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娜的故事 高新区工商局举行民族团结模范王艳娜事迹报告会

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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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高新区工商局举行民族团结模范王艳娜事迹报告会活动报道天山网讯 (杨光)2008年,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桂林路社区青年王燕娜无偿为少数民族高中生捐肾的事迹感动了天山

高新区工商局举行民族团结模范王艳娜事迹报告会

活动报道

天山网讯 (杨光)2008年,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桂林路社区青年王燕娜无偿为少数民族高中生捐肾的事迹感动了天山南北乃至中华大地的无数心灵。5月21日下午,在高新区,聆听了王燕娜的再一次讲述,人们又一次被她的义举震撼、感动。

在第27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里,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邀请已经是新疆大学法律系大一年级学生的王燕娜回到高新区,为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各分所、高新区个体私营工作者协会和广汇美居物流园流动党员工作站的党员共300余人做了一场民族团结事迹报告。

2007年3月,高新区桂林路社区23岁的汉族女孩王燕娜偶然在报纸上得知,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18岁维吾尔族学生毛兰江•吾买尔罹患白血病,只有换肾才能挽救他的生命。

毛兰江的遭遇打动了王燕娜。她很想试试,看能不能为他捐肾。捐肾需要做配型,一个汉族女孩和一个维族男孩要配型成功,机率只有十万分之一,而王燕娜和毛兰江的16项配型居然全部吻合! 2008年3月27日,历时两个多小时,手术成功。

7月19日,经医生体检鉴定,王燕娜的身体已经恢复健康。此次手术为新疆第一例跨民族无偿捐献肾脏手术。更令王燕娜高兴的是,毛兰江的身体也在康复之中。 “我只是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王燕娜说。

王燕娜的事迹经新疆各大媒体报道后,被全国很多报刊转载报道,引起了很大反响。中央电视台也在第二套节目“生活”栏目中进行了详细报道。

2008年以来,王燕娜先后获得的主要荣誉有:高新区党工委授予她“高新区民族团结模范”光荣称号,并奖励她3万元人民币;高新区团委、妇联分别授予她“青年标兵”、“新时期优秀女性”荣誉称号,并奖励5000元奖金;2008年乌鲁木齐市“优秀共青团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获得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民族团结模范”、“自治区首届道德模范”称号。

第八届“新疆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2008中国教育年度新闻人物提名奖。目前,王燕娜又被提名参加2009年“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2008年9月,王燕娜被新疆大学普通本科法律专业特招录取。

据了解,王燕娜现在学习任务很繁忙,课程很紧张。此次应邀回高新区来做事迹汇报,她专门向班主任和新疆大学学生处请了假。

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汇美居物流园分所所长尹红激动地说,王燕娜为了挽救一个原本素不相识的维吾尔族学生的生命,能够毅然无偿捐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乐于奉献的青春之歌,体现了新时代青年的优秀品质。她的实际行动最好地诠释了新疆各民族之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情厚谊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王燕娜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危济困、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博大的胸怀和人性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