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遭前夫诉讼案开庭 歌手陈红与前夫股权纠纷案延期开庭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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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原定于7月21日开庭的歌手陈红与前夫亚之杰集团董事长李军的股权纠纷案延期.此前李军质疑陈红以军人身份经营公司,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两人在离婚前签订的有关亚之杰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该案由于法官发生变化已经延期,具体排期尚未确定.李军团队证实了此消息,其代理人表示,案件一开始按简易程序审理,后接到法官电话,称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于简易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原定于7月21日开庭的歌手陈红与前夫亚之杰集团董事长李军的股权纠纷案延期。此前李军质疑陈红以军人身份经营公司,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两人在离婚前签订的有关亚之杰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该案由于法官发生变化已经延期,具体排期尚未确定。李军团队证实了此消息,其代理人表示,案件一开始按简易程序审理,后接到法官电话,称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一旦法院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普通程序一审审限一般为6个月。

背景

此前,亚之杰董事长李军起诉称,他与前妻陈红离婚前,于2014年3月3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军将其名下北京亚之杰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陈红。

李军认为订立合同时,他忽视了陈红现役军人的身份。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而目前担任海军电视剧制作中心副主任的陈红是大校军衔。李军依此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