明检察长还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省委副***、***李希举行工作会谈,就进一步推进辽宁检察工作、服务辽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交换意见。王珉、李希指出,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加大对辽宁改革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曹建明检察长希望辽宁检察机关紧紧依靠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和省政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