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绪文讲话 林绪文同志的讲话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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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一定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首先,从无为自身发展的变化来看,进步来自于民营经济.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民营企业3405家,注册资本282亿元;

一、一定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首先,从无为自身发展的变化来看,进步来自于民营经济。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民营企业3405家,注册资本282亿元;个体工商户23756户,占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的98.9%;从业人员18.9万人,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1:6.

5。民营经济创造了全县74.3%的国内生产总值、95%的工业增加值、75%的税收、72%的社会投资和近70%的就业岗位,形成了“无为保姆”、“高沟电缆”、“凤还巢”等一批在全国、全省较有影响的创业现象,成为我县加快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的主动力和增收富民的主渠道。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肯定民营企业等各类创业主体在推进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其次,从与先进县区发展的比较来看,差距也在民营经济。江浙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实现腾飞、创造奇迹,主要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繁荣。放在省内来看,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30个一类县区中,我县2012年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19家、个体工商户184户,分别排名第29、23位,宁国为89家、342户;从我们自身看,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规模体量不够大、产业层次不够高、核心竞争力还不强以及产业分布过于集中在电线电缆产业,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

第三,从当前发展面临的机遇来看,发展希望在民营经济。从宏观层面来看,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非公经济“新36条”、“42项实施细则”相继出台,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更加优化,新一轮民营经济大发展的热潮正在到来。

从中观层面来看,今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民营经济大会,明确连续5年每年安排1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市里也专门召开会议、出台政策,在措施上给予帮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可以说,政策支持的力度前所未有。

从微观层面来看,随着全市跨江联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芜湖长江二桥、北沿江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接受的辐射和带动将更加明显,同时,我们还享受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等国家级战略平台的政策倾斜,民营经济发展将迎来多重叠加的政策机遇。

总之,无为加快发展的重点和潜力在民营经济,一定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大限度地激发活力、增添动力,让民营经济得到充分发展、快速发展、优质发展。

二、一定要抓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继续解放思想,凝聚民营经济发展合力。要以正在开展的“树无为形象,促科学发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做到只要是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事,就要破除阻力、大胆支持;只要是有利于全民创业、创业富民的事,就要大开绿灯、一路放行。

要着力破除以下一些思想误区:一是“守”,存在“小成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缺少创大业、干大事的雄心壮志。二是“怕”,还有不少干部怕与民营企业打交道,怕惹嫌疑、招非议。

三是“偏”,对民营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认识有偏颇、看不上,在服务上、支持上做的不够。四是“窄”,一提抓民营经济就想到抓工业。其实,应该支持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对这些思想误区,全县上下都要对照检查、反思、纠正,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工作上放手、政策上放活,以思想的解放开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推进创业富民,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做大民营经济总量,核心在激活民资,关键在调动民力。要弘扬创业精神。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培训推动等措施,引导全县上下大力弘扬“高沟精神”,牢固树立崇尚创业、尊重创业、竞相创业的理念,使创业成为社会的新风尚。

要激活创业主体。认真落实省、市、县发展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发动一批创业有成的民营企业家实现“二次创业”,引导一批外出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转业军人自主创业,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创业,动员更多的农村能人带头创业,让所有想创业、能创业的人都来创家业、创企业、创事业。

要搭建创业平台。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初始创业提供条件,提高创业成功率。要积极引进城市综合体,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大力发展三产服务业,为全民创业提供更多机会。要不断开拓新的创业方式,鼓励和引导“网上创业”,努力搭建新的创业平台。

(三)坚持内外并举,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既要壮大本土企业激活“内力”,又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力”,做到内外融合、双向发力。一要扶优扶强培育骨干企业。要重点支持工业20强、30家“金种子”企业发展,促使他们尽快成长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

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尽快跨入规模企业行列。二要挑商选资引进优势企业。要充分发挥我县区位、资源等比较优势,谋划和包装一批大项目,与域外战略投资者有效对接、加强合作。

要更加注重招大引强、挑商选资,力争引进一批知名民企、上市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要引导县内民营企业更加主动地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对接域外民营资金、技术、市场和人才,使外来民营企业与本地民营企业相得益彰、竞相发展。

三要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上市。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尽快走向资本市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更加注重过程扶持,持续激发民营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要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推进产业升级有机结合起来,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我县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投向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投向都市型农业、生态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现代农业,促进民营经济不断拓宽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

要按照全县产业布局的要求,加快“三区”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集聚、集群发展,真正让民营经济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战场、成为发展实体经济的生力军。

(五)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一要推进管理创新。引导民营企业突破家族式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这方面,不仅需要政府支持,更需要广大企业家解放思想,使企业持续保持生机和活力。二要强化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合芜蚌试验区的政策效应,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三要加强品牌创新。强化品牌战略意识,加快创建自主品牌,特别是已经创出名牌的要用好名牌,不断丰富内涵,发挥名牌效应。

三、一定要打造一支引领民营经济发展的企业家队伍

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对民营企业家成长的每一步,我们都要予以切实的关心和呵护;对他们遇到的每一个困难,我们都要予以主动的支持和帮助;对他们发展的每一个愿望,我们都要予以真诚的理解和尊重。要大力宣传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和先进的创业典型,对他们在政治上给荣誉、社会上给地位、发展上给保护,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另一方面,要在民营企业家队伍中形成敢闯敢试、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广大民营企业家要追求卓越,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树立做大企业、名企业、百年企业的雄心壮志;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素质、跟上时代,适应市场、办好企业;要强化合作,不断开阔心胸,见贤思齐,对内加强合作、抱团取暖,对外齐心协力、共谋发展;要讲究诚信,始终做到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公平竞争;要担当责任,将企业的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群众幸福生活紧密相连,努力成为走得更远、做得更好的企业家。

四、一定要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最优的环境

一是政策落实要到位。各地各部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首先要大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其次要主动兑现,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第三要严格执行,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消除中梗阻、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严防政策截留、打折扣兑现等问题。

二是瓶颈制约要破解。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等瓶颈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想办法、出实招,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在操作过程中,我们对大企业要有大支持,对好项目要有好政策,对小微企业要有更具体、更实在的关心与支持,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

三是联系帮扶要深入。当前,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发展还比较困难,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双联系”工作,从本月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联系帮扶企业集中服务”活动。县四大班子负责人要带好头,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行动,深入一线与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发展、帮助解决问题,真正当好企业的联络员、办事员、服务员。

四是目标考核要科学。要根据省、市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办法,不断完善指标体系,使目标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行之有效。要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定期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努力形成民营经济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五是服务环境要优化。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真正让民营经济放开手脚、加快发展。要坚持简政放权、精简高效,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清理的审批项目清理到位、该集中审批的项目集中到位,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做到高效、快捷、便民服务。

要持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治理庸懒散奢”活动,促进各级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规矩办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使创业人员安心创业、民营企业安心经营。

张祖武同志的讲话

一、认清形势,抢抓机遇,进一步坚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总量快速扩张。截至目前,全县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405家,个体工商户23756户。

据统计部门测算,2012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74.3%,比2005年提高14.3个百分点。二是企业规模持续扩大。2012年,全县226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76亿元,占全县民营企业总量的70 %,同比增长21.

9百分点,其中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 136 家,超10亿元企业9家,有21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200强。

三是发展后劲日益增强。先后引进了森海高新电材、东隆羽绒等一批民营企业落户。近两年来累计新上改扩建项目357个,实施技改项目22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超千万元项目达219个。四是社会贡献不断增大。截止去年底,全县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18.9万人,其中吸纳城镇下岗职工2.7万人,就地转移农民就业3.2万人。2012年,全县民营企业入库税金18亿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75%。

特别是融入新芜湖以来,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工程,取得了良好成效。去年发放创业富民小额担保贷款2.55亿元,新增创业企业702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007户;创业带动就业3万多人,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1∶6.5。初步形成了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创业,创业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主要指标位次在全省靠后。二是民营企业单个体量不够大。三是民营经济竞争力不强。四是少数部门扶持服务不到位。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县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多重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从宏观环境来看,中央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非公经济“新36条”、“42项实施细则”相继出台,今年省、市又相继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支持的力度前所未有,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更加优化。

从自身条件来看,随着县域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城镇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县基础设施和城乡环境逐步改善,园区的载体功能日益完善,各类市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发展基础来看,我县以“高沟电缆”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发展,曾经走在全省前列,在造就了一支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民营企业家、创业者队伍的同时,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了鼓励创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人文环境。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认真分析民营经济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刻剖析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增强做大做强民营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争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新业绩

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万人拥有企业数比2012年翻一番以上,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数增长50%以上,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达到75%以上,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为确保目标顺利实现,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全民创业,挖掘民营经济发展潜能。一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要坚持“非禁即准”的原则,凡是有利于活跃民间投资、凡是有利于民营企业成长、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都向民营经济开放。要切实降低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门槛,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可在法定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

二要培育各类创业主体。要鼓励一批高校毕业生、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积极创业,扶持一批下岗人员和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动员一批农村致富能人带头创业,积极发动一批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二次创业”,让大家放心、放胆追逐“创业梦”,使无为成为干部创事业、能人创实业、百姓创家业的沃土。

三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融资、技术支持、信息网络等创业服务平台。

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要突出抓好高科技创业孵化器建设,积极主动地与高校最新科研成果对接,大力引进高科技人才来无创业。

(二)加大招商力度,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一要科学谋划招商项目。要立足现有产业,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扬长避短,精心谋划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龙头引领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

二要创新招商方式。要在继续开展资源招商、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亲情招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的效果。特别是5个产业招商分局要充分发挥作用,大胆创新,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商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等平台开展招商。

三要加快园区载体建设。要加快推进高沟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白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及开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积极引进一批民营企业项目入园。同时,要加快推进江北农产品大市场、水产品大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

(三)强化骨干支撑,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素质。一要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要大力实施强企工程,引导优质资源向优势民营企业集中。对“无为县工业20强企业”,县经信委要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 30家“金种子”企业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在培育期内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各乡镇、开发区也要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及培育措施,打造区域龙头企业。二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县政府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力度,对企业所得税年增长率超过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率的民营企业,将其企业所得税超过财政收入增长率部分的地方留成的50%奖补企业用于研发和技改。

县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要加强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企业研发中心、科研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积极扶持各类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共同体或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要引导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金融办要围绕推进企业上市做好服务工作。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从企业股改开始,按环节给予扶持奖励。对成功上市的民营企业,在省级奖励100万元、市县财政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一要与加快工业发展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快电线电缆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走整合重组、科技创新、股改上市、质量提升、开拓国际市场之路,打造千亿元首位产业。要以创建全国特种电线电缆知名品牌示范区为契机,全面加强电线电缆行业质量和品牌建设。

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一批从事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二要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结合。要在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引导民营资本积极投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在我县发展服务外包、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

三要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

要立足于各地的传统工艺、特色产品和自然资源,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一批民营企业进入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五)破解瓶颈制约,扫除民营经济发展障碍。一要完善金融服务。要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涉农、小型微型民营企业两类贷款投放的增速不低于全县当年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要继续推动创业富民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争今年发放贷款不少于3亿元。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二要加强用地保障。对于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民营企业投资大项目,要优先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对民营企业建设2层以上标准化生产性厂房的,在符合规定条件并保证设施专用的前提下,由市、县财政给予每平方米300-500元的补助。

三要强化人才支撑。支持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和开展就业培训,对民营企业新录用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给予不低于人均300元补贴。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来我县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产业振兴千名人才计划”的人员,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奖励。

同时,对民营企业从外地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在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县里已经成立了“无为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尽快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区域内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央、省、市以及我县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创业富民的好政策、好措施,第一时间送进企业、送到每家每户。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深入挖掘、宣传报道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要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己任。经信委要落实综合协调、督导考核职能。统计局要建立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报送制度。发改、财政、金融、工商、税务、国土、建设、环保、科技、人社等涉及民营经济的所有部门,都要认真落实民营经济政策,在项目建设、注册登记、财税调节、金融服务、用地审批、科技创新、劳动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要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凡因“吃、拿、卡、要”和办事推诿拖沓严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