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21号 崇政办发(2016)21号:关于印发崇左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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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崇左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崇左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包括农、林、牧、渔示范区。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4〕17号)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办文〔2014〕57号)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主导、财政资金扶持与服务协调等综合措施,打造一批产品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经济效益良好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使之成为农村改革试验和适度规模经营聚集区、新品种新技术应用转化聚集区、新型经营主体与人才引进培育聚集区、融资改革试点及社会各类资金聚集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及电子商务平台应用聚集区。

二、主要目标

(一)创建目标。2014年启动创建并全面铺开,到2016年全市累计启动创建示范区78个(按最高级认定进行统计),其中自治区级7个、市级6个、县级7个、乡级58个。

(二)建成目标。2016年全市建成示范区23个,其中自治区级7个、市级2个、县级7个、乡级7个;到2017年建成示范区40个,其中自治区级7个、市级6个、县级7个、乡级20个。到2017年全市建成的示范区中,种植业占30个、养殖业占7个、林产业占3个。

各县(市、区)具体创建目标任务见附件1。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高级别示范区,尤其是多争创自治区级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政府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等综合措施,将示范区“四网”(水网、电网、路网、林网)建设好。

(二)市场主导,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招商力度,引进工商资本成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从税收、信贷、水电、科技、电子商务等多方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三)规划先行,保证建设的持续性。科学制定示范区规划,系统规划好示范区的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基础设施以及产业选择、创建模式、建设时序。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水平、三年见成效”的要求,谋划好近期工作;提高规划的超前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一张蓝图绘到底。

(四)统筹协调,兼顾经营主体和农民利益。着力解决示范区谁来种地、种谁的地、怎么种地等问题,探索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等新模式,积极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示范区,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调动农民积极性,确保农民增收受益。

四、总体要求

(一)明确各级示范区建设标准。各级示范区要注重从“一村一品”开始,向“一乡一业”发展,逐步打造升级成县级、市级、自治区级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创建广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1.自治区级示范区。核心区规模连片3000亩以上、拓展区5000亩以上、辐射区10000亩以上。(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2)

2.市级示范区。核心区规模连片2000亩以上、拓展区3000亩以上、辐射区6000亩以上。除面积指标外,市级示范区参照自治区级标准进行认定,不再另行制定和下发市级标准。

3.县级示范区。种植业:要求平原丘陵地区核心区规模连片1000亩以上、拓展区2000亩以上、辐射区3000亩以上;山区核心区规模连片500亩以上、拓展区1000亩以上、辐射区1500亩以上。畜牧业:要求生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万羽以上,肉牛肉羊存栏1000头(只)以上。渔业:淡水养殖片区面积核心区400亩以上,拓展区800亩以上,辐射区1500亩以上。林业:要求平原丘陵地区核心区规模连片500亩以上。(具体建设标准由自治区制定)

4.乡级示范区。种植业:要求平原丘陵地区核心区规模连片500亩以上,山区核心区规模连片300亩以上。畜牧业:要求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5万羽以上,肉牛肉羊存栏500头(只)。渔业:淡水养殖片区面积核心区200亩以上。平原丘陵地区拓展区带动农户200户以上、辐射区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山区拓展区带动农户100户以上、辐射区带动农户300户以上。(具体建设标准由自治区制定)

(二)示范区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全市重点围绕糖料蔗、粮食、水果、蔬菜、茶叶、桑蚕、食用菌、竹子、灵芝、珍贵树种、罗非鱼、肉牛肉羊、生猪、龟鳖、肉鸡、蜜蜂等特色种养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3个新兴产业建设示范区。示范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三)示范区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崇左市有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示范区规划要与扶贫产业规划相结合,因地制宜,明确具体项目,精准扶贫。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让示范区的农户成为示范区建设、治理贫困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

(四)示范区建设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休闲旅游相结合。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在2016年12月前重点解决示范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绿化美化、饮水安全、道路硬化等问题;从2016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等问题,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经营。结合休闲旅游延伸示范区产业链,拓展示范区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等功能,把示范区打造成为一主多辅、一体多元的“美丽示范区”。

(五)示范区建设与甘蔗“双高”基地建设相结合。利用崇左实施200万亩甘蔗“双高”基地建设的好机遇,大力招商引资,鼓励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参与“双高”基地建设创建以甘蔗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区。

五、奖补办法

自治区级、县级、乡级示范区评级奖补除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奖补外。市财政2016年拿出1500万元、2017年拿出5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各级称号的示范区给予适当的奖励,重点奖励自治区级示范区。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对达到县级、乡级建设标准的示范区给予适当配套奖补。

市、县(市、区)有关业务部门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尤其是贫困地区示范区项目要优先推荐申报。市、县财政统筹各种涉农资金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作为优先支持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并对贫困地区的示范区项目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六、组织实施

(一)分级指导。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区,在自治区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市、县(市、区)共同组织实施。市、县、乡级示范区创建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一考评。自治区级示范区考评由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赴实地进行。市级示范区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赴实地进行考评。县级示范区考评由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叉进行,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有效的监督。乡级示范区考评由市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其所在县(市、区)交叉进行。各级示范区具体申报时间以市通知为准。

(三)审核认定。自治区级示范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市级示范区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县级示范区名单经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乡级示范区名单经市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

(四)示范区管理。对示范区做好后续建设跟踪工作,通过月报制对各级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每两年考评一次(自治区级示范区由自治区考评),对存在问题多、工作不落实、建设水平低的示范区进行批评整改,甚至摘牌。

(五)建专家库。从示范区创建中涉及的相关部门选择各行业的技术专家,设立市级示范区专家库,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参与技术指导、督促检查、考评监测等工作。

七、明确职责

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按《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崇左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崇办文〔2014〕51号)的规定执行,注重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崇左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

八、绩效管理

各县(市、区)每年度的目标任务列入绩效考评,完成任务的给予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超额完成的示范区级别分加分,不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的级别分扣分。区、市、县、乡级各等级分值及考评办法以市绩效办下发文件为准。

附件:1.崇左市2016年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成目标任务表

     2.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验收表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崇左军分区、武警驻崇左各部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