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转载)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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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自我分析")一文的部分内容抄录如下:--在"***"前的舆论准备时期和发动初期,整个中国社会学习毛***著作的高潮不断,对***思想的歌颂和

自我分析”)一文的部分内容抄录如下:……在“***”前的舆论准备时期和发动初期,整个中国社会学习毛***著作的高潮不断,对***思想的歌颂和评价也越来越高。开始出现了“顶峰论”等不符合实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不适当“拔高”的说法,和除了毛***著作外不让读其它书的不适当做法。在当时,尽管自己对毛***有很深的感情,学习毛***著作也十分认真,但由于自己已经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基础知识,因此也就不能接受一些过分的“拔高”的说法和做法。
在1965年和1966年间,自己广泛阅读的作法在部队受到了基层领导和同志们多次不点名的批评和当面的劝说,基本意思均为应专心学习毛***著作,不要看其它的书。

尽管自己当时对毛***很尊敬,但为了维护自己广泛读书的权利,曾多次说过:“***思想很光辉,但***思想不是人类文明的全部,在人类历史上还有很多伟大的思想家,他们也创造了很多光辉的思想,我们也应该将这些光辉的思想继承下来”;“毛***很伟大,但也和历史上所有的伟人一样,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当有的同志谈到:“***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时,自己说:“顶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当有的同志谈到:“***思想是唯一正确的”时,自己说:“唯一?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当有的同志谈到:“***思想是一把金钥匙,你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思想解决”时,自己则说:“***思想很光辉,但自己的问题很多,***思想只是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金钥匙上的关键的一个齿,这把金钥匙上的其它的齿是由人类所创造的其它光辉思想构成的”……等等。

自己的上述言论在1966年曾被由兵种、学院和基层部队所组成的三级工作组整理成“苏铁山反动言论的综合材料”,并据此将我定为“思想反动分子”,于1966年10月(20岁)关入陕西马兰监狱。在1966年处理我的前后,我从未认错,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因此完全不符合“认罪服法”、“认错服教”的要求。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国内政治形势迅速变化。1975年(29岁)我得到了政治上的平反,随后即在北京安排了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了中国***,1978年组织上重新修改了对我的平反结论,肯定了我1966年前后的那些言论是符合马列主义***思想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并说我当时年龄很轻,敢于提出并一直坚持那些正确的观点是十分可贵的。


以上我之所以大段引用我在“***”的舆论准备时期和“***”初期的言论,并引用《一份血写的报告》中记述的张志新在“***”中的主要言论,是想说明我当年的言论和张志新的言论从“质量”和“严重程度”上看应该说是相差不大。然而我的“命运”和张志新的“命运”却截然不同。尽管我和张志新在“***”中都因“言论”被关入监狱,但我却在1975年被解放军的“军兵种”领导机关宣布平反,而张志新却在1975年被辽宁省法院“改判死刑”,并经省委常委会议一致通过同意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
如此阴阳两界,天上地下的生死差距同样发生在1975年;同样发生在“***”中;同样的“政治气候”和“舆论氛围”;同样都是“大机关”、“大单位”层层经手几十人的处理过程,即不存在“天高皇帝远”可以任意胡来的可能,怎么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差距?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
对于如此的“矛盾”,我们认为只存在两种可能。一个是本该被判“重刑”的苏铁山却被一些人包庇平反了。另一个是陈禹山们所描写的“张志新案”有意掩盖了导致张志新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
有人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有人说历史是胜利者写的。有人说胜者为王败者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