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杀人案的反思 我主审的邱兴华杀人案

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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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案件回放 2006年7月14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铁瓦殿道观内发生一起10人被杀惨案,其中殿内主持的眼球.心.肺.脚筋被剜除,心肺被烹炒.案发后,省.市.县三级


案件回放

2006年7月14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铁瓦殿道观内发生一起10人被杀惨案,其中殿内主持的眼球、心、肺、脚筋被剜除,心肺被烹炒。案发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目标锁定为邱兴华。

邱兴华系安康市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农民,后租住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
经过35天的追捕,8月19日晚8时许,公安机关将潜回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住处的邱兴华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


经初步审查,邱兴华对其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从事刑事审判已经七年了,我办过许多大案要案,见惯了血淋淋的现场,以及凶案现场照片,遇到案件早已处变不惊了。

然而,这次我主审的邱兴华一案,被告人邱兴华竟然一次杀害10人,原本慰籍心灵的道观——铁瓦殿竟然成了生命的坟场,现场之血腥、手段之残忍,实为少见,让我不寒而栗。

这起重大杀人案件震惊了陕西、轰动了全国,邱兴华成为公安部悬赏5万元缉拿的A级通缉犯。

我被选入合议庭

由于案情重大,8月29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院长周建明参加、副院长赵晓旭主持的重大案件预备会。

在会上,公布了邱兴华一案即将由安康市检察院起诉至我院,我院党组研究确定了该案由主管刑事的赵晓旭副院长、刑庭副庭长杨康波和我组成合议庭。

由赵晓旭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由我担任主审法官。同时安排部署了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刑庭审理好此案。
9月22日,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汉阴县公安局就邀请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和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邱兴华一案的有关人员参加重大案件协调会。


在会上,我第一次翻阅了卷宗材料。看着公安机关拍的十几册案件照片,我明白了什么是惨绝人寰,血淋淋的现场让我几天后仍然毛骨悚然,久久不能平息内心的愤怒。

邱兴华,一个普通的农民,为何如此残忍,将屠刀举向和他一样处于弱势的农民?为什么他在残杀10人后,还能冷静地处理尸体,并留书烧殿?简直是嚣张至极!
更让我无法想像的是,邱兴华在潜逃期间,又在湖北抢劫两次,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这是一个丧失人性、泯灭良心的人!
当时,我在想邱兴华到底有着怎样强悍的身躯,竟然能在一夜之间杀死包括12岁花季少年、43岁壮男和63岁老妪在内的10名被害人。

看到邱兴华被抓获的照片,他被两名公安民警押着,面黑体瘦。
在听了办案民警的案情介绍后,我对邱兴华湖北随州抢劫一案提出质疑,认为此案还有许多需要补充的证据,公安机关非常重视,会后立即赶赴随州补充侦查。



第一次见邱兴华

9月27日,安康市检察院公诉处打来电话说邱兴华一案证据已经补齐了,现已移送到检察院,他们准备当天提审邱兴华,过两天他们就会向中院起诉。


9月30日早上,安康市检察院将该案报送中院起诉。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告诉我,他看完卷宗,觉得邱兴华有些神经不正常。正常人白天都不会呆多久的铁瓦殿,邱兴华竟然一个人在阴森森的铁瓦殿杀完10个人,后又转移尸体,剜眼球、心肺、脚筋,还留书、烧殿,整整折腾了一天才走,这些是常人无法办到的。


起初我也怀疑过,仅凭瘦小的邱兴华如何做得了这些事情,翻阅完公诉人移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我明白了,从选择作案时间、准备作案工具,到最后留书、烧殿、潜逃,邱兴华都做了充分的准备。


当天下午,我赶到汉阴县看守所给邱兴华送达起诉书副本。

在和看守公安人员办理了换押手续后,他被看守人员从所里押了出来。
虽然在案情协调会上我见过邱兴华的照片,但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还是无法一下子把眼前这个身高不足1.7米、长相普通、外形猥琐的中年农民和那个被公安部A级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缉拿的逃犯联系在一起。

与刚被抓获时相比,他白了,也胖了。现在的他和普通的农民没有多大区别。
给他送达起诉书副本后,书记员宣读了送达笔录。

我注意到,邱兴华略侧着头,听得很认真。宣读之后,他似乎还不放心,又将短短一页多纸的送达笔录拿过去,仔细地看了一遍后,才在自己的名字上摁下手印。
邱兴华的心思缜密、以及对人的不信任打破了我对他的最初认识。

他并非是外表所看到的那么老实无能。看来他在铁瓦殿上制造的杀戮并非一时意气用事、盲无目的、毫无计划的,而是有着详细的设计和充分的准备。
送达起诉书后,我问他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不对?他面无表情地回答“对”。

然后我告诉他,从第二天起,10天以后就要开庭审理他的案子了,希望他好好回忆一下作案的过程,开庭时能将事实陈述清楚。他仍旧毫无表情地说“好”。随后看守人员就将他带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