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天山学者”计划待遇高于国内“长江学者”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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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亚心网讯(记者 范琼燕 沈祖孝) 记者2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启动"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给天山学者的待遇远高于国内知名

亚心网讯(记者 范琼燕 沈祖孝) 记者2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启动“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给天山学者的待遇远高于国内知名的“长江学者”,仅特聘教授津贴每人每年40万元,还提供安家费。

“天山学者计划”是自治区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治区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标是吸引、培养和造就一批引领自治区自然、人文、社会学科发展的优秀创新团队和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

天山学者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讲教授、天山学子4个层次,特聘教授面向区内外,讲座教授和主讲教授面向区外海外。

自治区每年遴选20个学科设置天山学者特聘岗位,每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1个、讲座教授岗位两个、特聘主讲教授岗位2个、天山学子岗位两个。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自治区确定了“天山学者计划“待遇标准:受聘的特聘教授津贴为每人每年40万元;讲座教授津贴为每人每月3万元;主讲教授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天山学子引进资助经费由学校承担,每人不低于6万元。天山学者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聘任期满、工作成绩显著的天山学者特聘教授,经双方协商愿意留在新疆高校工作,将由自治区提供50万元安家费。

“我们大学教授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一般教授一年收入5万元左右,高的也就7万元。每年40万元的受聘特聘教授津贴,不管在疆内还是在疆外,应该都是很具有吸引力的。”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王东表示。

待遇高,要求自然也会高。我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中,在特聘教授条件中明确:担任高校实质性领导职务,不能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为特聘教授;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

此外,天山学者特聘教授,要求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是本学科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学术造诣高深,是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有独特的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等。

据了解,我国及各省区市为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纷纷推出各种计划,包括长江学者、燕赵学者、泰山学者、楚天学者、天府学者、闽江学者等。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在我国颇具名气,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香港李嘉诚基金会为提高中国高等学校学术地位共同筹资设立的专项高层次人才计划。受聘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每年人民币10万元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国内有些大学在聘用长江学者时还会给予10万元左右的学校岗位津贴,即便如此,也低于我区的天山学者高达40万元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