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瑛幼儿园 西安市高陵县进行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排查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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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1年11月17日,高陵县教育局和交警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县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安全大排检. 这次安全大排查由高陵县教育局局长周兴顺.交警大队副队长宋永刚带队.联合检查组一行7人,先后检查了该县通远镇中心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姬家管委会的童心幼儿园和杨官寨幼儿园.泾渭镇的新星幼儿园和长庆金瑛育园等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情况.检查组每到一所民办幼儿园,检查人员都亲自查看接送幼儿车辆车况,询问接送幼儿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查看接送记录表,特别告诫新星幼儿园,新买的校车

2011年11月17日,高陵县教育局和交警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县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安全大排检。 这次安全大排查由高陵县教育局局长周兴顺、交警大队副队长宋永刚带队。联合检查组一行7人,先后检查了该县通远镇中心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姬家管委会的童心幼儿园和杨官寨幼儿园、泾渭镇的新星幼儿园和长庆金瑛育园等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情况。

检查组每到一所民办幼儿园,检查人员都亲自查看接送幼儿车辆车况,询问接送幼儿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查看接送记录表,特别告诫新星幼儿园,新买的校车必须将车辆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运营,接送幼儿。

检查组同时告诫每一位接送幼儿的驾驶员,绝对不能酒驾醉驾、超载、超速、超员、抢道等违规行为,要严格按交通规则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交警队检查人员查看了每辆车的车况和手续,查验了每位驾驶员的相关证件。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管理基本规范,手续齐全,驾驶员基本符合要求。

      在随后召开的部分中心校长座谈会上,周兴顺指出,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一幼儿园校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血的教训再次为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各中心校、幼儿园要引以为戒,做好接送幼儿车辆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一是对未经审批的车辆,一律不准作为接送幼儿车辆使用,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接送幼儿车辆;二是要认真开展对接送幼儿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超员、抢道、酒驾醉驾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三是要对接送幼儿车辆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坚决禁止其驾驶接送幼儿车辆;四是幼儿园要与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五是幼儿在搭乘接送幼儿车辆时,车上安排至少一名随车教师。

随车教师要认真负责,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确保接送车辆上的幼儿有序就座和安全上下车辆,幼儿上下车时,随车教师先下车保护;六是各中心校要对本辖区的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检查,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立即开展接送幼儿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检查整治。

交警部门表示,将对所有接送幼儿车辆行驶路线重兵把守,对重要路段加强巡逻,加大对接送幼儿车辆通行秩序的动态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保证幼教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