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府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 巴特尔主持潘逸阳等出席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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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5月1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2013年自治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王玉明.王

5月1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2013年自治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王玉明、王波、白向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振兴羊绒产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办法(草案)》。

羊绒产业是我区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由于羊绒产业存在结构不合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行业融资相对困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问题,我区羊绒产业发展遇到了很多困难。

会议认为,为尽快振兴我区羊绒产业,扭转羊绒产业发展的被动局面,促进羊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继续保持在国内的领先优势,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羊绒产业的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抓好政策落实,促进我区羊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大青山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占有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工作,对于涵养呼和浩特、包头和乌兰察布地区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会议认为,为使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征收资源税对于保护和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矿产资源的开发领域和需求量越来越大。2011年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分别进行了修改。

为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进一步促进我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增强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环境治理方面的实力,有必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办法》。(记者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