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朱小华 江苏淮安淮阴区检察院任命"特约案管员"

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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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正义网江苏6月7日电(通讯员 赵学刚)"马虎不得,马虎不得!上个月就被通报批评了,这个月再也不可马虎了."已经在公诉科工作近15年的朱小华副科长晚上8点多钟还在

正义网江苏6月7日电(通讯员 赵学刚)“马虎不得,马虎不得!上个月就被通报批评了,这个月再也不可马虎了。”已经在公诉科工作近15年的朱小华副科长晚上8点多钟还在加班整理卷宗,他对该院聘请的“特约案管员”心怀敬畏。5月24至25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特约案管员”工作的书面和影视资料,被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案管工作会议作为交流和展示材料。

今年2月以来,该院为打破案件内部监督管理的形式化、单一化等局限性,探索引入外部监督提升案件管理监督质量。在市院和省院案管部门指导和论证的基础上,3月初,该院聘任政治素质优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院教授、律师等7名专业人士作为该院“特约案管员”,并出台《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特约案件监督管理员制度》。

“特约案管员”每月对已经审结的刑事、民事案件按10%的比例进行执法规范化集中检查,重点对重特大案件、民生热点案件、矛盾激化等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通过阅卷、调查走访、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对检察人员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及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如何等进行全面评价,出具监管报告报该院检委会,该院检委会对检查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

至6月初,该院“特约案管员”通过3次集中检查共监督公诉、批捕、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案件164件,发现相关案件质量瑕疵26处,“特约案管员”参与、跟踪并化解热点民生案件、矛盾激化个案5件。该院检察长张洪斌说:“实施“特约案管员”制度,就是要改变案件内部监督‘失之于软’的现状,通过自揭疮疤,给检察官办案再上一道“紧箍咒”,增强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