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秀水湾”房产项目违规预售 开发商成“老赖”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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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企业网河南频道讯 核心提示:河南省新郑市一处名为"秀水湾"的房地产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预售.此举违反了国家针对商品房流通出台的多项政策法规,同时也扰乱了新郑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据了解,该项目开发商新郑市松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拖欠工程款,在今年也被河南省高院列入新一批的"老赖"企业名单.\"秀水湾"房地产项目售楼处/图一仅以"图纸房"就大肆公开叫卖"我们新郑龙湖这边的房地产

中国企业网河南频道讯 核心提示:河南省新郑市一处名为“秀水湾”的房地产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预售。此举违反了国家针对商品房流通出台的多项政策法规,同时也扰乱了新郑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据了解,该项目开发商新郑市松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拖欠工程款,在今年也被河南省高院列入新一批的“老赖”企业名单。\“秀水湾“房地产项目售楼处/图一
仅以“图纸房”就大肆公开叫卖
“我们新郑龙湖这边的房地产项目违规预售现象很普遍,有的甚至“五证全无”就敢让交定金订房了,像双湖大道上的秀水湾,这个房地产现在土地还没有平整完,还是一片“荒草湖泊”,但现在售楼部就开始能交钱定房了。

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想媒体应该看一下,别让我们老百姓买房上了当。

”新郑市的豆先生向媒体爆料。
据了解,“秀水湾”项目是由新郑市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郑市孟庄镇马东洼村,地理位置上衔接市区与龙湖镇。依据孟庄镇总体规划,为教育机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

项目总占地162亩。目前推出4#小高层,7#和10#层高7层电梯洋房,1梯2户,户型为123.㎡三室。一期主推4号楼,17层小高层,2梯4户,分别是87㎡两室和108㎡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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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尚未平整就已大肆预售的房产项目/图二
售楼员声称该项目目前属内部认购阶段,但其实所谓的内部认购只是换了个叫法而已,其实和正常售房并无两样。


“现在房子销售火爆,基本没什么房源了,顾客看中哪套不需排号,直接就可以交定金定这套房子了。目前价格在4800左右,交3000定金抵10000元房款,这套房子就是您的了。”
对于项目的进展和施工情况,售楼员介绍,该项目交房预计在2016年底左右,还得两年时间才能住上。

现在是前期给予村民房屋安置,本来已经建好了5栋房子,但由于这块地处在地铁2号线位置,和地铁2号线规划有冲突,无奈就又拆掉了2栋,现在只剩下3栋楼房做安置,等到安置房建好后,才开始秀水湾商品房的建设。


房地产开发商成了“老赖”
当问及该项目是否取得房地产相关的“五证”,该售楼员则坦承,目前我们这个项目手续还不全,这个“五证”并不齐全,但是这个手续问题你大可放心,我们这个项目的开发商还是比较有实力的,以前在南方做房地产开发很多年了,现在回来做,也比较有关系。

项目奠基时,孟庄镇镇长、还有这个马东洼村领导都出席仪式并致辞了。这关系你想啊,现在开发商没有实力,没有关系也拿不下这么大一块地。我们公司比较有实力的,你可以查一下。
通过网络搜索新郑秀水湾楼盘的开发商新郑市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2014年02月23日,印象网发布的《河南高院公布第六批“老赖”名单》和郑州晚报发布的《省高院公布“失信人黑名单” 12家新“老赖”上榜》中,新郑市松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赫然在列,该公司因拖欠120万元工程款,成为河南省高院公布的公布的新一批“失信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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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湾项目宣传认筹公告/图三
“他们不仅没有《预售房许可证》,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都没有,根本还没资格开工。”
据了解,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未按相关规定申领施工证进行施工,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工,并可处以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
“开发商新郑市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情况下就已开始认筹订房了,动作那么大,路边的广告牌子那么高,预售的时候提前有群发短信,预售现场火爆,许多人才交了不菲的定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购房者介绍。


规定:未取得预售证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现金
“一个房产项目,没开始动工,相关证件不全就开始进行收费销售,这属于明显的违规。”一地产界人士对此表示。
据了解,2010年4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办发〔2010〕4号文)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文件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开发商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对于还是耕地尚未平整的‘秀水湾’项目,明显不符合这一条件,也就更谈不上拥有商品房预售的资格,属于无证预售,所以VIP会员、交订金等收费排号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购房者所交的钱也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问题。


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为何在新郑市却成了一纸空文?一个违规楼盘因和某领导关系好就能无视国家规定?群众在指责开发商缺乏自律意识之外,更将矛头直指对此具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诚然,要杜绝开发商违规预售,确实需要监管部门出重拳,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