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母亲 万鄂湘:为民司法是工作导向 推崇亲民司法行为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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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中央台万鄂湘:我们案件量增加了这么多,而人数并没有同步增加,案多人少,特别是在沿海大中城市的法院,这种情况是比较突出的.我们的工作常态叫白加黑.5 2,是没有周末的,晚上加班到九.十点是常态现象,因此法官的心理压力非常大.案件多了以后就可能出现疏忽,因此我们也一直在呼吁,应该根据法官本身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承受的一个比例确定一个合理的工作量,让法官有足够的时间把案件吃透,再来做出判决,这是大家的一个共同希望,但是在这方面来看只能慢慢的一步步(改善),中央给我们补助了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客中央台

万鄂湘:我们案件量增加了这么多,而人数并没有同步增加,案多人少,特别是在沿海大中城市的法院,这种情况是比较突出的。我们的工作常态叫白加黑、5 2,是没有周末的,晚上加班到九、十点是常态现象,因此法官的心理压力非常大。

案件多了以后就可能出现疏忽,因此我们也一直在呼吁,应该根据法官本身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承受的一个比例确定一个合理的工作量,让法官有足够的时间把案件吃透,再来做出判决,这是大家的一个共同希望,但是在这方面来看只能慢慢的一步步(改善),中央给我们补助了一些编制,可能要有一段时间才能全部到位。

郭静:我也注意到最近几年,最高法在观念上提出了一个比较新的提法,叫为民司法,在这之前,比如去年我们还听到一个类似的说法,叫民生司法,为民司法和民生司法有区别吗?还想问一下,这个为民的民,它是指我们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还是政治意义上的人民,还是老百姓通常可能会理解的那种弱势群体?它到底指的是什么概念?

万鄂湘:我想这个“民”是广义的,不是指我们每个案件当中的一个确定的当事人,它是一种政治导向,这个导向就是我们工作主题提出来的为人民司法。那么这个人民是我们工作内容当中所要追求的,贯穿于我们整个工作的始终。

在我们具体的工作当中,就是要有更多地措施方便老百姓到法院来进行诉讼,还有老百姓在审理过程当中,他不太了解的一些问题,要方便地给予他解答;老百姓打赢了官司以后,应该有很多措施帮助它能够执行到位。为民司法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司法过程当中,我们老百姓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去参加你这种司法审判工作等等。因此为民司法的内容我们可以说又有广义的,又有狭义的,它主要是一种工作导向。我们推崇一种亲民的司法行为。

刚才您还谈到了民生司法,为民司法要比民生司法的概念广得多,怎么样去理解民生司法呢?我们从这几个方面来看,比如说在农村,涉及到老百姓利益最多的刑事案件那就是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坑害农民的这样的行为,我们要通过刑事制裁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我们最新的一些政府政策的保障,比如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这些等等,都可能出现一些司法问题。这些问题,我们最高法院专门出台了一个指导这方面审理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全称就叫《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这就是刚才曹先生谈的,你应该在全国的范围内进行指导。这是农村这一块。

城市里面,更多的是跟房屋和拆迁有关。房屋来说,就是产权官司比较多一点,还有房屋的买卖、房屋的租赁,物业服务的纠纷,都是民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