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建民 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

2017-09-11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 股金分红比例最高达20%中新网济南7月28日电 (孙婷婷)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商业银行,参与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化改革,已成为

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 股金分红比例最高达20%

中新网济南7月28日电 (孙婷婷)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商业银行,参与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化改革,已成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的产权基础和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股金分红比例最高达20%。7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成就及银行化改革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山东全省股本金总额699亿元,民间资本占96.5%。据统计,山东省已组建的53家商业银行,近几年平均年资本收益率达到27%以上,股金分红比例一般在12%以上,最高的达到20%。

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刘晓介绍,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需要吸收山东省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并引导辖内优质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经营户、种养大户等投资入股。据了解,截至目前,山东省股本金总额699亿元,民间资本占96.5%,法人股占比51.3%,法人股中民营企业资本占比92.9%,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以民间资本为主的产权结构。

“认同服务‘三农’战略的民间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做到‘改制不改姓,改名不改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张建民表示,在引入民间资本的同时,山东省联社指导各法人机构主动把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民营企业吸收到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择优确定3-5名优质民营企业法人和2-3名种养殖大户或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代表作为董(监)事,建立多元化利益主体特征的多样化董(监)事会构成。

在此基础上,促使民间资本在法人治理框架内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逐步强化产权对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约束。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郇涛介绍,入股农商行的企业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而且具有稳定的经营状况、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等条件。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吸引了省内外规模大、实力强、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新组建的53家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427.73亿元,其中民间资本占比96.54%,其中民营企业2784户,金额229.82亿元,占53家农村商业银行总股本的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