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拍案 律师周泽被北京律协立案调查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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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作为<新快报>记者刘虎的辩护律师之一,周泽在其微博上公布了该案的<律师意见书><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和<起诉意见书>.2014年3月12日,他收到了北京市律

作为《新快报》记者刘虎的辩护律师之一,周泽在其微博上公布了该案的《律师意见书》《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和《起诉意见书》。2014年3月12日,他收到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其的立案调查通知。

记者刘虎自2013年8月24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曾以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数个罪名被公安机关先后移送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但两度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情始终不明朗。

“让我感到不解的是,我每发一条有关刘虎案的微博,很快就会被网站通过‘不宜公开’而屏蔽掉。连续发,则很快被禁言。我的腾讯微博甚至一度被封号。期间,司法局有关领导也多次找我谈话,让我不要在微博上说刘虎案。出于对主管部门领导的尊重,当然更多是恐惧,害怕在年检中被刁难,我在网上对刘虎案的发言,十分克制。为此,我经常感到痛苦,总觉得没有尽到一个辩护人应尽的职责。”周泽在3月18日提交的申辩意见中这样写道。

周泽称,将自己认为有价值或者需要对相关机关提出监督的案件信息披露,是他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习惯,这也是作为公民和律师行使对国家机关监督权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刘虎案的进展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了解相关情况。

虽然周泽已经提交了申辩意见,并向北京市律协申请就立案调查之事进行公开听证,但他至今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违背了什么规定。北京市律协的立案通知书中称其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下称《处分规则》)第8条。不过,该条规定除了对于投诉人含义进行解释外,并未涉及任何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

在对周泽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之后的3月19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发布第9号规范执业指引,旨在促进律师公开言论和案件信息使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此,周泽也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违背之处。

根据《处分规则》第13条,律协可以对违反规则的会员采取“训诫,警告,批评,谴责,中止会员权利,终身取消会员资格以及罚款”等处分措施。

对于《财经》(博客,微博)记者的采访请求,截至发稿时止,北京市律协并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