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式难题:涉贪腐案滞留香港的地产大佬 回还是不回?

20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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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4年10月的一天,时任佳兆业董事局主席郭英成回香港家中时,可能已经做好了一辈子不再踏足内地的准备.他可能没想到两个月后佳兆业会走到悬崖边缘.佳兆业是一家年

2014年10月的一天,时任佳兆业董事局主席郭英成回香港家中时,可能已经做好了一辈子不再踏足内地的准备。他可能没想到两个月后佳兆业会走到悬崖边缘。

佳兆业是一家年销售超过300亿、国内排名前20的上市房企。因被传事涉深圳落马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一案,这家公司在极短时间里经历了掌门人辞职、在售房源被锁、项目被卖、合作伙伴退出,以及首例债务违约等重重变局。

超乎意料的危机,或许更加固了郭英成留守香港的打算。

事实上,佳兆业郭氏家族的案例只是近年来众多“出事”地产老板的一个缩影。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房地产行业造就了众多的中国顶级富豪,但也是官员和老板们“出事”的高发领域。

有统计称,自2000年以来,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涉事的地产富豪不少选择了外逃,而外逃第一站就是香港。继续沿用英美法系的香港,被这群地产老板当作了暂时的“避风港”,他们暂时安放自己,相互安慰并传递信息。

而与近期老板“协助调查”,公司正常运作的雅居乐、协信相比,老板失联的佳兆业则面临更为突兀和模糊的前景。很难想象它将迎来一个怎样的结局。

早在2014年10月17日,时任佳兆业董事局主席郭英成即被传失踪,彼时佳兆业相关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郭英成仍在香港的办公室处理集团事务。但此后,郭英成并没有在公共场合露面,直到进入11月之后,事态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2014年11月28日,佳兆业在深圳的上千套房源被深圳市政府锁定;12月,佳兆业两家位于深圳的子公司被政府限制转让股本权益、佳兆业申请重续国家一级资质证书被暂停处理、佳兆业所有地产业务被深圳市政府叫停。

这些措施对佳兆业来说是致命的。知情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次锁定是国土部门根据口头通知执行的,相关部门的意图是通过冻结等手段使在香港的佳兆业郭氏兄弟回国接受调查,而郭氏家族通过股权转让等系列的行动已表明其的不配合姿态,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深圳一家地产公司高管对经济观察报表示,项目不能销售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致命的,对任何一家房地产企业来说,销售回款都是最重要的现金流,没了销售,其他的也就无从谈起。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一旦现金流枯竭,再庞大的现金储备也不够用,银行贷款、工程建设、土地款等每一笔都动辄数十亿元。

12月初,佳兆业公告称拟向富德资源投资(生命人寿全资附属公司)转让5.755亿股,交易完成后,生命人寿(连同富德资源投资)将持有佳兆业29.96%的股权,变身单一最大股东。

当月10日深夜,佳兆业公告称,公司创始人郭英成将辞任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授权代表等;其三弟郭英智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对于郭英成的辞职,佳兆业公开的原因是系个人健康原因。而一种说法是,为了减少个人对佳兆业带来的影响,郭英成选择划清界限,有利于缩小郭英成个人动荡对于企业的影响。此后,佳兆业的核心高管们也开始陆续离职。

今年1月初,佳兆业对外公告称,公司已收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发出的通知,公司主席郭英成辞任事项已触发与汇丰银行的融资协议项下的强制性提前还款条款。公司应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上述协议中的所有贷款及利息,但截至还款日,公司未能按时偿还。

这是今年国内首单债务违约,紧接着,两名合作伙伴终止了与其的合作,债券收益率也不断攀升,评级公司又一路降低其信用评级,1月7日开始,至少有3家金融机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佳兆业在深圳的部分资产,这只是佳兆业困局的开始。

郭氏家族的退出直接导致了佳兆业危机的蔓延。1月6日晚间,一则“佳兆业破产重组”的“不确切”传言再次打向了风雨中的佳兆业。此时,郭老板正在一河之隔的香港,他并非不清楚佳兆业的糟糕近况。

和郭氏兄弟一样,更多内地地产老板也在香港“避祸”。一如郭氏兄弟被传涉事落马高官,在香港的内地地产老板中,很多也是因为扯上了落马高官——这些老板曾与那些前高官们交往密切,甚至成为其炫耀的资本,如今,却避之唯恐不及。

而在这类事件中,频现的地产老板身影,再一次说明,无论过去和现在,这个行业中政商关系的复杂,这是一条几成公开秘密的利益输送通道。

落马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案件中就涉及了诸多这样的地产老板。今年60岁的曹鉴燎是广州本地人,他早在1990年代就取得了当时很热门的经济师资格,既坐拥政府信息之便,还被认为具备比很多地产商更好的市场敏锐度和超前眼光。

早在其任职天河区政府期间,曹鉴燎就指点一些老板低价囤地,后来广州城建向天河区大转移,这些土地价值大幅攀升,对应的地产商对其感佩。

南粤清风网是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该网站是在2013年12月19日发布时任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的曹鉴燎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的消息的,但很多人说,他事先就听到了风声,并向相熟的地产老板施压,要求他们出境躲避。

就在曹鉴燎出事前四个月的2013年8月,一家与其关系密切的地产集团刚好通过董事会决议,将旗下至少两间重要内地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为两个职业经理人,这两个子公司的原法人代表都是该集团董事长本人。这位董事长与曹鉴燎相识已久,曾受后者指点以低价与村集体合作开发数十万平方米商业项目。

这两家内地子公司,一家拥有集团目前在广州唯一开发中的商场及酒店项目,另一家则负责集团的物业租赁,对于拥有八九成商业物业的公司来说,这两家子公司的重要性彰显。

由于该集团在早年已注册多个离岸公司,并以离岸公司百分百持股内地的项目子公司,其个人及以其个人为法人代表的企业完全不沾内地项目,使得公司董事长在港期间,既能够“遥控”公司业务,又可保存对内地项目的权益。

与该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士向经济观察报透露,每当该名董事长有重要任务交代,就把他们召集到香港。

“他(该董事长)在香港应该没有办公室,每次都是订一家酒店的会议室给大家开会,事情谈完了就各自散去。”该人士说,“每次都是他自己一个,由司机开车过来,低调平常得像一名普通的香港职业经理人。谁能想到他在内地牵涉这么大的案件?”

该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老板身边有专业律师团队,内地一有风吹草动立刻会给老板建议。2014年7月,曹鉴燎被双开,媒体亦挖掘出与该企业有关的细节,老板紧急将内地项目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召到香港。

“主要是向有合作的国际投资者和银行解释,只要能让他们相信内地项目运营如常就没问题。律师说老板本身人在香港,个人(自由)无须担心。”上述内部人士说。

另一家受曹鉴燎“指导”而发迹的房地产企业,其董事长于曹被调查期间,通过内部程序将其职权“转移”至公司的行政总裁,由后者代为行使。董事长本人同样藏匿于香港。

一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称,涉及曹案的几名地产老板藏身于香港尖沙咀半岛酒店。广东省有关部门早已前往香港跟他们谈过话,希望他们回来配合调查。“经过多次讨价还价,这几个老板拒绝回来。”该人士称,“由于内地和香港是两套法律制度,只要他们不踏入内地边境,纪检部门就没法将他们立案。尽管曹鉴燎已经交代了很多问题,但始终是单边材料。”

其透露,另一家与曹关系熟谙的IT类企业,老板每年仍享受着内地经营项目为他带来的5个亿利润,生活无忧。“每次跟有关部门谈判,还带着四名保镖出场”。

“郭老板不会再回来了”,佳兆业内部人士说,“哪怕是在香港,老板的活动范围也很小了,尽量的低调。老板是个比较固执的人,宁可什么都不要,也不愿意回来配合调查。”

资料显示,除了佳兆业本身,郭氏三兄弟在香港的另外一个企业为富昌金融集团。成立于1999年,属于大型金融集团,2011年起在内地市场开展业务。而兄弟三人均已在多年前入香港籍。

“香港身份,还拥有众多其他产业,都是郭氏兄弟能够选择放弃佳兆业的一个原因”,佳兆业内部人士称。

其他很多地产企业的员工也相信,可能他们的老板终身不会再踏足内地,因为配合调查不但要指证他们当年的“提携者”,自己也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一名地产业内资深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称:“曹鉴燎应该‘感谢’这些老板及时逃走,否则他本人可以入罪的远不止这些。”据有关部门初步查明,曹鉴燎涉嫌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广东靠近港澳地区,在此经商的老板早年多有入籍香港的传统,而且一旦察觉自己可能被调查,就会前往香港“避风头”。由于在逃匿之前及时安排业务交接,他们的企业目前仍能如常运作。如果逃得不及时或没有切割好职权,就可能拖累自己的公司。

另一个例子是来自广东揭阳市的创鸿地产。涉嫌行贿揭阳前市委书记陈弘平的董事长黄鸿明,在陈弘平出事半年后如常上班,在2013年底一个加班的夜晚被纪检部门带走。

据了解,创鸿地产旗下项目公司,多以黄鸿明夫妇两人为法人代表,项目与投资机构合作成立的融资计划,亦以两人为担保。

2014年,当时的创鸿集团副总裁刘琴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坦承,创鸿已无能力推进广佛多个项目,正寻求合作方接手项目解困。随后,刘琴本人也继创鸿原总裁王寿庆之后,离开创鸿地产。

经济观察报还了解到,创鸿为完成其广州项目的收尾工作,左支右绌,与业主之间闹出多次事端。来自揭阳的该项目经理面对业主感叹心力交瘁,项目交付后再也不踏足广州。

对于这些地产老板们来说,同样是被有关部门带走,但因为涉事原因和程度各异,处理结果也不尽相同。

2014年5月,重庆协信地产董事长吴旭开始协助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有关案件,并在将近6个月后,回归正常工作。此间6个月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吴旭采取的措施一直为“协助调查”,而不是“接受调查”。

协信地产董事长吴旭协助调查期间,协信地产的日常运营管理基本由总裁刘爱民主理。公司日常运转以及主要工程进度、销售进度均保持正常。

类似的经历还发生在另一大型房企雅居乐身上。2014年10月10日晚,雅居乐发布公告称,其非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局主席陈卓林配偶陆倩芳在10月1日知会公司“收到昆明市检察院通知”,并于9月30日晚上起,该检察院已经对陈卓林执行了“指定居所居住的措施”。

2014年12月14日晚间,雅居乐公告称,公司接获通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居住措施”对陈卓林已不适用,并将于12月15日恢复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公司总裁的职务。

相比之下,佳兆业在这次危机中的处理方式比较特殊,除了股权转让给生命人寿外,大股东和核心高管的相继退出,难免有“金蝉脱壳”之嫌,毕竟,这是一家上市公司。

法律界人士表示,香港对这些内地地产大佬来说,也绝非“法外之地”。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香港和内地尚未签署引渡协议,但是有互助机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