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塞尔量表 格塞尔发展顺序量表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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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适用年龄范围是4星期至6岁(后来修订为从4星期到3岁).广泛应用于儿童心理学及医学的儿科研究等实践领域.其理论基础为格塞尔的儿童发展理论,即

适用年龄范围是4星期至6岁(后来修订为从4星期到3岁)。广泛应用于儿童心理学及医学的儿科研究等实践领域。其理论基础为格塞尔的儿童发展理论,即婴幼儿的行为发展是一个有次序的模式化过程,可通过婴幼儿每个成熟阶段的行为模式来诊断其智力的发展。

个体出生后的第4星期、16星期、28星期、40星期、52星期、18个月、24个月、36个月是个体成熟的关键年龄。这些时期出现的新行为反映出婴幼儿在生长发育上已抵达到的阶段和成熟程度。

在这些年龄阶段新出现的行为即为该量表的测查项目和诊断标准,并对这些年龄阶段的典型行为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图解说明。从量表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婴幼儿的行为进行测查:(1)适应行为。涉及智慧、刺激的组织、关系的知觉、觉醒程度、探究活动、把整体分解为部分以及把部分重新整合等。

(2)运动行为。分为大动作行为(包括姿势反应、头的平衡、坐、立、爬和走)和精细动作行为(包括在精确地去接近、抓握和玩弄一个物体时,手及手指的使用)。

(3)语言行为。包括听、理解语言和表达能力。(4)个人-社会行为。包括儿童对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的个人反应,如对喂食、穿衣、大小便、游戏的反应。该量表给出每个年龄段婴幼儿各种行为的发展常模,且都包括上述四个方面,共计63项。

评定的等级用A、B、C字幕表示。格塞尔反对用智力商数的概念,而使用了“发展商数”的概念。他认为一个婴儿可在运动方面得到一个发展商数,而在语言方面得到另一个发展商数,这两者并不一定一致,不能用一个总的分数来概括婴儿的发展水平。

把特定个体这四个方面的表现与其常数对照,即可得到其在该方面的成熟年龄以及发展商数(发展商数=测得的成熟年龄/实际年龄×100)。

发展商数对婴幼儿临床诊断有很大价值:运动发展商数可用于鉴定神经运动的整体水平;适应发展商数可表明大脑皮层是否完整无损,是预测智慧潜力的主要指标;社会反应也与神经运动和智力的健全性有关。该量表的特点是诊断较可靠,但测查比较繁杂费时。

为满足实践需要,一些研究者从原量表的每个方面抽出1~2项,组成简明扼要的初查表,对儿童较快地作出初步筛选,如有问题再用原量表作正规检查。该量表已成为婴幼儿发展测验的范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