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军中国政法大学 认真做事 用心待人——专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易军教授

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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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为加强法学院校友工作,凝聚人大法律人身份共识,加强人大法律人共同体建设,宣传报道人大法律人发展成就,启迪在校学生成长成才,法学院党委决定推出"人大法律人"校友系列专访活动,组织在校学生采访优秀.青年校友,定期推出人物专访,叙说人大法律人多姿多彩的人生经历,感受曾经发生在人大法学院的动人故事--    "人大法律人", 架起心灵的桥梁,感受榜样的力量.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校友名片:    易军,男,1975年出生,湖北仙桃市人.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

    为加强法学院校友工作,凝聚人大法律人身份共识,加强人大法律人共同体建设,宣传报道人大法律人发展成就,启迪在校学生成长成才,法学院党委决定推出“人大法律人”校友系列专访活动,组织在校学生采访优秀、青年校友,定期推出人物专访,叙说人大法律人多姿多彩的人生经历,感受曾经发生在人大法学院的动人故事……

    “人大法律人”, 架起心灵的桥梁,感受榜样的力量。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校友名片:

    易军,男,1975年出生,湖北仙桃市人。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佟柔民商法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届法学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

并曾连续三届荣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秋季论坛一等奖(第一名)。著有《民法基础理论新视域》、《债法各论》、《民法总论》等著作,并即将出版《法律行为制度研究——立基于私人自治的阐释与反思》一书。

    2001-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正文:

    谦逊随和、语言朴实,这是笔者对易老师的第一印象。易老师先后在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和研究,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研室教授,从事民商法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这三所学校都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是什么使易老师与法律结缘,又是怎样的历程成就了今天学界的知名青年学者和学生们有口皆碑的好老师?笔者带着崇敬而又好奇的心对易老师进行了采访。

法学:无心插柳柳成荫

    与其他早早立志学习法学的学者相比,当年作为一名在专业间不知如何选择的考生,易老师的法学之路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择的。与当时的同龄人一样,易老师在选择专业时,对自己将来要学习什么并没有理性的认识,机缘巧合之下,他考取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为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正式开启他的的法学之路。多年以后,正是当年的懵懵懂懂的选择,成就一位冉冉升起的学术新星。

    在中南政法学院念完硕士以后,对法学产生了浓厚兴趣的易老师渴望有更高的平台去学习和交流,而当时在民商法学界执牛耳者,正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怀着对于民商法学的热爱和对那一批德高望重、学问高深的学者们的崇敬之情,他毅然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这一呆,就是五年。

五年间,他不仅完成了对民商法学的学习,更是完成了在哲学院的哲学博士后研究。对于这段经历,易老师回忆道:“人大是一个综合性大学,除法学教育外,也是经济学、哲学、新闻学等方面的教育重镇。

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逐渐对哲学、特别是伦理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博士毕业后,想从哲学的视角来研究民法,就选择进入哲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这种选择对他后来的研究方向产生了很大影响,现在,他依旧喜欢从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看待、分析民法问题,这也为学界的研究打开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审视法律行为制度;《法律行为成立“事实判断说”质疑》是从哲学、法理学视角审视、反思我国学界对法律行为成立定性的通说——“事实判断说”;《物权制度设计的正义维度与效率维度》,是从伦理学与经济学视角研究物权制度设计问题;《私人自治的政治哲学之维》是从政治哲学视角研究民法的私人自治原则;《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一文提出私人自治价值决定了民法具有抽象性、目的独立性、否定性、形式性、程序性、自治性、工具理性等形式主义品性的观点,完全可称作私人自治的法哲学之维。

这些在学界有影响力的文章可看出他在融合法学与(道德、政治)哲学方面的不懈努力与创新。

教学:学生的成功就是最开心的事

    从人民大学毕业以后,易老师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这对于性格文静,而又致力于研究民法的他来讲,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政法大学的学生中间,流传着关于易老师讲课中的各种小段子,“我可以基于伦理的情怀放弃我的债权,但不能够被强制性地要求基于伦理的情怀放弃我的债权”,“如果要求一个人基于兄弟的情谊去经商,我想不出三个月,他的子女就会沦为乞丐”等等。

他开设的民法学原理、民商法前沿等各种课程,选课人数总是爆满,合同法尤其人气高,有一年课堂屡次扩容,最后选课人数竟超过千人。

一位多年前上过易老师合同法的学生给老师发短信时,仍然念念不忘那“如诗般的合同法”,易老师在学生中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

“能够引起同学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我就觉得我从事的工作有了些许的意义。”易老师如此评价自己的教学工作。他指导的学生中,先后有多人获得法大“江平奖学金”、“学术十星”、“学术新人”等奖励。“我对此感到十分高兴”,他欣慰的说。

    实际上,深奥难懂是法学学科给人的基本印象,尤其是初次接触法律的学生们。对于这些问题,易老师在课下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讲课不仅要口才好、临场表达吸引人,更要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教学与科研是分不开的,正是易老师渊博的知识面,深厚的法学功底,才能让他在短短的课堂时间内,深入浅出,将艰难晦涩的法学知识转化为美妙的音符,使上课的学生如沐春风般,孜孜不倦的吸取着知识的营养。

    易老师能够为广大学生喜爱,不仅仅在于他的学识,还在于他那高尚的品格。平易近人、有问必有答是易老师留给广大学子们的印象。课堂上,他非常重视与同学们的交流;课后,他比较耐心的解答同学们的问题,经常时间长达一两个小时以致常常赶不上班车,只好乘坐并换乘几路公共汽车从昌平回城,但还是始终坚持。

在采访过程中,一位同学动情地说,为提高同学们的写作水平,他要求课堂上近300位同学每人写一篇论文,令同学们诧异的是,他对每一篇都作了认真批改并提出了细致的修改意见,当同学们见到论文上满是批改的痕迹,高兴并十分感动。这位同学说,老师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同学们有潜移默化之效。

    易老师平时十分注重鼓励同学,对他们进行正面价值观的引导。在他看来,秉持积极的心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是可能的,而且也应当是年轻学生们应当坚持的态度。实际上,这也是易老师在现实生活中的态度。

他回忆道,曾经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时,自己也曾动摇过,但从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能靠自己调整心态去克服。”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因为作为一名教师,自己的言行可能会影响到一批人。

学术研究:思想不能限制在一个学科之内

    了解易老师的人都知道,他的思想,从来不会局限于一个学科之内。“对于一个研究民法的学者来说,要在民法内部深植拓展(这当然要诉诸法教义学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必须打通两个界限,一个是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界限,如民法与宪法、民法与公法、民法与社会法的界限;一个是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界限。

如法学与哲学、法学与伦理学、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政治学的界限等等。”正是在这种思维的指引下,易老师完成了《法律行为制度研究——立基于私人自治的反思与阐释》的博士论文,并以《私法与宪法、公法、社会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法际的调和与互动》申报了“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读博期间,易老师从不将自己的阅读范围限制在所谓“法律”的领域,他也对法理学,法哲学、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等知识流连忘返。这样广泛的阅读日益形成了易老师渊博的知识面和深厚的法学功底。

这些学科对自由的不遗余力的证立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他看来,法律行为正是是私人自治(自由)为价值基石的,但作为法律行为价值基石的私人自治观念在确立市场体制改革模式仅十来年光景的我国仍然不是很牢靠,因此,他选择了从私人自治价值的视角来研究法律行为制度。“现在看来,这一尝试还算是成功的。”回想当初自己的选择,易老师还十分感叹。

班主任工作:用心待人

    除了教学与科研工作外,易老师还连续担任几届本科班的学术班主任。即使是对这项“副业”,他也以他的真诚、负责、爱心赢得了同学们、同事们的普遍的尊敬。在同学们力荐之下,他荣获了2012年“民商经济法学院岳成律师事务所奖教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他的学生们如数家珍般地介绍了他们与易老师交往的点点滴滴。入学之初,易老师就整理了一份通俗易懂、引人入胜的法学入门书籍清单,推荐给同学们,并为同学们讲解法学特别是民法学的学习方法。

他常将自己写的书与刊发自己文章的刊物送给班里的同学,期望他们从阅读中受益。为提升同学们对法学知识的兴趣,他与班委筹划举办班级性的民法学知识竞赛,并自费提供奖金奖品。为提升同学们的科研能力,他鼓励甚至是督促同学们撰写学术论文,认真批改,并专门召开班会,以同学的论文为范本或靶子,讲解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技巧。

为了让同学们考试少犯错误,在考试前,他召开班会讲解各类题型的答题技巧、注意事项。考虑到同学们十分渴望了解专业课考试的得失情况,他统计同学们的民法学原理期末考试试卷的失分情况,并专门召开班会讲解考试试卷。

最让同学们嘘唏不已的是,大一入学没多久,也就见过一次面,他就能叫出全班五十多位同学每一位同学的姓名与籍贯。

同学们先是诧异,然后是开心不已。就此,我们专门问过易老师。他笑着说,谁也不是记忆天才,我根本就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是找班长要来全班同学的名单、相片等资料,在家里对着相片记他们的姓名。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担任了班主任,就要尽职。这不仅是我的基本责任,也是我对同学们起码的尊重。这一件事情足以映射出他工作的认真与细致。

    他班上的同学在介绍班主任事迹时留下了这样的评价:他是老师,是学者,是民商1107的班主任,更是所有七班同学的亲人,他以自己的言行传递着温暖人心的力量,也影响着七班同学的人生价值观,塑造着一代法律人的人文情怀。

易老师则对我们说,我付出了一点,同学们则给我涌泉般的好评。我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所做的都是一些细微的小事,这些小事本无足挂齿,要说略有何优长,就是用了心。但是,这些些许的用心就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激动与感恩。在这个意义上,收获得盆满钵满的根本不是他们而是作为班主任的我。

未来:科研与教学的同步发展

    当我们提出希望易老师展望一下未来时,他表示,作为教师,自己会把两项本分工作做好,“科研上,力争再写些、多写些首先能令自己满意的作品;在教学上,可能会结合自己的研究特色开一些新课,如民法哲学、法学方法与债法各论等等。

”对于会不会转变自己的研究方向,易老师表示,自己还是会主要集中在民法基础理论,特别是民法哲学的研究。未来几年会在民法的基本原则方面多做研究,争取能够有所突破。面对如今科研人员面临的巨大的评职称的压力,进而为“凑数”而写文章的现象时,易老师自我解嘲到,自己的教授职称已解决了,少了这份压力,就会更深思熟虑,多写出质量好一些的作品来。

母校:美好的经历与回忆

    易老师说,他在母校五年,印象深刻的事情很多,最难忘的,就是导师王利明的教授的治学态度。他表示,自己还算得上是刻苦勤奋的,但他却发现,导师王利明教授只要有点空余的时间就会在办公室从事科研,过的几乎是苦行僧似的生活。“一位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著名学者,教学、行政、社会事务那么繁忙,还勤奋至此,令作为学生的我们汗颜。”

    谈到对母校的希望和祝福时,易老师表示,五年的学习生活,使自己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产生了很深厚的感情。中华民族的复兴,归根结底是文化的复兴。“既然母校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重镇,那就希望她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方面作出更多的贡献。”

    作为人大法学院的优秀校友,很多晚辈的学弟学妹们都很敬佩易老师。在对学弟学妹的祝福中,易老师表示,希望大家珍惜在学校的时光,有立志从事学术科研的,平常要多读书,多思考,寻觅到自己感兴趣的选题或方向。

多与老师、学长和同学交流,逐步积累,最终达致成功的顶峰。易老师还借用哈耶克的话来鼓励学弟学妹们:很多东西“是人的行动而非设计的结果”,幸运和机会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自己付出了,成功往往会不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