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案件 原标题:季建业受贿案涉金额约1132万元 案件择期宣判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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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人民网济南1月17日电(郑婷)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正烟台"发布,原南京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案16日上午8点30分在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在担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等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

人民网济南1月17日电(郑婷)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正烟台”发布,原南京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案16日上午8点30分在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在担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等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其担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违规承揽项目提供帮助。

1999年底至2012年10月,季建业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季建业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季建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季建业作最后陈述。季建业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