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002535)2014年08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

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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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回避表决后,由4名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为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回避表决后,由4名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郭现生、宋全启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郭现生先生、宋全启先生均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数量分别不低于最终确定发行数量的20%和10%,且均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

其他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24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7.42元/股)。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7.42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发行具体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