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余冠英 王长华:余冠英的《诗经》研究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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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作为一位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余冠英先生一生所取得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抛开作为学术机构领导所起的作用不谈,仅他个人生前出版的学术著作就有<乐府

作为一位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余冠英先生一生所取得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抛开作为学术机构领导所起的作用不谈,仅他个人生前出版的学术著作就有《乐府诗选》、《诗经选》、《诗经选译》、《三曹诗选》、《汉魏六朝诗选》、《汉魏六朝诗论丛》等多种。全面评价余先生的学术成就并非笔者的目的,本文只对余先生在《诗经》研究方面的贡献予以评述,以就正于方家。

余冠英先生的《诗经》研究是从诗篇的选注和选择开始的。这项工作起于1953年,那时余先生在北大文学研究所供职。1956年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诗经选》,《诗经选译》也几乎同时出版发行。从《诗经选译?后记》中可以看出,余先生决心从事这项工作,与他受郭沫若白话翻译屈原《九章》的影响不无关系,郭氏1992年出版的白话诗译《卷耳集》也或多或少给了余先生以启发。

不过,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诗经》研究界,余先生的这项研究其着手是相当早的(注:参见李华:《余冠英古籍整理成就述评》,载《文学评论》1999年2期。

)。指出余先生《诗经》研究中的这个时间,并不是想借此说明更多的问题,而只是企图强调和肯定余先生在以注释和翻译为介入方式的《诗经》研究方面所应占据的重要地位。

余先生对《诗经》的注释和翻译工作不仅着手早,而且达到了高水平。金开诚先生曾认为余先生的《诗经》译文不仅“训诂上比较信实”,而且“很富于诗味”(注:金开诚:《诗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4页。),这个看法是很准确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余先生的《诗经》研究代表作《诗经选》自问世以来,就受到学界和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

截止到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第2版,此书已连续8次印刷,印数也超过20万册。根据较为可靠的分析推测,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诗经选》的直接读者和间接读者事实上已经超过了100万人。

由这一数字我们不难看出,余冠英先生的《诗经》研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学术发展史上,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占有引人注目的地位。

当然,仅从一部著作问世后产生影响的大小来判断其学术成就的高低和学术贡献的大小,这也许并不十分科学。但是,从传播和接受的角度看,引进“影响”因素来评价一部著作,不仅有其可行性,而且也相当可靠,它起码从一个角度一个方面反映出这部著作受读者欢迎的程度。

一部距离人们日常生活十分遥远的古典文字研究著述,如果不是因为它既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选择了多层次读者都可接受的方式,那么如此深受读者欢迎的情形就不可能产生,这是不言自明的。首先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就有理由充分肯定余冠英先生的《诗经》研究无可替代的学术意义和学术价值。

余冠英先生的《诗经》研究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最主要的是因为他的研究成果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并且具有同时代学者所不及处。

我们知道,《诗经》是一部中国早期文化的百科全书,对它的破译和研究当然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式。余冠英先生选择的是文学视角。他认为《诗经》“标志着中国文学史的光辉的起点和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源头”,“三百零五篇作品代表两千五百年前约五百年间的诗歌创造”。

(注:《诗经选?前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页。以下凡引此文不再一一注明。)这是余先生对《诗经》的一个基本看法和定位。在此基础上,余先生“从原诗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着眼”,对三百零五篇进行检核和筛选,从中挑选出一百零六篇作品,以作为自己《诗经》研究的重点展开对象。

这一百零六篇作品中包括《国风》七十八篇,《小雅》二十三篇,《大雅》三篇,《周颂》二篇。

从上述篇目分布情况可以看出,余先生选篇重在《国风》和《小雅》,尤其特别看重其中的民歌和民谣。余先生说,这些民歌民谣之所以重要和宝贵,一方面因为它们是“人民以自己的声音歌唱生活,自己的眼光观察现实”;另一方面,余先生认为自己之所以选择这些诗作为解读和分析的对象,乃是因为“这些诗一般都具有一目了然而挹之无尽的单纯而深厚的美”。

实际上,余先生坚持的前一个方面是他所认可的“思想性”标准,后一个方面则是“艺术性”标准。

两者二而一、一而二共同落实在了《诗经》民歌民谣的头上。这是余先生看待、研究《诗经》为自己确定的基本立场,也可以说是余先生对待古代文学遗产的一个基本态度。今天看来,仅用思想性和艺术性两者作为衡量和评判古代文学遗产的标准似乎略显简单,但是早在五十年代初就明确以此为文学研究指导思想,并且率先应用于文学研究实践,这无疑是很了不起的。

近半个世纪的古代文学研究历史表明,把《诗经》当作文学作品来看待、来研究,余冠英先生是功不可没的。

进入具体的《诗经》问题研究,余先生起码在以下三个方面显示出了一位《诗经》专家的深厚功力和高超水平。

首先,是对《诗经》研究史上一些重大问题的敲定。不管从哪个角度入手,只要把《诗经》作为研究对象,围绕《诗经》产生的学术史和经学史问题就成为研究者绕不过去的问题。对此,余先生或综合前人成果作出选择,或自出机杼,都做了通达而圆满的回答。

这其中主要有《诗经》的成书时间、风雅颂的得名、古代采诗制度、《诗经》和礼乐的关系、儒家对《诗经》保存和流传的贡献等。比如谈到风雅颂的得名时,余先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明确肯定音乐是风雅颂得名的根据。

特别是在说到一向争议颇多的颂诗时,余先生先引王国维《说周颂》中的意见“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认为“声缓可能是颂乐的一个特点”。随之又将清人阮元《释颂》说颂字就是“容”字,容就是“样子”,颂乐是连歌带舞的,舞就有种种样子,因为有这一特点所以叫做颂的观点提出,然后通过辨析,指出阮说虽然影响较大,但只是一种可供参考的假说,因为“容字也有舒缓的意义,读颂为容,可以助成王说”。

最终不止是一般性肯定了王国维的观点,而且引阮说佐证王说,使人们对《周颂》的理解更圆通,也印象更深刻了。

另外,余先生区分三颂,说《商颂》大约是公元前八、七世纪之间宋国的诗,《鲁颂》是前七世纪鲁国的诗,二者体裁风格受《风》、《雅》影响,因此和《周颂》不同,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见解。

特别是余先生1963年在《关于改诗问题》的一封信中提出,《诗经》是经过统一修改的,修改的原因是为消灭方言歧异和便于合乐,修改者是周太师和各国乐官,还有孔子。这个看法现在看来是相当新颖相当精辟的。

其次,是广泛吸纳前人成果又多含新见的注解。余先生认为自己从事《诗经》研究的目的之一“是把《诗经》里优秀的作品择要推荐给一般文艺爱好者”。而要使一般文艺爱好者能够了解这些古老的诗篇,就必须对《诗经》诗句作必要的解说。

由于“《诗经》的解说向来是分歧百出的”,对此余先生主张“注释工作不能完全撇开旧说,一空依傍”。不完全撇开旧说,当然也不能完全相信旧说,“正确的态度是不迷信也不抹煞古人。正确的方法是尽可能多参考从汉至今已有的解说,加以审慎的抉择”。

余先生认为,对于旧说要“辨明哪些是家法门户的成见,哪些是由于断章取义的传统方法而产生的误解,哪些是穿凿附会,武断歪曲,哪些是由于诗有异文或字有歧义而产生的分歧”。可见余先生对注释所取态度是相当审慎的,因此他把自己定位为“拘谨派”。当然,有了谨慎的态度并不等于一定会产生严谨、无可挑剔的注释实践,但是有无这个态度对于注释实践所产生的影响理应是不无区别的。

余先生在《诗经》各篇注释中确实实践了他为自己确定的原则。第一,余先生的注释是在广泛参考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从不妄下结论。余先生作注以采用清代学者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之说为多,但又不拘于马著。一般地说,余先生所下注文都很简明平实,乍看起来,似乎有些不经意。

可是我们如果稍加审查就会发现,余先生的注释大多是有古注根据的。比如《周南?关雎》这首人们耳熟能详的诗,第一句“关关雎鳩”,在“关关”二字下,余先生注为“雎鳩和鸣声”。

这个注释看起来简单,似也不经意,事实上“和鸣声”三字起码隐含了三条旧注:一是《玉篇》:“关关,和鸣也”。二是朱熹《诗集传》:“雌雄相应之和声也”。三是王先谦《三家诗义集疏》:“《鲁》说曰:关关,声音和也”。

有这三个旧注作根据,余先生的注释就显得很牢靠了。再比如《周南?卷耳》“陟彼砠矣”一句,余先生注“砠”为“戴土的石山”。其根据是《毛传》:“石戴土曰砠”。朱熹《诗集传》注“砠”照搬《毛传》,一字未改。

不过,“砠”字也并非仅此一说,高亨先生就曾注为“山中险阻之地”(注: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6页。)。由此可见,余先生下注不仅于古注多所参考,而且是经过认真鉴别、有所选择的。

第二,余先生注《诗》虽尊重古人、多参古注,但又不一味尊古信古,而是既尊重古人又坚持自己意见,在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下新注出新解。比如《魏风?伐檀》第一章有“河水清且涟猗”句,其中“涟”字作何解释颇有不同意见。

《说文》曰:“大波为澜,澜或从连,作涟”。《尔雅?释水》也引“涟”为“澜”,谓“河水清且澜猗,大波为澜。”如果径以《说文》和《尔雅》之说为据,那么释“涟”通“澜”为“大波”就是一个既有古文字根据又简便省事的结论。

但是,本诗的第二、三章与之对应的诗句分别为“河水清且直猗”、“河水清且沦猗”。照《诗经》重章的一般规律,下一章相应句中只换字而不换大相径庭之意,也即字异而句义大体相同。

如此,则“直”、“沦”两字须也有“大波”或相近义方解得通。但是,此二字却自有另解,如“直,波文之直也”(朱熹《诗集传》),“水平则流直”(方玉润《诗经原始》引苏辙语),“沦,小风水成文,转如轮也”(《毛传》、朱熹《诗集传》),可见两字的意思与“大波”之说既不同也不通。

这样,即有理由认定,上述两种解释中必有一方属于理扞格者。细审上下文意,三章诗的第三句均为“河水清且”如何如何,其中不变的“清”字理应是个关键。

“清”在这里应释为“清静”或“平静”。如此解释在第二、三章中串连上下意思都很畅通,而惟独在第一章中却讲不通,即河水既清清悠悠、平平静静,为什么又会冒出泫然大波?这实在于理难通。

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余先生才果断弃《说文》、《尔雅》之说不取,而注曰:“风吹水面纹如连锁叫做‘涟’。”有学者曾对此提出尖锐批评,谓余先生下此注不曾细心查阅一般文字学著作(注:刘毓庆:《雅颂新考》,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6年版,第280页。

)。实际上,余先生不仅细心查阅过文字学著作,如《正韵》即谓:“风行水上成文曰涟”,有古文字知识作基础,而且还注意联系上下文意,不迂腐照搬,才作出了既符合古文字学字义、又符合诗歌特有韵味的解释。

另外,《周南?汉广》“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句中的“方”字,余先生在看到旧注释“方”为泭、筏、桴而与诗意不合时,毅然放弃旧说,释“方”为“周匝”,即环绕;《邶风?燕燕》释“差池其羽”为“诗人所见不止一燕,飞时有先有后,或不同方向,其翅不相平行”,都是余先生发前人所未发的通达的卓识。

因此,我们认为余先生在注释方面以其平实的叙述为专业研究者和一般读者扫除了许多理解上的障碍,这个贡献在同时代学者尤其在文学史家中是不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