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赵路派出所 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州路派出所所长陈刚刑讯逼供

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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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控告人(亦为受害人): 潘长忠,男, 70岁,以收破烂为生,家住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余家营小区2排30号. 被控告人: 丹江口市均州路派出所所长 陈刚 案由: 陈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执法犯法,对我这个老弱群体采用变相肉刑的非法手段,折磨我的身体,以逼我"招供"即搞"刑讯逼供",蛮横制造冤案.事实经过: 我叫潘长忠,男,现年70岁,以收破烂为生.我老实守法,从来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可是有一天,祸从天降,派出所所长陈刚突然把我抓进派出所,采用变相肉刑摧残我的身体,硬逼

控告人(亦为受害人): 潘长忠,男, 70岁,以收破烂为生,家住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余家营小区2排30号。 被控告人: 丹江口市均州路派出所所长 陈刚 案由: 陈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执法犯法,对我这个老弱群体采用变相肉刑的非法手段,折磨我的身体,以逼我“招供”即搞“刑讯逼供”,蛮横制造冤案。

事实经过: 我叫潘长忠,男,现年70岁,以收破烂为生。我老实守法,从来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可是有一天,祸从天降,派出所所长陈刚突然把我抓进派出所,采用变相肉刑摧残我的身体,硬逼我承认根本没做过的罪名,使我的身体和精神上都遭受了剧烈痛苦。

那是2013年10月20日,早上约八点多,我正在均州路新华书店附近的路边忙着收废纸,陈刚派均州路派出所的一帮人突然来到我面前,不由分说没收了我的板车,呵斥我不准我再继续收废纸,强行把我抓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他们说“有人”举报我砸了“别人”家安的摄像头,所以抓我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后来我到公安局纪委控告陈刚时,他才说出是电信局家属楼退休干部王朝山家安的摄像头被砸了,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行得端走得正,要调查我配合。 可是他们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传唤程序,直接用暴力拘传:他们一帮人在大街上强行抓我,当众侮辱我的人格。

他们拘传我时,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我当时脑袋里一片茫然,我从来没干过违法的事,怎么凭空就能诬告我?! 到了派出所,陈刚不是让我随意的坐下接受讯问,而是指挥他手下的警员把我全身拘禁在审讯椅中,把我的双腿各紧紧拷在一个小铁箍子里,强行要求我双臂伸直、双手抬起90度放在胸前一个铁台子上不准挪动,上身用铁圈紧紧箍住不能活动,强迫我把头一直高高抬起、一分钟都不准低下一点点。

强制要求我全身始终都必须保持这一个姿势,不准动,从早上八点多开始,连续审讯到下午6点零4分,长达十个小时,一刻也不准休息,这一招比蹲马步可厉害多了,既侮辱我的人格,又故意折磨我的身体,我一个70岁的老人怎么受得了这样的磨难,整得我脖子、腰、腿、浑身上下到处都疼的厉害,直到现在过去2个多月了还是腰、腿、脖子疼的难受。

我一辈子勤劳干活身体本来好好的,没有什么病。自从这次陈刚用变相肉刑,可把我的身体整惨了。

整个讯问过程中,陈刚亲自出马,他一再命令我:“头给我抬高点,不准抬低了,不准低头!”他一边强制我在十个小时中全身始终都必须保持那一个姿势不准动,一边反复逼迫我承认砸了摄像头 ,他说:“有人举报你,那就是你砸的,你还不承认!

”我非常冤枉,我说:“我连你说的人姓啥名谁都不知道,我砸了谁的摄像头?平白无故的你叫我承认什么?谁举报的我,你把他喊来,我们当面对质!” 陈刚根本不喊人来对质,他只想方设法逼着我承认没做的事。

我就是不承认,我说:“我没搞那事,我啥事都没搞!”他就隔一会儿出去想想又进来接着逼我,他反复对我说:“摄像头里拍的看不清是谁,但有人举报说是你,那就是你干的!”“你再想想,好好想想你干的事。

” 我说:“我没做,你叫我承认啥?我冤屈得很的很!” 他就训斥我:“你不准犟!没有你说话的份!”不准我申辩。 他问了我几十遍,非要我承认。 他想屈打成招,逼迫我承认根本没有的罪名!

可惜他打错了算盘,我这个70岁老爷子虽然一把年纪了,只是个捡破烂的,又没文化,偏偏就有一身正直的硬气! 当天下午,陈刚又派人押着我到我家非法搜查,想找到所谓的“作案工具”擀面杖,结果他们一无所获。

我根本就没做过砸摄像头的事,陈刚作为一个司法人员、还是派出所的所长,居然在没根没据的情况下,仅凭别人的空口举报,别人指哪儿他就打哪儿,就给我上变相肉刑折磨我、摧残我的身体,硬逼着我承认,我非常冤屈,我含着泪对陈刚大人说:“我潘长忠年轻时是个要强的人,生产队队长当过好些年,从来不做违法的事!

我没有做过的事就是抓我坐大牢、拿枪打我脑袋我也不会承认!” 最后,陈刚看到怎么折磨我都不承认,他无计可施了,就逼迫我在很多文件上按了指印(我没文化,不知道是什么文件),才把我放了。

放我走时,他还威胁我说:“你要敢告小心挨打!” 我是一个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公民,陈刚没凭没据,捕风捉影的就对我搞刑讯逼供,像对待犯罪分子一样进行肉体折磨,企图屈打成招,这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

事后,我多次到丹江口公安局纪委控告所长陈刚,陈刚才说出被砸摄像头的人是电信局家属楼上的退休干部王朝山,举报人也姓王,但举报人的全名他还是不透露。

我根本不认识他说的这两个人,我又要求陈刚喊举报人来当面对质,他仍然推脱。 公安局纪委的人承认我是完全被冤枉了,但只轻描淡写的说代表陈刚向我道歉。对所长陈刚执法犯法、制造冤案的责任和我被陈刚刑讯逼供遭受到的剧烈肉体疼痛和精神伤害,公安局纪委不闻不问。

以上所述,全部属实。 我一个弱势群众,投诉无门,只好上网来喊冤。 陈刚对我一个无辜的合法公民这么蛮横、凶残,把我当蚂蚁踩,简直无法无天了!

他这种欺凌弱势群体的害民行为跟旧社会横行乡里任意欺压百姓的衙门狗腿子有啥区别?! 为了陈刚威胁我“你要敢告小心挨打”那句话,为了像我这样的无辜百姓的基本人身权利得到保障,为了杜绝司法人员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为了以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了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为了揭开均州路派出所的黑幕,为了揭露陈刚这个警察中的败类的真面目…… 我不应该沉默,我不能沉默!

特此控诉,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此案,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